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人在日本到底有没有“碰瓷”

2015年10月6日 00:42 阅读 13万+ 新浪博客

  关于一位中国老人在日本京都旅游时与一位日本女性驾驶的汽车相碰,最后索要10万日元(约5000元人民币)的事情,已经在中国的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意见分为两种:一是确有此事,二是有人故意伪造。

  那么,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我们首先得认证京都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会长高安美三子、防灾委员长村上茂联名发出的一份有关事件经过的通知书是否真实。

  这一份在网上流传的通知书,讲述了这么一个经过:

  821日下午5时许,京都一家餐馆的女老板驾驶到祗园的歌舞练习场前时,来自中国的一位老人突然倒在后视镜前,并大声称“痛死了”。女老板呼叫了救护车并将老人送入医院,果是“什么也没有受”。但是老人的家属和中国人翻译围住女老板,要求其赔偿,双方对峙了2个小时,最后这名女老板支付了10万日元(5000元人民)的赔偿金。



事件现场——京都祗园歌舞练场前


  事后,名女老板向京都府山警署咨,警察认为是威恐吓行,属于犯罪。”但是,由于老人及其家人已离开京都,以搜,此事不了了之。

  此事件生后,祗园町南地区协议会会高安美三子、防灾委员长村上茂名向所属地区的各店家出通知,要求大家遇到此事件,不管是在路上是医院,要立即打电话报警。

  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是当地的自治会。由于这一份通知书的写法比较稚嫩,因此,有人怀疑是“好事者伪造”。凤凰卫视驻日记者李淼就这一份通知书直接采访了高安美三子和村上茂。据高安美三子介绍,这份通知书是村上写的,他本来就不太会写文章,因此写出来的这一份通知书可能在专业人士看来,不够严谨和标准。村上本人也已经向李淼证实这一份通知书是他所写。

 


协议会的通知书以及村上先生的证词(来自李淼的微博)

  今夜,我也致电京都祗园相识的酒馆老板,称他们的店里也都收到了这一份通知。因此,可以断定这一份通知书不是“好事者伪造”,而是真的。同时这一份通知书已经散发到祗园町南侧地区400多家店铺。

  那么,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一次相碰事件本身,是不是属于国人概念中的“碰瓷”?

  首先我们来看事件发生的地点。祗园是京都最有名的花柳街,是艺伎最为集中的地区。因此也是包括中国人在内的海外游客最喜欢去兜的地方。由于平时游人众多,歌舞练场(艺伎们练习歌舞的地方)就在祗园街上,而且场前刚好是一个“丁”字路口,因此,一般的车速都是十分缓慢(凡是到过祗园的人都可以看到)。所以,中国老人与汽车相碰,其碰撞的力度不会很大。


祗园平时就是这样游人如织,车无法快行。


  从祗园町南侧地区协议会通知书所描述的情况看,这位中国老人是倒在后视镜边上,也就是说,他碰的不是正面车头,而是车身。但不管怎么样,老人是倒地了。老人的身边有家属,见到老人倒地,一定是十分的着急。而这位驾车的料理店的女老板,也不知道老人到底伤有多重,再加上对方是外国人,因此立即呼叫救护车救人,是日本一般人的本能做法。因为这毕竟不是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网友“青草八六”发表在自己微博的照片,称是当时的现场照片,有警察到场。

  应该说,这位女老板陪同老人及其家属一起上了医院,也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医院的诊断结果,老人是没有受伤。那么,事情到此为止,如果这一事件是发生在日本人之间,一般的做法是,女老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如果客气一点的话,会送1-2万日元作为“慰谢料”略表歉疚之意,并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对方:万一有什么事情的话,请及时联系。而当事者在院方诊断无伤的情况下,理论上是没有理由要求女老板赔偿经济损失的。除非有特殊的理由,譬如赶不上飞机机票出现损失,或者上班迟到被扣工资等等,但这种索赔是需要出示证据,不能信口开河。

  那么,我们回过头来再看这位中国老人及其家属的处理要求。虽然医院诊断“无伤”,也许中国人家属会担心“万一回家后痛出来了怎么办?”,因此要求这位女老板“预付款”,这种要求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另外一种理由,或许是:我们为此耽搁了旅游的时间,需要补偿。或许“中国人翻译”也提出:我不能白白翻译?(现在不清楚这位翻译是导游,还是专门临时请来到医院帮助翻译的中国人),总之,中国人家属和翻译是围住了这位女老板要钱。当时要求赔偿多少钱?因为没有找到驾车的女老板,所以不清楚。最后女老板现场支付给他们的钱是10万日元。10万日元相当于5000元人民币,在日本,这是一笔大钱。也就是说,超出了“慰谢料”的概念,已是属于“赔偿金”的范畴。那么这一个赔偿金是以什么标准索取?中国人家属一方是模糊的。那么,如果“索赔要求缺乏法律依据”,或者“围住女老板,你不付钱不让你走”的话,那就会有“恐吓敲诈”、“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当事人如果报警的话,索赔者有可能会遭到逮捕(这一点不同于中国国内,务请来日中国朋友注意。)

  所以,回顾整个事件,我相信这一事情不是一起故意的“碰瓷”事件,在人生地不熟的国外,我想老人也没有这份雅性来做这一件事情。但是,这件事的结果,是其家人围堵日本人女老板2小时,并强要了10万日元,很容易被人理解成“碰瓷”。而且这种强要金钱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很值得商榷。多数日本人会认为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但是,从网上的留言来看,不少中国网友认为是应该的。

  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去扮演一位侦探,把这一事情来龙去脉再去查一遍。但是,这一事情也给予我们一些启发和教训:如果在国外旅游时遇到交通事故,必须向警方报警。语言不通的话,可以借助于当地人或懂得当地国语言的导游等帮忙报警。其次,在身体受伤或财务受损的情况下,必须求助于当地的中国使领馆,或者当地的律师协会,一般都会得到帮助和免费的法律援助。

  有三件事不可盲目做:第一,殴打肇事者;第二,无理索赔;第三,限制肇事者人身自由。因此这三件事,在法制健全的国家里,都有可能吃官司,所以,在海外遇到不幸,也必须理性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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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亚洲通讯社社长,连续22年采访中国两会和党代会。十三届全国政协列席代表、70周年国庆观礼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