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国企好新闻奖》的通知

2014年4月17日 16:09 阅读 3

关于评选《国企好新闻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新闻宣传部门:

为宣传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展示新闻战线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报道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指导下,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媒体联盟拟开展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现将《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活动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评选。

联系人: 张学琼(010)64471712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2014年4月10日

 

 

首届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方案

为宣传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展示新闻战线关于国企改革发展的报道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在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指导下,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媒体联盟拟开展国企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工作局

主办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媒体联盟

承办单位:《国企》杂志社

《中国企业报》社

评选范围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凡在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刊物,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国有企业门户网站上正式发表的新闻作品,均可参评。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展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展现国有企业实现中国梦的新举措、新贡献、新故事,展现国企改革发展正能量,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有较高的传阅率和点击量,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评选标准

1.消息类作品: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逻辑清晰,新闻要素完整。字数在1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2.评论类作品: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说理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网络评论、评论员文章、述评、短评等,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论证有力。字数在2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3.通讯类作品: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字数在4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作品: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新闻事件连续刊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组合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期同一板块内刊发的不同体裁的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类别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刊播年度申报。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组合报道选择3件代表作。要求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有深度。单幅作品字数在3000字(含标点符号)以内。

奖项设置

本次参评作品分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四类。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

评选委员会将向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优秀奖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将集结成册。

评选程序

实行各单位初评和评委会复评、定评。由主办方邀请中国记协领导、高校新闻院系专家和知名媒体人组成评委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1.4月15日-5月15日,各单位自行开展初评,并报送本单位作品及申报材料。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审核。

2.5月15日–5月25日,主办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具有参赛资格的作品进行复评。

3.5月25日–6月10日,主办单位组织评委会对进入复评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各奖项名单。

6月10日-6月17日;评委会将评选结果、评委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误后正式揭晓获奖作品名单。

参评细则

各参评单位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

1.首届国企好新闻奖参评作品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期间刊发的新闻作品。体裁可以是消息、评论、通讯、系列报道。

2.每个单位最多可送报8件作品参评,同一作者(含合作)参评作品不超过3件,要重视基层新闻工作者的优秀作品。

3.参赛作品须报送参评材料一式2份,每套材料由推荐表、参评作品组成,用A4纸打印装订在一起,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评国企好新闻奖”字样。

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9号楼C座

·邮 编:100029

·电子信箱:chinasoe@foxmail.com

·联 系 人:国企杂志社 徐玲

·电 话:010-56800797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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