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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英国和中国市长职位的解释

(2014-06-19 20:36:20)
在英国的体制下,民选胜出的市长任命专业人士担任金融、交通、警察等各部门的负责人,他们的职位则与中国官衔级别里的副市长对等。我在2000-2008年间曾担任英国伦敦经济与商业政策署署长,这一职位相当于中国官衔级别里的副市长。中国官方也认可我的这一职称,因为我在任时出席上海和北京的官方会议时,中国官方是以副市长待遇对等接待我的。因而,我在英国的职务和中国官衔级别里的副市长是完全对等的,只是两国所用的称谓不同而已,但两国官方都对等认可。
前伦敦市长肯.利文斯通曾专门为此发布了声明:“罗思义当时所任英国伦敦经济与商业政策署署长,这一职位在中国的官职体系中相当于副市长,两者只是在正式的名称上有区别。在中国把罗思义的职位理解成副市长是准确的。”
(“The position occupied by John Ross was identical to Vice-Mayor in Chinese system – only the formal name at that time in London differed. To understand his position in China Vice Mayor is accurate.” http://www.weibo.com/2559830984/zntxEnUtG?mod=weibot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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