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落马市委书记曾调集警力铐住村民强拆

2013年07月17日09:58  新华网
蒋永清 蒋永清

  原标题:博士书记折戟醴陵

  台上,他要求下属单位依法行政;台下,他却将法律抛之脑后。这位头顶“法学博士”、“经济学教授”等多项头衔的官员,最终在其升任醴陵市委书记后被举报落马

  法治周末记者 刘希平

  发自湖南醴陵

  7月8日,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检察院披露,经过反贪干警的艰苦追捕,一个月前,该院将涉嫌向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巨额行贿的犯罪嫌疑人宋明抓获归案。由此,备受各界关注的醴陵市原市委书记蒋永清腐败案露出了冰山一角。

  而法治周末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湖南省纪委目前已将蒋永清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蒋永清,这位头顶“法学博士”、“经济学教授”等多项头衔,并屡被上级肯定的“学习型”官员,最终在其升任醴陵市委书记后被举报落马。

  从国企科长到市委书记

  自小刻苦学习,高分考入名牌大学,步入仕途后一路顺畅,蒋永清的成长史与已落马的广东省云浮市原常务副市长冯湘勇颇为相似。

  “两人同为湖南永州人,自小学习成绩好,名牌大学毕业后仕途走得都很顺畅,最后都因腐败落马。”谈起这两名永州籍的“政治新秀”,永州市民李常青深感惋惜。

  李常青向记者透露,1968年12月,蒋永清出生于永州零陵区(原芝山区)的一个普通家庭,自小成绩优异。

  蒋永清的简历显示,1987年9月,他考入武汉大学,主修哲学专业。1991年7月,蒋永清大学毕业后在株洲硬质合金厂参加工作,并在该厂党校任教员。

  始建于1954年的株洲硬质合金厂是中国第一家硬质合金大型国营企业。大学毕业后,虽没能直接进入党政机关工作,但在株洲硬质合金厂这样大型国企党校工作,对蒋永清来说也算专业对口。

  因为毕业于名牌大学,加上自身的工作努力。蒋永清在党校当了一年教员后,便被提拔为党校教务科副科长,一年后转任科长。1995年,蒋永清又被任命为株洲硬质合金厂团委负责人,享受副处级待遇。

  “年仅27岁就在大型国营企业担任副处级干部,这种情况当时在厂里并不多见。”原株洲硬质合金厂一名退休干部对记者说。

  这名退休干部还向记者透露,蒋永清在工作之余,经常是书不离手。“这位年轻人这么勤奋好学,以后肯定会有出息。”

  因为爱好学习,又精通党务工作,蒋永清很快就被株洲市委组织部看中。1995年10月,蒋永清调入株洲市委组织部工作,任部务秘书。

  1997年6月,蒋永清的仕途从株洲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科长起步。初入仕途的蒋永清并没有停止学习。其间,他研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研究院中国现代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并获法学博士学位(在职)。

  此后几年,蒋永清先后在共青团株洲市委、株洲市委党校任职,几乎每年都有进步。2007年11月,蒋永清任株洲县县长。3年后,蒋又调任醴陵市市长、2011年12月,蒋升任醴陵市委书记。

  醴陵位于湖南省东部,是株洲市下辖的县级市,总人口103万。该市曾被评为“中国陶瓷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花炮之都”,综合实力位居湖南省县域前5强。

  “醴陵市是株洲地区唯一的县级市,蒋永清能够主政醴陵,说明上级还是很看中他的。”醴陵市某官员如此说。

  “学习型官员”

  “作为市长,谋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不断学习是基本前提。正如古语所说,‘为官不学半个盗,读破万卷品自高’。”这是时任醴陵市市长蒋永清接受媒体采访时畅谈自己学习的感受。

  媒体披露,蒋永清经常随身携带纸笔,随时随地记录、摘录资料。爱学习的蒋永清有“五必”学习习惯:晚上的电视新闻必看,每天的主要报刊必阅,有名的管理书籍必读,需要的有关资料必录,重要的政策文件必背。

  因为爱好学习,这名株洲地区唯一拥有博士学位、经济学教授职称的县(市)长,曾被株洲市委评为“学习型领导干部优秀个人”。

  当年,蒋被株洲市委评为“优秀市长”的另一个原因是他注重调研。在醴陵任职后,蒋永清每周安排一两次调研,下基层、下企业、下农户。半年时间,他走访了醴陵所有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大部分社区、村组。

  蒋曾表示,调研是一个向群众、向社会、向实践学习的最好方式;工作中遇到了问题,首先就要开展调研,通过调研了解第一手资料,找准症结所在。

  据媒体报道,经过调研,蒋永清“不仅全盘掌握了醴陵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更是对财政税收、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有了较为翔实的了解”。

  蒋还善于抓住热点,并展示自己执政基层的理论造诣。他撰写出版的理论专著《中国的小城镇发展问题研究》,曾受到当地媒体、官场追捧。这本书致力于“面向21世纪的新形势,找出中国特殊国情下的艰难选择”。他沿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以及历史和民族心理等线索,对小城镇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最后提出:“当代中国的城市化,应当走以小城镇建设为主的发展道路。”

  有经济学教授头衔的蒋永清,曾主编、合编、参编数部著作,官方履历显示他在“国内各级党政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蒋在工作生活中也给人留下了清廉的印象。除了“力当清白官,志做清白人”这样的言语表达。公开资料还记录,他每次到基层单位或企业调研视察工作,坚持只在单位食堂就餐,并且不准摆水果、不准上烟酒。

  口头讲“法” 心中无“法”

  从一名国企科长到市委书记,蒋永清用了15年时间。但顺畅的仕途也使他养成了独断专行的个性。这名法学高材生,在其走上领导岗位后,慢慢地蜕变成了一名不守法官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株洲县县长到醴陵市委书记,蒋永清在许多会议上都会大谈特谈“依法行政”,自己在工作中却将法律抛之脑后。

  “台上,他要求下属单位要依法行政;台下,他却视法律如儿戏。”蒋永清多名同事称,蒋永清虽然头顶“法学博士”学位,但其“我行我素、独断专行”的执政风格一直饱受诟病。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蒋永清早在担任株洲县县长期间,就曾因不按法律程序指挥征地拆迁,而被村民们告到了省市有关部门。

  2007年11月,株洲县人民政府和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华新水泥投资13亿元,在株洲县堂市乡黄竹村和湖塘村建一个大型水泥生产工厂,其中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961亩。而此项目协调指挥部的负责人就是时任县长的蒋永清。

  村民们向记者反映,当年,株洲县政府对两村农民房屋进行征地拆迁,同时还“租用”部分农田和林地用作项目用地。由于征地拆迁之前没有依法进行征地公告,也没进行征地补偿,从而引起了村民的广泛质疑和不满,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纠纷不断。

  2008年5月,在项目征地迁坟开工仪式上,因为有村民阻工,蒋永清当即指挥抓捕了几名村民,并对这些村民进行行政拘留。2008年7月11日,蒋永清又调集警力对湖塘村刘姓村民进行强拆,遭到刘的抵制,有人用两副手铐将刘铐在电杆下暴晒数小时,此事在当地引起震动。几天后,蒋永清再次调集人员将刘家房子强制拆除,只丢下一顶帐篷让其自行安置。

  事后,蒋永清还很得意地对前来讨要公道的刘家人说:“我们就是要抓人,抓了人事情就好搞了。”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蒋永清调任醴陵市长、市委书记后,其“我行我素”的办事风格还是没有改变。对于一些不听话的下属,他有自己“独创”的应付办法。

  网络上至今还流传着蒋永清在醴陵任职时的“雷人语录”:“你们醴陵人喜欢告状,我是掌握国家机器的人,你们看着办”;“最近网上说我违规超标配车,你们科局长的车都超标,我市委书记就不能超标吗?”

  然而,在工作中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的蒋永清,在相关会议上却大谈“依法行政”。在任株洲县县长期间,就在其指挥强拆民房事件3个月后,蒋永清在全县贯彻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向与会人员发出警示:“近几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执法趋利、以罚代法、行为不规范、乱作为、不作为、缓作为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

  蒋永清在会上要求,必须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公务人员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

  “虽然他是法学博士,但在工作中却是最不讲‘法’的一个人,喜欢乱来。”醴陵市某官员坦言。

  “跨省行贿”

  2013年3月29日,随着湖南省纪委的一纸公告,这位“博士”市委书记的仕途戛然而止。

  当天,由湖南省纪委主办的三湘风纪网发布消息称,蒋永清“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湖南省纪委目前已将蒋永清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蒋永清因涉嫌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已被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决定逮捕,衡阳市检察院将负责侦办此案。

  蒋永清因何落马,传言众多。有传言称,蒋永清的案发与醴陵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周旺炎的实名举报有关。

  按照周旺炎举报信所说,蒋在担任醴陵市长期间,多次强令国土局以低于市场行情的价格出让土地给有关公司,并指示其用“零地价”向外来投资商供地。周因不从而与蒋生隙。随后,蒋升任市委书记,开始对他“秋后算账”。

  但醴陵知情官员向法治周末记者否认了周举报导致蒋案发的这一说法。而之前有媒体也披露,周旺炎举报事件不过“赶巧了时间点”,“蒋在株洲县当县长的时候就被人举报,纪检部门已经秘密调查他两年”。

  但蒋永清具体被谁举报落马,目前湖南相关部门没有披露。

  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秘密调查,蒋永清似乎并不太知情。就在其被“双规”前夕,蒋永清还率5人考察团赶赴欧洲,进行了为其10天的考察。

  今年7月8日,随着衡阳市南岳区检察院对涉嫌行贿人宋明抓获归案消息的披露,蒋永清腐败案开始露出了冰山一角。

  “接到这起案件时,我们只知道这名犯罪嫌疑人叫宋明,其他信息不详。而且蒋永清案发后,宋明已闻讯潜逃。”被指定管辖此案的南岳区检察院通过长时间侦查,最后查明宋明藏匿在广东省珠海市。6月17日,宋明被抓获。

  南岳区检察院透露,2009年,宋明为获取某防洪堤工程的承包权,涉嫌通过同案人胡利(化名)向蒋永清巨额行贿。但具体行贿金额,检方暂未披露。

  记者获悉,宋明为在北京从事工程开发的一个老板,胡利则自称是北京某名牌大学的“教授”。宋明通过胡利向蒋永清“跨省行贿”,从而获取了某防洪堤工程的承包权。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就在蒋永清担任市委书记后,其大学期间的一些同学多“亲而附之”,蒋案发后,这些同学也被带走协助调查。

  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处在人情包围中的这些基层官员,该如何从亲朋好友人情中“突围”,值得思考。(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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