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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建局局长谢航:推广绿道建设 打造宜居城乡

2014年04月09日13:50    来源:人民微博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4月9日电 今天上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谢航做客人民微博“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围绕住建部门的主要职能,就有关梅州市宜居城乡建设、建筑市场监管、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内容与网友在线交流。>>点击进入微访谈回放

建设绿道助力城市协调发展

近几年来,广东省大力推广绿道建设,绿道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通常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内设可供行人和骑车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连接主要的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并为居民提供充足的游憩和交往空间。

在访谈中,有网友想了解梅州在绿道建设方面的进展,谢航介绍称,梅州市绿道网建设始于2010年,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目前梅州城区周边已建成40多公里绿道,如归读公园、剑英公园绿道、泮坑公园绿道,黄坑村—百岁山—院士广场绿道和梅县新城绿道等。各县(市)也相继启动了绿道网建设,建成部分绿道。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190多公里绿道。接下来,梅州市还将按《梅州市城市绿道网建设规划》和绿道建设标准,加快绿道建设,完善驿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发挥绿道功能,比如组织绿道摄影比赛、绿道骑行体验活动等,把绿道作为固定的宣传、教育、展示、服务场所和节庆活动的举办地,作为弘扬客家文化、引领时尚消费的重要平台。

在谈到房屋拆迁补偿等备受网友关注的问题时,谢航指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方可进行征收。征收的房屋,由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按评估得出的价格进行补偿,但评估价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调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同时他谈到,如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鉴定。

多项措施破解“垃圾围村”问题

有网友提到,随着建筑工地越来越多,工地扬尘污染也愈发严重,对此,谢航回应表示,为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出台了《梅州市城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梅州市住建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治理行动,下发了《关于加强梅州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及《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方案》,并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加强宣传与社会监督。下一步,还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并与其他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梅州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促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针对部分农村也还存在的“垃圾围村”问题,谢航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市政府已于去年出台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住建局联合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展暗访20多次,对存在“脏乱差”的镇、村进行曝光,并定期向全市通报。

目前,梅州市区和兴宁市已建成无害化垃圾填埋场,各县(市)全部开工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将有效提高梅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同时,将落实各镇、村加快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点的建设,提高垃圾收运处理能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阮福祥)

相关链接:微观梅州系列微访谈

(责编:肖潇、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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