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0 10:15:00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近日,潍坊的天气以晴朗为主,虽然风清气爽,但是市民依然要警惕雾霾来袭。4月9日天空有轻霾,气温达到29℃,而大家陌生的“臭氧8小时”取代了PM10和PM2.5成为近两日的首要污染物。
城区9个监测点臭氧浓度实时监测超标
4月9日上午9时,记者登录潍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发现,潍坊城区9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等级都是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基本上为PM10与PM2.5,而潍坊市仲裁委、鑫汇集团、锦程中学三个监测点的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
据了解,“臭氧8小时”,也称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即以一天中最大的连续8小时臭氧浓度均值作为评价这一天臭氧污染水平的标准。
当天下午4时,记者再次登录潍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查看了潍坊市9个监测点实时监测的臭氧浓度最近1小时均值与最近8小时均值。其中,刘家园监测点分别为0.194毫克/立方米与0.137毫克/立方米;经济开发区监测点分别为0.214毫克/立方米与0.152毫克/立方米;商校监测点分别为0.191毫克/立方米与0.145毫克/立方米;寒亭区监测点分别为0.187毫克/立方米与0.130毫克/立方米;共达公司监测点分别为0.180毫克/立方米与0.135毫克/立方米;市环保局监测点分别为0.187毫克/立方米与0.137毫克/立方米;市仲裁委监测点分别为0.208毫克/立方米与0.148毫克/立方米;鑫汇集团监测点分别为0.215毫克/立方米与0.167毫克/立方米,锦程中学监测点分别为0.216毫克/立方米与0.150毫克/立方米。全部监测点实时监测的臭氧浓度最近1小时均值都超标,鑫汇集团监测点实时监测的臭氧浓度最近1小时均值和最近8小时均值都出现了超标。
据了解,2013年3月,环保部出台了新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三项污染物指标:一氧化碳、“臭氧8小时”和细颗粒物(PM2.5)。随着光照时间增多,天气变热,“臭氧8小时”将逐渐替代PM2.5,成为首要污染物。
低空臭氧危害大,日照时间过长是主因
“太阳光照强的时候,可以促进光化学反应,从而产生臭氧。太阳光越强,臭氧就越多。”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人介绍说,“接下来,臭氧浓度偏高的频率还会增加,日照时间过长是主因。”
“近两天潍坊的天气晴好,偶尔有微风拂面,也倍感凉爽舒适。由于受到高压后部到低压前部气压场影响,4月8日潍坊市的大气扩散条件一般,不过从9日后半夜开始逐渐转好。8日白天天气晴好,全市的首要污染物为‘臭氧8小时’。”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臭氧是大气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经光化学反应形成的光化学烟雾的主要成分,主要来源于机动车尾气和化工生产等。“由于9日的气象条件不利于臭氧前提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扩散,加上足够的日照时间,成为臭氧超标的主要原因。臭氧超标的季节主要是春夏秋三季,其中以春夏季较为明显。臭氧对人体健康的危害主要是强烈刺激呼吸道,造成肺功能改变,引起气道反应和气道炎症增加、哮喘加重等。”该负责人说。
在我们以前的记忆中,臭氧是个好东西,不仅能消毒,大气中的臭氧层还能阻止紫外线,现在却成了污染物。原来,臭氧在高空中可以形成臭氧层,从而保护人类避免紫外线的直接辐射。但出现在距地表约2.5千米的大气层中的低空臭氧,却是城市光化学烟雾的一种成分,对植被和人类有伤害。轻的会造成咳嗽、流泪,严重的会造成人的神经中毒,头晕头痛、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还会加速皮肤老化、出现黑斑等。
◎提醒
浓度高时少出门
从潍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发布的最近24小时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来看,臭氧污染在中午12时左右出现峰值,之后处于高值稳定状态,15时左右开始下降。
“儿童、老年人及心脏、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避免在臭氧浓度高的时间段进行户外活动。当臭氧浓度超过了0.100毫克/立方米时,在家里待着或许是比较好的保护措施。”潍坊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
◎相关链接
关于臭氧
臭氧是地球大气层中的一种微量活性气体,常温、常压下无色,有特臭的气味,具有强氧化作用。当大气层中的氧气发生光化学作用时,便产生了臭氧,因此,在离地面垂直高度15千米到25千米处形成臭氧层。
臭氧属于有害气体,浓度为0.3毫克/立方米时,对眼、鼻、喉有刺激的感觉;浓度为15毫克到60毫克/立方米时,对人体有危害,其毒性还和接触时间长短有关。
在居住环境,臭氧浓度超过0.1毫克/立方米时就会构成空气污染;在作业场所,臭氧浓度超过0.2毫克/立方米时就构成污染。记者 吴琼
![]() |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