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江干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政府三年内为其提供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
三年内由区财政给予10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三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
符合条件的,推荐申请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六个等级的项目无偿资助。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享受相应的贴息政策。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
其中杭州市主城区户籍大学生全额贴息,外地户籍大学生贴息50%。
参加市、区政府(或经市、区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财政局等部门认定后,由区、街镇财政1:1 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 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在每两年评选江干区优秀大学生创业者时予以加分。
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免费参加区组织的“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已得取SYB合格证书的我区户籍大学生可免费参加区组织的创业实训。
可优先推荐“钱江时代”风险池基金项目融资支持,或推荐认定“雏鹰计划”或“蒲公英计划”企业并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年度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养对象。
对被评选为杭州市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的每位培育对象提供50万元的培育扶持资金和服务,
或者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