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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摘要--胡伟星涉黑案一审19【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014-03-07 01:55:04)

 

胡伟星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庭审摘要

 

 

时间:2014年3月6日(第十九天)

 

 

 这是根据律师工作手记整理的本案第十九天的庭审摘要。因内容太多,改变了以前的一些归纳,基本就是摘要整理的记录。漏掉的会陆续补上,因时间紧,避免不了错字,见谅,欢迎指正。

 

上午

 

 【李石红的被刑讯逼供情节在之前排非调查时已说得清楚】

 

审判长:带被告人李石红到庭。

 

李石红起诉书指控你非法拘禁犯罪事实你有什么意?

 

李石红:有意见,我和胡伟星、胡仕容都不认识,非法拘禁不是我本人的意思,是清古叫的人。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讯问。

 

公诉人:(略)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发问。

 

王律师:李石红我是胡伟星的辩护人,下面向你发问,你什么时间到案的?

 

李石红:8月30日

 

王律师:8月30日看到你的两份笔录,这两份笔录你有没有看?

 

李石红:没有。

 

王律师:到了看守所后你的笔录看了吗?

 

李石红:没有。

 

王律师:你不知道清古的大名,那清古是否在34各被告人中?

 

李石红:没有。

 

王律师:没有吗?

 

李石红:没有

 

 

 

王律师:清古叫过来多少人?

 

李石红:十几个人。

 

王律师:你当时认识不认识胡仕容?或老蟹仔?

 

李石红:不认识。

 

王律师:是清古叫来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李石红:是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王律师:把李贵灯带到祠堂接受记者采访,你提前知道吗?

 

李石红:不知道,带去祠堂那里是清古带到意思,不是我的意思。

 

王律师:我问你,这件事前前后后与胡伟星有关系吗?

 

李石红:没关系,肯定没关系。

 

【微评:与胡伟星毫无关系的事情,没有完整证据体系的情况下强硬往胡伟星身上靠,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王律师:我的问话就问道这里,我告诉你一个问题,清古就是曾经在指控的时候列为犯罪嫌疑人的胡伟清,我不知道是辨认错了没有,这是被害人李伟华的辨认,还是你记不清了,还是这34个被人里就是没有。,我不知道公诉人为什么对清古出现在所有的笔录里面,作为这个案件的纽带清古,没有调查清楚他的身份,在起诉状中没有提到他,整个的案件是清古引起的,对不对。

 

审判长:辩护人王誓华,你是知道他的名字叫胡伟清是吧?

 

王律师:胡伟清不是我知道,是卷宗中李伟华的辨认笔录中提到的,是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胡伟清。胡仕蓉也提到这一点。

 

审判长:好,记录在案。

 

 

 

时间:2014年3月6日星期四下午

 

被告人:胡旭波

 

(之前进行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调查)

 

辩护律师发问:

 

王誓华律师发问:你哪天被抓的?

 

答:6月22日。

 

问:抓你时有没有下传唤证?

 

答:没有。

 

问:那卷宗中的传唤就是假的?

 

答:是的

 

问:你的笔录有看过吗?

 

答:好像没有看。

 

问:那为什么签字?

 

答:因为害怕。

 

问:你没有受到刑讯逼供为何在办案中心害怕?

 

答:在办公案中心的口供没有仔细看。警察让我签字,我又不敢不签,但签字的时间不记得。

 

问:为什么要签字?

 

答:当时我害怕,我当时精神状态也不好。

 

问:你是说你什么都不知道,还是你不记得说什么了?你家庭有精神病史吗?

 

审判长制止不让问这个问题

 

问:你的笔录中说的与今天说的矛盾了,你怎么解释?

 

答:现在我是实实在在说。

 

问:你的笔录中有这样一段:胡伟星指使你对柯法官进行伤害。。。。。。。

 

答:我没有说,绝对没有。

 

问:笔录中:胡伟星指使我,我让胡进辉对柯法官进行伤害。。。。。

 

答:这不是我说的,绝对不是我说的,是警察自己编写上去的。

 

问:“青云村。。。胡伟星打电话给你,让你去青云村”你有去青云村吗?

 

答:去过。

 

问:是胡伟星叫你去的吗?

 

答:不记得了。

 

问:哪你为什么要去?

 

答:我记不清楚了。

 

问:在李进辉伤害法官这件事中,你说你找的胡伟星,胡伟星说不知道这事,说既然出事了就帮帮他吧。胡给了一万,你给了李进辉2万,是吗?

 

答:是的,我的两万是李进辉向我借的。

 

问:你是在富星公司底下开茶庄,还有没有做其它业务金融的放款业务?

 

答:没有。

 

问:但卷宗中说你平时放贷款业务?

 

公诉人反对打断问话,理由是与其当事人没有关系。

 

审判长:有什么关系

 

王:你们不问,不能代表我不问,我如果说什么关系,还有问的必要吗?这是笔录中写的与我当事人有关系,怎么不能问?有没有关系,我问完你就知道了,为什么关系,如果没有关系那为什么不从卷宗中去掉?

 

审判长:继续发问

 

答:我不清楚

 

问:公诉人告诉你说你的立功材料交到了法院,但起诉书的认为部分都没有这个内容,公诉人告诉胡旭波这个材料交到了合议庭,不知用意何为?那也不是讯问的内容啊,

 

公诉人:反对

 

王:你反对,等我把话说完。那么你要在任何认为的部分涉及到量刑问题你要写进去,你写进去就是对起诉书的变更,你是否要对起诉书进行变更?不变更为什么要先拿出这个问题告诉当事人,大家都清楚。。。。。是起诉书的变更?还是新的证据?起诉书中没有。。

 

公诉人:那是在庭前会议中。。。。

 

彭法官:公诉人先别说,你(王律师)发问。

 

问:关于你的股东概念,是不是只要参赌的就是股东,不参赌的就不是?

 

答:是的。

 

问:关于你的不固定,是输了的人就走,不固定,而不是参赌的人不固定?

 

答:是的

 

问:你如果不参赌是不是可以获利?

 

答:第一次是,后面的不是,我的另一个合伙人赖伟谊在,不参赌是不能有股份的。

 

问:抽水是怎么抽?

 

答:赢家拿出5%进行抽水,先记帐。

 

问:分水有规则吗?

 

答:按股份分。

 

 

 

李庄:你在赌场有股份吗?

 

答:我和赖伟平是18.5中的1.5股不到1股。

 

问:1股值多少钱?

 

答:不知道。

 

问:股份能转让吗?

 

答:不能。

 

问:你去过澳门赌场吗?

 

答:我没有去过,我们的赌场生人不能进,与正规赌场区别很大。

 

问:股东一共有多少人?

 

答:我记不清楚了。

 

问:赌场股东有没有开股东会议?

 

答:没有,股东就是临时召集起来参赌的人,我一直以为我们是赌博。

 

问:10楼是谁的房间?

 

答:陈景强租的,

 

问:租了多少间?

 

答:租了一间。

 

问:多少平方?

 

答:几十个平方,就一张赌台。

 

问:6楼是谁开的?

 

答:没有谁开的,就是我和黄海平几个人去赌。

 

问:6楼装修没有?6楼有没有租给谁?

 

答:没有。

 

问:你开赌有时间固定吗?

 

答:是年三十至初七期间,节假日朋友聚在一起玩玩。

 

 

问:审讯你时有没有戴眼镜?

 

答:没有。

 

问:那吊你飞机时有没有戴眼镜?

 

公诉人:反对,诱导发问

 

审判长:你为什么要这样问?制止这样问。

 

问:最高法院、检察院来调查时你能说出真像吗?

答:可以。

 

问:笔录中说是你举报胡伟星放火的?

 

答:我没有举报,你不要冤枉我,我绝对不知道这些放火的事。

 

李老师:你说我冤枉你,我也很冤,这是笔录中你说的,我不会冤枉你的。我相信你没有罪

 

公诉人:反对

 

审判长:制止不让继续发言

 

问:赌场小费有没有发放规则?

 

答:没有。

 

问:都给什么人发?

 

答:我不清楚。

 

问:但在笔录中“因为看到王金本比较老就给他一些小费”这话是不是你说的?

 

答:这话我没有说过。

 

问:赌场的警卫方式?

 

答:我不知道。

 

问:保安有没有带2部对讲机,一部专门用于赌场的?

 

答:我不知道,都没有听说过。

 

问:赌场3次的赢利去向你知道吗?

 

答:我不知道。

问:杨华意是人你的汇钱通公司借的钱吗?他从你的公司借了我多少钱?

 

答:我不想回答。

 

问:那这个担保公司与赌场有没有关系吗?

 

答:没有任何关系。

 

问:胡伟星有找我去伤害法官吗?

 

答:没有。

 

问:但笔录中“。。。胡伟星让我去砍法官。。。”,

 

答:这不是我说的话。那警察编造的,我不知道。

 

问:你有与李进辉商量怎么去伤害法官吗?

 

公诉人:反对,不涉及伤害案,不能问

 

李:第三公诉人上午为体什么可以问,我们就不能问?

 

王法官:这个起诉中也没有指控他,

 

李:我没有与你辩论

 

王法官:你不能用手指

 

李:我没有指,我指审判台

 

王法官:你不能指

 

李:你对起码的审判程序都不懂。

 

争吵。。。。

 

审判长:李庄停止发言。。。。。李庄辩护人请站起来接受讯诫。。。。

 

审判长:宣读早已准备好的讯诫书。。。。。。。。

 

王誓华律师补问一个问题后,向法庭提出建议延期审理,当然在申请之前,我认为被告人是无罪的,但是按照公诉人的公诉思维逻辑,我认为本案可能有漏罪、漏被告人和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程序规则第458条规定,公诉人应当对起诉书进行变更和补充。

 

审判长:书记员记录。

 

 补记:审判长下午一开庭如是说,  在开庭前我说个事,到今天庭审差不多4周了,除第一天外的时间都是进行事实调查和排非调查的讯问和发问,法庭已充分保证让大家发言了,在同类被告人数量差不多的案件中是极其罕见的【微评,自以为是,因为他没有旁听过高素质法官的庭审才如此说】,希望辩护人不要说法庭没有充分时间辩护,法庭是很公正的。



庭审摘要--胡伟星涉黑案一审19【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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