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三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2014年4月18日 09:10 阅读 1220

2014年4月1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丁家喜、李蔚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赵常青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和张宝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丁家喜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判决李蔚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判决赵常青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决张宝成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14年4月18日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对三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公开宣判。 °海淀法院公开宣判三起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 ​​​​
直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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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9 21:38
zaishuizhizhou
zaishuizhizhou:民主的道路总是布满了荆棘 我们爱这个国家 因为爱所以我们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若我不能表达 请原谅我
2014-4-19 14:21
DATUFA
DATUFA:此时评价定论不适合,历史自有公论。
2014-4-18 16:14

听民意、促公开、树公信、凝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