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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军诉请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

2012年02月08日 12:44 来源于 财新网
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马晓军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财新网】(记者 贺信)李庄昔日的助手马晓军以及马的妻子韩会娟2月6日起诉重庆警方,指对方在李庄案过程中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见财新报道: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警方

  马晓军在起诉状中,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20万元经济损失,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马晓军今年31岁,家在河北。目前无论是河北省司法厅官方网站还是北京市司法局官方网站都查询不到其律师注册信息。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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