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中国传统媒体上被大幅揭露的业余演员毛坤创办的“世界奢侈品协会”虽然似乎在社交网络尤其是微博上已经成为笑柄,但报道世奢会的两家媒体却在2月底分别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被判“严重失实”。
明天(4月24日)下午,该案将在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18法庭举行二审庭前会议,将很快择日开庭,提起上诉的《新京报》社一位编辑称,此案一审判决是对正常监督报道的极大损伤,希望北京三中院二审对不当判决作出适当改判。
根据朝阳法院2月底发布的消息,该院一审判决认定,《南方周末》报社,《新京报》社两媒体2012年6月14日、15日分别刊登了《廉价世奢会》和《世奢会被指皮包公司》的负面文章,其文章存在大量未经核实的消息来源,违背新闻原则,造成文章严重失实。
北京朝阳法院认定,两篇报道中“存在多处不实言论,违背了其作为传统媒体的审核义务,继而导致大量媒体转载,其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世奢会名誉权的侵害”,故应向世奢会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朝阳法院一审判令两家媒体在第一版显著位置刊登向世奢会的致歉。
《新京报》答辩称,“世界奢侈品协会”是一个商业欺诈的圈套,是不法人士为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出来的假的行业协会。“世界奢侈品协会”虽然注册在美 国,并号称在十几个国家有办事处,拥有多名海外理事,但事实上“世界奢侈品协会”在美国只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十几个国家的办事处和多名海 外理事也都是伪造信息。
这 个骗局背后的不法人士利用所谓“世界奢侈品协会”的名义通过编写假的行业数据等造假活动,把“世界奢侈品协会”吹捧成有行业影响力的国际行业组织,误导大众相信其具有相应的行业公信力,诱使相关企业和机构要求“世界奢侈品协会”进行对其行业认证,参加“世界奢侈品协会”主办的活动,从而收取认证及活动费 用,达成非法牟利的目的。
在该案中《新京报》报道文章没有刊登之前,“世界奢侈品协会”(简称“世奢会”)已经被多家媒体及专家质疑。作为媒体,新京报社有责任和义务揭露世界奢侈品协会的真实面目,新闻媒体通过曝光和揭露社会上的违法、违纪的不良现象及行为,达到抨击时弊、抑恶扬善目的。
《新京报》继续答辩称,该报关于世奢会报道有可靠来源,并且客观真实。文章中有三处提到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这三处为对化名人物唐路及毛欧阳坤的人物采访,这些内容都是客观、公证、有真实来源。
新京报认为,一审中,毛坤的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证人王自强提供了伪证,自称是“有人授意其作虚假陈述”,法院称,在 原告举证证明相关事实,尤其是庭审中原告的证人王自强就是“唐路”的情况下,新京报社仍然未直接对此作出回应和反驳,实难采信相关爆料人员言论的真实性。 此外,新京报虽然提交了相关采访对象的录音资料,但录音对象的身份情况并未向法庭提高,被采访人未出庭作证,故难以采信其言论真实性。但新京报在二审答辩 状中表示,事实上,本案文中化名“唐路”的员工实为一名女性,而一审中王自强为一名男性。
朝阳区是业余演员毛坤创办的世界奢侈品协会的主要活动区域,此前,朝阳区公安局经侦几名办案人员非正常程序传唤甚至恐吓《南方周末》记者陈中小路,以及曝光该会的网友“花总丢了金箍棒”。
此外,东城工商曾吊销了毛坤的世奢会(北京)国际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后来改名为毛欧阳坤的他起诉东城工商,被判败诉。但此次朝阳法院又做出极其不正常地判决,前演员毛坤在朝阳区政法系统的特殊影响力从而何来,殊不可解。
据了解,《南方周末》也将对该案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并将另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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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世奢会“证人”王自强
陈中小路|文(作者为南方周末记者)
说一个荒诞的故事,荒诞在于这个故事是真的。
因为一次对世界奢侈品协会的报道,不知哪里冒出来,一个名叫王自强的陌生人,先是捏造事实到警方报案诬告陷害,再到民事诉讼法庭上作伪证指控我和供职报社《南方周末》,前者让我成为警方一起刑事案件调查对象,后者则成为法院判决的关键证据。
据我所知,他还如此捏造事实在法院和警方指控过《新京报》、花总,也许还有我不知道的其他人。
这些件事情全全全全部都发生在北京朝阳,虽然受害多方各种交涉澄清追责,王自强皆毫发无损。
除了没法理解这位王自强先生是如何一再“得逞”于公安、法院这样的公权力部门,我也很困惑,为什么一个人甘愿巨大法律风险,对与自己素昧平生无冤无仇的人下此黑手。
很长时间里,除了“世奢会员工”这个报案身份,我完全不知道这位王自强是何方神圣。不过,人在做天在看,最近终于找到了答案——王自强原来是一个网络推手。对,就是公安部正在高调打击的那种网络推手。
总之,现实永远比我们想象更狗血,我决定把这段故事写下来。
王自强先生微信签名档是“暂时还不是很有名的默默奋斗的悬疑小说家”。在微博上,他说自己是“布衣之身,布局天下”,而前阵子在读的书是《高智商犯罪》。
祝你早日成名。
一
去年“花总丢了金箍棒”被警方拘留时,我曾经发过一条长微博夹杂着说过这个故事的前一半,为了叙述的完整性,容我再回溯下剧情。
首先,大家一起回到2012年5月,那段时间,花总、陈果等无数网友,在微博上把这个做高大上状的“国际组织”世界奢侈品协会和负责人欧阳坤各种拙劣事迹,“扒”得体无完肤,这可是当时微博上一大盛况,很多人都参与或围观过,随后……包括我们在内的诸多媒体还进行了报道。
2013年上半年,警方一名中队长找到我,说要“配合调查”。中队长先问我认不认识一个叫王自强的人——我努力回忆,闻所未闻。
中队长还说,王自强是世界奢侈品协会前员工,向警方报案称,他和我在北京见过面,而这次“见面”和需要找我调查的案情“关系巨大”。
不仅不认识这个王自强,见面地点北京,我更是一年都没踏足半步。
挂了电话,我询问当时报道这个选题的北京记者,也完全没有谁接触过这位王自强。上网查了下,世奢会网站上的联系人名单确有一位王自强,职位是游艇等业务主管。
这是什么人?
二
4月下旬,朝阳两位警官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后,到报社对我进行了一次正式“笔录”,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笔录。
我这才知道,王自强曾经和欧阳坤一起去报案,王声称,2012年6月的某日,我通过一个“不显示号码”的电话,约他在北京世贸天阶(坦白说这辈子我都还没去过这地)见面,以起步价两万块为诱惑,让他说世奢会的坏话,还承诺,说得越多,给得越多——印象里,这种剧情在TVB的电视剧里经常上演。
王自强笔录里的一句话深深写入了我的脑海,他说完世奢会坏话后心里很忐忑,我宽慰他说,“你放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按王自强的说法,我承诺的好处费,事后也没有兑现(我不是言而无信的人好吗)。
在单位领导、律师的陪同下,我再次对这个谎言做出了澄清,并反复强调期望警方早日还我清白,当时双方态度亲切、友好,我以为很快就能消除误解:一个我压根不知道存在于世的人,捏造了一段和我的见面对话,发生在一个我根本不在那儿的城市,也因为是纯虚构,所以故事里对还我外貌特征,进行了错误的描述——按常识来想,这样的事情,是很容易澄清的,况且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背后还有报社的佐证,怎么说我们也是正规国家单位。
据我所知,在王自强和欧阳坤的报案内容里,不仅有对我的指控,还有对花总的指控,内容更浮夸,收买、勒索种种种种,在他们的剧情设定里,我大约算是一个受花总指挥的“马仔”。
三
笔录后,我乐观等待了一段时间,但警方那边再无下文。只是当我主动向警方询问时,警方告诉我还在核查,说他们回去后试图联络那位声称与我见过面的“证人”,但一个月过去了,“还在联系中”。
我有点急了,“如果你们一直找不到他,我怎么办?”当时心情很沮丧,我说,你们可以根据我身份证号码查询我的出行记录和酒店入住登记,可以清楚的知道那个阶段我不在北京。
警方的回答是——只要没有出境记录,你完全有可能没有任何记录地出现在北京。我……按照这个逻辑想了很久,确实无法绝对证明,一年前的某几天,自己不在北京。
再问得急了,警方就说,你可以去法院起诉我们。
为了“自证清白”,我曾专门搜集过那个半个月,我逐日在上海消费、手机拍照、使用社交网站签到等日常活动的“物证”痕迹。我知道,这些“痕迹”都不能构成法律上的“证据”,但是要证明自己一年前某几天的生活位置情况,只能找到这些了,我甚至发动那阶段可能和我见过面的朋友帮忙找,这确实是件崩溃又诡异的事情。
后来,再继续交涉,警方反馈说,如果希望澄清自己,就得和报社主动提供更多材料——报社还为此向警方专门又出具了一份书面材料,说明我当月没有去过北京。
案情迟迟不明朗的同时,欧阳坤正拿着那份警方的《立案决定书》和《情况说明》到处投送,一会儿向正在对他们立案查处的工商部门出具、一会儿向刊登了对他们不利新闻的网站出具,一会儿又向新闻出版总署出具来“举报”我涉嫌违法被传唤,当然还拿着去向我们提起民事诉讼等等,不胜其扰。
我不知道欧阳坤是如何获得这些文件的,但毫无疑问,在这些交涉中,一份来自警方的刑事案件材料,对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机构而言,是颇具份量的,我们单位就接到过新闻出版总署的调查函,要求单位汇报关于我和报道的种种情况。
在不断的交涉、敦促下,7月下旬,我终于接到警方的电话,告诉我这起案件已经撤销,让我前去北京签收一份案件撤销决定书。当时以为,对我的错误指控,就此告一段落,下一步会是追究到底,让涉嫌诬告陷害或伪证的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特意学习了相关罪名的法律条文,句句吻合。
我也好,花总也好,都屡屡向警方强调这一点,但每次话到这里他们总是支支吾吾,有回答我说追究谁是检察院的职责,也有回答我说会另行调查,还有告诉我需要另外去报案,什么说法都有。在接到撤销案件的电话里,我反复追问后,终于得到了这么一句话,“如果存在有人违法行为,警方会依法立案处理”。
但是警察叔叔再也没有告诉我,他们找到王自强了没有,更加谈不上追究法律责任。又等了两月,倒是等到了花总“进去”的消息。这件事在微博上引发剧烈围观,几天后花总被“取保候审”,虽然可以自由活动,至今还是一个“犯罪嫌疑人”。
据我所知,那又是一通神奇狗血的故事,希望以后当事人有亲自讲述的机会。
四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欧阳坤和世奢会起诉我和报社的几起诉讼陆续在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嗯,又是朝阳区。
意外的是, 之前警察怎么都联系不到的那个“王自强”,居然作为“证人”赫然到场了,而且每个诉讼开庭都来了。很遗憾没有亲自去出庭,错过了一睹王自强风采的机会。
在法庭上,王自强自称是我报道里出现的一位化名张帆的匿名世奢会员工,把上面那起刑事案件里编造过的内容,再说了一次。
也许因为隔了几个月,他忘记了台词,许多细节说得和第一次还有点出入,比如我承诺给的好处费,缩水了很多,也许他觉得这样更逼真。
事实上,我的采访对象根本就是个女孩,仅我知道就有《新京报》、《南方人物周刊》、一财电视台等媒体都采访过她,一财节目里还出现过这个女孩的镜头——虽然画面和声音做了特殊处理,但足够分辨男女。
除了王自强的“证词”,世奢会和欧阳坤并没有提供任何其他证据来可以佐证王自强说的话。也就是说,他只是上法庭去blabla了一堆无中生有的话。
我们对王自强所说内容和他的身份等疑点,一一做了驳斥,并告诉法庭,基于对匿名消息源保护这一职业操守,我们不能把真实采访对象信息披露出来。尤其是之前已有多位质疑欧阳坤的专栏作者、网友包括我自己,都不同程度受到过各种骚扰和威胁,甚至花总还成了“犯罪嫌疑人”这个前提下。
2014年2月结果出来,很诧异,我们一审败诉。又恰恰是这个“王自强”,成为了我们败诉的关键点,就是这么巧。
判决书最最关键部分是这么写的:
从文章整体内容来看,虽然大部分内容经过撰文记者本人的核实,但仍有部分内容被告无法提供详细的消息来源。《廉价“世奢会”》一文多次引用了“花总丢了金箍棒”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内容,及张帆等化名人物采访内容……尤其是庭审中王自强自称就是“张帆”的情况下,被告仍然决绝直接作出回应和反驳,让本院实难采信相关爆料人员的言论真实性。
也就是说,王自强捏造的证言恰好“起效”了。
我询问了同样也被判败诉的《新京报》同行,他们也遭到了王自强出庭冒充其匿名采访对象的情况,法院同样给出了和我们类似的判决措辞。
再说回到王自强,我询问了同样也被判败诉的《新京报》同行,他们也遭到了王自强出庭冒充其匿名采访对象的情况,法院同样给出了和我们类似的判决措辞。
五
一年多来,我很困很困惑,王自强先生到底是个什么人,为什么会冒着巨大违法犯罪风险去构陷与自己无冤无仇索昧平生的陌生人,是为了钱吗,他不害怕因此坐牢吗?
不过很长时间内,我对此人一无所知,全国有6893个王自强,警方对我做笔录时,我曾扫到一眼报案人王自强的身份证号,只知道他是一个八零后。
败诉结果,督促我又一次试图在网络上寻找这位关键先生……这次人品爆发,首先发现了一份王自强最近张贴在招聘网站的简历,以此为突破口一路摸索下去,天地广阔,豁然开朗。
警察叔叔说找不到你,只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可以揭晓了,王自强原来是一个网络推手,你懂的,就是公安部正在高调打击的那一种。上面的困惑,突然就懂了。
在微博上名为@Allen_1912 (http://weibo.com/333238222)的王自强,认证身份是一个叫做“凤凰财智”公司的创意总监。(插播一句,我稍微浏览了一遍王自强的微博,喜乐多多。)
按照他最近发表在几个招聘网站上的简历上的说法,这家公司是他2009-2011年的工作单位。更早之前,他毕业于湖北一所民办大学中文系。
凤凰财智公司网站已经关闭,微博半年前也停止了更新,风口浪尖嘛。通过百度快照和他们过去发表在网络上的资料可轻易知道,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网络推手公司,来看看王自强自己也在简历里罗列了自己的“经手项目”:
1、月亮小镇教授潜规则研究生事件
2、潇月导演买卖豪车事件
3、释小松获释永信垂青事件(长期跟踪)
4、丁建忠广州塔表演前期作势宣传
5、画家杨彦四千万“跨国婚礼“整体策划(前期)
被他列在第一位的月亮小镇教授潜规则事件,可是个轰动一时的“炒作”案例:2011年9月一篇研究生发文指责地质大学教授潜规则的爆料文章,绘声绘色,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后被中国地质大学的辟谣,还被网友和媒体揭发是这个“月亮小镇”景区,通过网络推手公司造谣的炒作。
在这起炒作里,当时名字还叫“@救死扶伤男”的王自强微博,就是事件主要推手之一,他还有一个叫做9453man的ID,也在百度贴吧等网站上相当活跃,有兴趣滴同学可自行围观。
王对上面这些战绩很满意,在一条微博里,他说自己“作为文字工作者,凭才华毅力,被CEO赏识……公关软文坐拥百万点击,对网络热点和事件炒作有清醒地认识和判断。”
按照简历描述,王自强在2011年3月之后,进入一家“中新委信息中心”担任公关经理。
名字有点唬人,在一则欧阳坤的宣传资料里,是这样介绍中新委的:中国新闻工作委员会(简称中新委)下属合作成立的新闻媒体联盟机构,为非盈利事业组织,中新委信息中心主要从事新闻信息采集、新闻记者维权、国内新闻分析等行业交流工作,目前拥有全国主要以电视台、报纸、网络、期刊等主流媒体700多家合作资源,中新委信息中心在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安徽、河南、山东、等20多个省及单立市建立了分支机构,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新闻资源联合体。
乍一看介绍,还以为这是新华社的介绍,很有世奢会的style。
实际上呢,这是一个小公司,有多小,注册资本三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志鹏,是欧阳坤世界奢侈品协会的副手。王自强简历上描述自己在这个公司的“经手项目”时,列举的也都是世奢会的展会活动。
前面说了,2013年刚知道王自强这个名字的时候,曾经在世奢会网站上看到介绍,他的职位是游艇等业务主管。最近顺手又去查了一下,世奢会网站上已经把这个职位的人员名字,换成了王强之。
一个困惑解除,新的困惑又起来了:在警方持续大半年、跨省办案的调查中,法院持续几月的多起案件审理中,他们知不知道王自强的网络推手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