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是新一届顺德十大杰青中唯一的一位女性,工作中的她是一位既理性又感性的女子
顺德城市网消息 (记者梁雯雯) 徐慧是新一届顺德十大杰出青年中唯一的一位女杰青,用时下流行的一个网络用词,徐慧被称作“女汉子”。
理性与感性并存的“女汉子”
1998年,大学刚毕业的湖北女孩徐慧来到了顺德,并进入了顺德一家企业工作。在企业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徐慧发现,她并不喜欢当时的工作,她更希望能够做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2000年,徐慧放弃了企业的工作进了顺德法律援助处。当时的顺德法律援助处刚刚成立不久,工作也没有太多的参考模式,而徐慧和同事们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如今,身为顺德区法律援助处主任的徐慧不再负责一线的案件审理,工作重心更多放在对全区法律工作的统筹上。
事实上,如果从她的职业来说,徐慧确实是一位“女汉子”。在顺德区法律援助处工作13年,她所面对的案子当中,有不少是惊心动魄的。其中包括介入调解群体性事件,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和劝导工作。
2011年7月份,陈村镇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徐慧带领几名律师常驻陈村两个月,负责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意见给区镇两级事件处置工作组,为事件的最终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不过,事情过后,再来回忆当初的经历时,徐慧的表达却显得平静。徐慧说,她是去讲法理的,讲得有理,大家自然听得进。徐慧从事法律工作13年,这13年间,她与很多有着不同经历的人接触过,这也锻炼了她沉着的性格。
原则上来讲徐慧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在她的身上总能看到属于职业的理性一面。但事实上,徐慧又是一个感性的人。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徐慧很多时候接触到的都是社会基层人员甚至是弱势群体。在帮助这些人争取合法权益时,徐慧不仅要运用法律知识,更要用心。
因为求助对象很多时候的遭遇不仅需要他们用法律去帮助,还需要不断地给予求助对象鼓励以及安慰。“有时候,一些求助对象的经历挺让人心酸的。”徐慧坦言,在接触到的一些案例当中,有些是法律帮助不了的,她也会感觉无奈,有时也会有负面情绪。不过,胜在理性的性格会帮她调整过来。
用心感受,推出系列便民措施
因为一直以来接触的都是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徐慧在担任顺德区法律援助处主任期间,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包括开通“绿色通道”,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时限从5天缩短到最长3天,紧急案件当天审批;开展异地协作,大大降低农民工的维权成本;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徐慧还创新性地将大将交通事故、离婚、工伤、劳资纠纷、赡养抚养等五类法律援助案件下放到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自行受理、审批,降低了受援人的维权成本,缩短了案件审批时限。
另外,徐慧还实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专人跟案制度,指派专人从案前、案中、案后等各个阶段进行监督,加强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督。
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在徐慧的推动下,顺德率先在全省实施点援制。所谓点援制其实是赋予受援人员自由选择律师的权力。这一系列的创新都是来自于徐慧的用心感受。
徐慧说,在与求助人的接触过程中,她发现,因为地域差异、文化差异等因素,一些求助人无法完全信任律师,这容易影响审理效果。经过思考后,徐慧想到了让求助对象自主选择律师。
“让受援助人员自己选择律师,尊重他们的选择意愿和感受,提高他们对律师的信任度。”事实证明,徐慧这一做法是有效的,顺德实施的点援制,不仅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更是受到受援人的肯定。
关注民意,或探讨非法用工问题
虽然在工作上有不少创新之举,但从一线办案人员转为统筹工作,徐慧说她一直在学习中。“因为现在更多的工作是要对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统筹规划,这对我的考验更大。”徐慧说,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更多的人学法,用法律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现在,她又在思考如何用创新的方式去做好法律宣传。
现在走进的社会新生代务工人员越来越多,他们的思想以及行为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对于徐慧来讲,顺德的法律援助工作必要与时俱进,用适合他们的方式去做好法律宣传。
此外,徐慧还告诉记者,现在她还关注到了非法用工的问题。她计划以党代表的身份,就非法用工的问题形成提案,希望可以就该话题进行探讨研究。
■荣誉榜
2007年,被区政府评为“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被中共区司法局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9年,被区妇联授予“区‘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0年,被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10年,被佛山市委市政府授予“佛山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2013年,被顺德区委评为“2012年度顺德区综治工作优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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