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徒弟邹勇否认借舆论批判王林

2013年10月23日06:22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记者 刘伟 李亚坤 发自香港、深圳、萍乡

  王林与邹勇之间的关系,远比外界知晓的复杂。

  “师徒”交恶背后,是扑朔迷离的巨额钱财纠纷。除萍乡3300万元别墅购买纠纷,还有深圳1400余万装修款纠纷案及香港总额为1100万港元的公寓楼归属案,王林在后两起诉讼中也是原告。邹勇表示,根据律师意见,如果民事案件败诉,他会就王林卖给他500箱假茅台酒,被骗1840万元一事,向检方提出新的要求。

  南都记者获悉,公寓楼归属案将于明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庭。江西省高院7月31日二审开庭萍乡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案之后,8月21日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萍乡中院将于11月19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深圳中院在7月2日受理深圳1400余万装修款纠纷案,目前暂无进展。邹勇诉王林卖假酒一事,警方则尚未立案。

  他起诉,他反诉

  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案发生于2012年年底。这本是一场简单的民事纠纷,在王林被媒体“大起底”之后,双方都没有提交新的证据,案件的走向却变得模糊起来。

  2012年10月29日,王林向萍乡市中院提起诉讼称,他与被告邹勇是多年朋友,且经济往来较多,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他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截至2012年5月28日尚欠人民币1300万元未还。

  因邹勇无现金偿还,双方在2012年5月28日签署协议,邹勇将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8号别墅一栋(下简称K 8别墅),以5000万元抵卖给王林,在抵消欠款后,协议约定待邹勇完成别墅过户手续后,王林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5月29日,邹勇因急需现金,以K 8别墅的房产证和离婚协议草稿为抵押,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将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同日,王林通过中国银行萍乡市芦溪支行转账付款2000万元,邹勇收讫并出具了收条。

  收到2000万转账后,邹勇中断与王林联系。2012年6月5日前,邹勇并未将房产过户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此后,王林多次催促,他仍未履行合同。王林起诉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协议,要求邹勇返还已支付的房款33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起诉后律师申请法院查封K 8别墅,发现早在7月11日,邹勇就在深圳几家媒体上刊登声明,将抵押在王林手里的别墅房产证声明作废。邹勇表示,之所以有此举,是因为“经朋友提示后发觉协议是骗局”。

  萍乡中院2012年11月16受理案件,邹勇则在2013年1月5日提起了反诉,称他与王林本无交集,2002年左右王林想方设法经人介绍与之相识,并以各种手段博取他的好感。在深圳购买别墅后,王林以师傅自居,称在当地人脉极广,可协助将质量欠佳的别墅拆除、重建报建及装修。邹勇认为王林既无实体产业,也不经商,双方所谓“经济往来较多”,是指王林要其交纳名目繁多的拜师费,以及自己陆续向王林支付3530万元用于K 8别墅重建、装修的巨款。别墅重建后,王林拒不与其结算款项,并强住别墅1年零8个月。邹勇反诉要求王林退还2100万元重建、装修款及强住别墅产生的租金800万元。

  2013年3月22日,此案一审开庭。庭审记录显示,双方对涉案金额均无异议。邹勇认可曾向王林借款2300万元,核销后至2012年5月28日尚欠1300万元。2011年4月K 8别墅装修完工后,王林让其验收并借住几个月,邹勇也认可。邹勇称,因双方关系较好,没有签署关于K 8别墅的重建、装修协议,但3530万元打款都发生在别墅重建、装修期间,而王林则称3530万元中只有500万元用于购买土地扩建K 8别墅,其余款项则是因其他事项双方产生的经济往来。

  2013年5月9日萍乡中院一审宣判,认定原、被告的买卖房屋协议真实合法有效,因被告邹勇违反协议,遂判决解除购房合同,邹勇返还王林购房款33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关于反诉部分,邹勇向法庭提交的3530万元汇款,只能证明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王林支付了3530万元,除王林承认的500万元外,其余部分不能证明该款项是用于K 8别墅的重建、装修等事项,故不予支持。

  “审判受外力干扰”?

  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双方均无新证据提交。2013年7月30日,江西省高院二审开庭,庭审共计持续40分钟左右,双方均未出席庭审。因此时正值媒体报道王林事件高峰阶段,庭审吸引大批媒体要求旁听,未获法庭准许。

  8月21日,江西省高院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裁定发回重审。王林的一审律师李光萍称,一审从立案到审判都非常顺利,本是非常简单明了的经济纠纷。因王林与邹勇都是萍乡名人,一审开庭前曾建议双方庭外调解,2012年12月底,邹勇让其带话给王林,称以前用王林的钱就算了,王林如果肯再拿5000万元给他,他就把房子过户,了结纠纷,如果不同意,从此恩断义绝。

  在李光萍看来,二审开庭时正值媒体“大起底”王林,审判的结果显然受到了外力干扰。“维持原判在舆论上过不去,如判邹勇胜诉又缺乏依据,既然有发回重审的程序,当然会走这样的程序。”

  萍乡中院及江西高院均拒绝向南都记者置评此事。邹勇一度对结果也不乐观。他7月份接受香港《风声》杂志采访时表示,因为双方没有提交新证据,“对二审结果并不看好”。他表示,如果败诉,他会就王林卖给他500箱假茅台酒,被骗1840万元一事,向检方提出新的要求。

  邹勇称,2010年11月开始,他前后打款1840万元给王林购买“茅台酒”,后经鉴定为假酒,要求王林退款未果后,向萍乡警方报案,警方在2012年年底受理后一直未予立案。王林则说,他从没说过这是茅台酒,邹勇先后打来570万元酒钱,共计购买500箱酒一共6000瓶,核算的价格是470万,多出来的100万,即是2012年5月28日算账时核算掉的‘货款’,“其他都是没有影子的事。”

  今年6月份,萍乡市公安局就这一案件向公安部做了汇报。负责此案的萍乡市安源区分局局长杨克崎表示,案子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安源区分局已从王林家中和邹勇仓库中都取了酒样,质监局也出示了鉴定报告。对鉴定结论,杨局长并未透露。

  2013年10月13日,萍乡中院通知该案将于2013年11月19日重审。邹勇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并未对重审结果做出预期,他说自己正忙于融资,并未过多关注案情。

  对以倒卖煤炭起家的邹勇而言,今年日子并不舒坦。受困于经济大环境,他旗下的主业赣西电煤自2011年建成后还未正式运营、选煤厂停工6年、煤矿暂停生产或外包,资金链几近断裂。萍乡当地有银行客户经理透露,邹勇的企业在多家银行贷款,并且归还无力。

  邹勇回应称,“在银行有几个亿,但是以前就贷下来的”,他否认了利用舆论对王林进行媒介批判进而赖掉债务的指责。“我首先选择的是法律途径,向媒体曝光并非刻意的。一审的时候有记者找过来,我觉得我有责任也有义务公布于社会,让更多的人不要上当受骗。”

  长期钱财往来复杂

  围绕深圳K 8别墅,王林与邹勇还涉及一宗纠纷。

  王林诉称,2008年10月21日,邹勇购买上述别墅时,王林代邹勇垫付了购房税费、办理水电、燃气开户费、物管费和购房保证金等费用。随后,邹勇委托王林代其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在此期间,该别墅的所有装修支出均由王林垫付。及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为止,王林手里有发票的支出为1100余万元,其后他多次要求邹勇返还,但均遭推脱。王林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

  深圳中院于7月2日受理此案。王林代理律师周宁介绍,目前尚未收到邹勇提交的应诉状及证据,按规定,这些应在接到法院通知后一月内提交。邹勇告诉南都记者,这部分内容其实他在萍乡3300购房款纠纷案反诉中已经提及,他目前正在与萍乡中院及深圳中院协商,希望两案并案处理。邹勇称,王林替他在K 8别墅垫付的款项,都包含在3530万汇款中,王林如果不认可,必须进行相关举证。

  周宁律师称,根据萍乡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案庭审记录,邹勇认可委托王林对房屋进行装修,也认可就装修产生1100余万的费用,这些都被视作双方的口头协议,他已经作为本案的证据向深圳中院提交。

  围绕K 8别墅的纠纷,背后是双方长久以来复杂的钱财往来缩影。根据双方的陈述,2011年之前双方关系较好时,每年都是数额超过千万的资金借贷,通常没有利息。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并不涉及利息,当时甚至没有欠条。此外,从2008年邹勇在深圳购买K 8别墅开始,王林便受其委托进行重建、装修等,双方也未签署委托协议。

  2011年4月,王林身患重病,辗转多地医治,效果不佳。王林在长沙住院,有一次邹勇前来探望,王林让其归还借款,遭到拒绝。邹勇说,他当时还赠送王林一块价值110多万元的翡翠挂件,该挂件他随身佩戴多年。2011年6月间,王林短暂出院,此时邹勇K 8别墅重建装修已经完工,王林邀萍乡市公安局原局长唐建国等与邹勇在K 8别墅就双方债务做集中梳理,此时两人已经反目。上述说法得到唐建国印证,邹勇此前接受采访时亦表示认可。

  双方当时对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予以认可,并在2011年6月3日邹勇补签借条中认定。双方同时认可王林为K 8别墅垫付资金,但具体数额未予确定。经双方协商,王林从垫付的K 8别墅款中减掉400万元,邹勇在2011年6月8日又出具欠王林1900万元的欠条。上述欠条及产生过程在萍乡3300万案庭审中都有记录。双方最后核定欠款为1300万元。因邹勇无现金偿还,双方在2012年5月28日签署“以房抵债协议”,后因邹勇违约,便产生了萍乡3300万元购房款纠纷一案。

  此外,邹勇表示2008年在香港购房两套,一套被王林要去,两房共计1500万港元,他把现金交给王林,让王林刷卡支付,并有证人证明。王林则称,邹勇当时因移民需要,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购房一套,近800万港元由他代付。王林向香港高等法院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购房及装修款1100万港元,并提交了全部支付及转账清单。

  该案将于10月24日开庭。邹勇称尚不知王林已在香港起诉他,“懒得去管,我是做实业的,哪有这么多闲工夫?”

(编辑:S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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