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玩,内急了咋办? 看香港寻厕攻略

2014年4月23日 21:57 阅读 341 查看原网页

资料图片:这是位于港岛中环海滨的一座公厕外景(2013年5月15日摄)。新华社记者李鹏摄

香港寻厕攻略

新华社香港4月23日电(记者刘欢)置身高楼林立、行人如织的香港铜锣湾、尖沙咀,内急却找不到厕所?内地游客的烦恼,被2岁幼童当街便溺事件再次勾起。这个对当地人来说不是问题的问题,却困扰着成千上万来港的内地游客。

如何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繁华都市解决内急?笔者按照优先顺序,为赴港游客提供几个选择:

首选:大商场。铜锣湾的时代广场、希慎广场、崇光百货,尖沙咀的海港城、中港城、国际广场,旺角的朗豪坊、新世纪广场、雅兰中心等大型商场,除了一层之外,几乎每层都有厕所。到了商场之后,最好咨询一下柜台的服务人员,有的放矢,免得走冤枉路。大商场的厕所一般会有清洁工,如果情况紧急,可以向他们求助,他们一般会帮忙协调,或提供空闲的残疾人专用厕所供你使用。

次选:麦当劳、肯德基及大酒楼。大大的“M”标志,可让在街头一片茫然的你放松身心。麦当劳或肯德基一般在店内或附近设有厕所,虽然非常局促,但解决一时之需还是没有问题的。此外,像美心皇宫、稻香、鸿星这样的大酒楼,都内设厕所,即使不去就餐,厚着脸皮去借个厕所其实问题不大。

再选:星级酒店。千万不要被五星级酒店的名头给吓住了。香港的酒店星级再高,对所有市民都是免费开放的。即使不是酒店顾客,进去借个厕所,也没有问题。铜锣湾的富豪酒店、皇冠假日酒店,尖沙咀的喜来登酒店、半岛酒店,旺角的朗豪酒店、帝京酒店,内急时遇到的星级酒店,都是你救急的选择。

不选:地铁站。在香港,千万不要去地铁站找厕所,那无异于“缘木求鱼”。与内地不同,香港地铁站一般不设公厕,如果游客需要大小便,最好是在进站之前解决,进站之后再找厕所只会“徒劳无功”。实在内急,可向港铁工作人员求助,他们会给你提供员工厕所救急。香港地铁站一般都紧邻商场或酒楼,在那里找到厕所并非难事。

提醒:千万不要在公众场合大小便,这在香港涉嫌违法。

香港警方还原内地幼童小便事件经过

新华社香港4月23日电(记者刘欢)香港警务处公共关系科当值新闻主任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电话采访,还原了4月15日在旺角发生的内地幼童小便事件经过。警方强调,网上传说这名2岁幼童是女孩的消息并不准确,该幼童其实是男孩。

据透露,15日下午大约5时24分,香港警方接到报案,说在旺角西洋菜南街有人打架。警方了解到,涉事人共3男1女,分别是29岁王姓(根据英文名翻译,下同)男子和28岁吴姓男子,以及一对内地夫妻,为33岁叶姓男子和29岁付姓女子。

警方调查发现,内地夫妻让2岁的儿子当街小便,引起路过的王姓男子不满,拿出智能手机拍照,叶姓男子发现后前去制止,并抢其手机,夺记忆卡。吴姓男子见到这一场面,想去阻止叶姓男子,付姓女子则用婴儿车去推撞吴姓男子。

警方表示,叶姓男子因为抢别人手机涉嫌盗窃、付姓女子因为用车撞人涉嫌袭击被警方带走,经调查,叶姓男子被无条件释放,付姓女子则获保释,需要5月中再来香港跟警方报到。

警方还表示,在他们的调查资料里,不存在付姓女子打路人耳光的情节。

随手拍、网上传,侵权吗?

新华社广州4月2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叶前)“随手拍”已成为当下都市人的习惯动作。拍客无处不在,人人都是拍客、人人都有麦克风的观念也越来越普及。无疑,这记录下了无数精彩瞬间、唯美画面、重要时刻。不过,围绕“拍摄个体的图片和视频是否侵权”的争议也一直不断。

近日,由于2岁男童在香港街头使用尿不湿便溺被拍,引发了男童父母与两名“拍客”的冲突。随手拍不文明行为并在网上公布,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记者从日均被“爱特”上千次的广州地铁官方微博梳理发现,市民拍得最多的是插队、占座和车内饮食行为。而在车内小便的“熊孩子”也有被拍下。记者看到,在网民拍下并上传的一张照片中,一名小男孩两腿张开,隐私部位暴露,被孩子爸爸抱着,车厢地板上留下一摊尿迹。

在公共场合拍摄不文明行为,是否侵犯被拍者的权利?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民安说,目前并无专门针对这种随手拍行为的法律。但在公共场合拍照或者拍视频应该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通过正常的手段记录事实本身,而不特别针对某个人;二是被拍者有权以合理合法的方式阻止针对其个人的拍摄行为。

什么样的拍摄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张民安告诉记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允许被拍摄,包括公民个人住所等,像拍摄儿童隐私部位起码是侵犯隐私,当然视其后续行为还可能涉嫌猥亵儿童。

事实上,大多数随手拍行为是在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拍摄的。而拍客们也多不是为了摄影爱好,而是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甚至以此谋利。包括微博、商业视频网站在内的网络服务商以及一些媒体都为拍客提供了发布的平台。

未经允许在网络平台公开,会不会对当事人构成侵权?

广东省律协副会长肖胜方律师说,在网上即便呈现客观事实,也有可能侵犯公民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乃至人格尊严。特别是儿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公共平台发布更应该进行模糊处理。

在小孩香港街头小便这一事件中,知名视频网站和一些媒体直接将画面呈现。这是否构成新闻侵权呢?

肖胜方律师说,媒体在使用这些可能未经拍摄者同意或者以非正常手段拍摄的视频时,应该对事不对人,尽可能避免直接呈现被拍者的脸部,对未成年人则一律要进行马赛克处理。

谁该承担拍客行为带来的侵权责任?法律专家分析指出,一般来说,拍客侵权行为不是拍客单一行为造成的,而是多个责任主体共同造成的。在这些涉嫌侵权的案例中,拍客本人、网络服务商、新闻媒体共同造成了对当事人的侵权行为。

鉴于拍客侵权目前主要是通过网络或者新闻报道的方式,张民安认为,如此造成的侵权,有审核义务的网络服务商和新闻单位更要承担侵权责任。责任承担方式在我国民法通则中已有具体的规定,拍客侵权所承担的责任也主要是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几种责任承担方式,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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