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罪判7个月 罚2000元

2015年02月28日09:50   新浪娱乐 微博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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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2月28日上午,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今日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休庭五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尹相杰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10克以上,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但无立功,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没收冰壶、吸管、K粉瓶及玻璃锅等相关物(就是图片里公诉人手里拿着的这袋东西)。

  去年12月27日中午,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文称,12月25日18时许,警方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抓获涉毒人员尹某某(男,45岁,歌手),现场起获冰毒等毒品10余克。随后,以《纤夫的爱》闻名的歌手尹相杰被证实是涉案人员。2015年1月7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批准逮捕。

文章关键词: 尹相杰净重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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