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被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导致一死一伤
控告人:柯爱群,女,1953年7月12日出生,系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赤马村村民,住该村,身份证号:420222195307122820,电话:13397232080
被控告人:
1、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信访办主任石裕高、工作人员朱涛、刘卫民。
2、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局长:徐卫东
控告请求:要求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公安局局长徐卫东,依法追究阳新县白沙镇信访办主任石裕高、工作人员朱涛、刘卫民 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将其绳之以法。
【中文版】
夫妻俩信访被湖北省阳新县白沙镇政府工作人员朱涛殴打导致一死一伤
【英文版】
信访被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导致一死一伤
The couple's petition was beaten by Zhu Tao, a government official in Baisha Town, Yangxin County, Hubei Province, resulting in one death and one injury
【意大利语】
信访被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导致一死一伤
La petizione della coppia è stata picchiata da Zhu Tao, un funzionario del governo a Baisha Town, Yangxin County, provincia di Hubei, con una morte e una ferita
【法语】
Les visites conjugales ont été frappées par des agents du Gouvernement de la ville de Baisha, dans le district de Yangxin, Province du Hubei.
【西班牙语】
Zhu Tao, un funcionario del Gobierno de pesha Town, YangXing County, Provincia de Hubei, golpeó a su esposa y a su esposo
事实与理由
2014年9月17日,控告人因为其丈夫因公受伤的赔偿问题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信访办上访,在该信访办办公室遭到信访办主任石裕高、工作人员朱涛、刘卫民的共同殴打,先是刘卫民将控告人及其丈夫拦在门口不让出去,后石裕高、工作人员朱涛动手打的控告人及其丈夫,他们用穿的硬底皮鞋,猛踢控告人丈夫的头部,控告人见状给其跪下求饶,但是他们不予理睬,朱涛用脚将控告人猛劲踢到后在身上踩下几脚,导致肋骨断四根,后控告人丈夫罗克欢报案到白沙镇派出所,该所副所长黄浩及白沙镇政府两位领导也到了现场,控告人及其丈夫因为没有钱看伤,加之政府也不予支付医药费,也不对其送往医院就医,导致控告人及其丈夫被其儿子抱回家里,在伤痛及其严重的情况下,在20日到阳新县人民医院救治。控告人及其家人报案到110,阳新县公安局没有出警。后黄浩警官拿着控告人及丈夫病历给其做的司法鉴定,结论是:柯爱群所受伤情经过阳新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
阳新县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两次鉴定结论为:
被鉴定人柯爱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和右侧5、6、8、11肋骨骨折,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鉴定人罗克欢“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右侧第六肋骨骨折”定为“轻微伤”送医院治疗抢救被“脑梗塞”身亡……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为证:
1、有事发当天控告人丈夫罗克欢用手机13397232080向阳新县白沙镇派出所报案,该所有报案记录;
2、事发当天白沙镇信访办公室有监控录像可以调取;
3、原阳新县白沙镇派出所副所长黄浩到现场,调取了事发当天监控录像,现在他手里保存。
4、阳新县白沙镇派出所事发当天有出警记录;
5、有黄石市人民日报两位记者到事发现场警告黄浩副所长,将监控录像视频保存好。
6、黄浩警官在事发的第三天与白沙镇信访办公室的两位领导到阳新县人民医院给控告人支付3000元医药费,医院的医生能证实。
7、控告人丈夫罗克欢被伤害后,黄浩警官在阳新县第三医院做笔录时,其他、女儿罗小红有录音,能证实控告人及其丈夫被石裕高、工作人员朱涛、刘卫民伤害的事实。此录音在罗小红手里保管。事件发生后,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威胁强迫受害人家属签定所谓的“息访协议”不能追究打人凶手的法律责任.....
8、有控告人司法鉴定书为证。
上述证据都是真实的,有的控告人能够提供,有的证据没有在控告人手里,需要相关部门依法调取。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证据,可以证明控告人的伤情是石裕高、朱涛、刘卫民所为,但是阳新县公安局已经明知其阳新县白沙镇信访办主任石裕高、工作人员朱涛、刘卫民的行为涉嫌伤害罪,应当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石裕高、朱涛、刘卫民伤害罪共犯的刑事责任,但是阳新县公安局局长姜超不作为,袒护、包庇石裕高、朱涛、刘卫民三人,认为伤害控告人的人员不确切,没有证据证实石裕高、朱涛、刘卫民殴打控告人,以刘卫民没有打人的假证为证据不予立案。但是控告人是直接被伤害的人,可以证实石裕高、朱涛殴打了控告人及其丈夫,刘卫民的行为是拦住控告人不让出门,起到了帮助石裕高、朱涛实施伤害行为,其行为实属伤害罪共犯,但是阳新县公安局不予立案侦查,实属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其犯罪构成是: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控告人及其丈夫的人身受到伤害,是有司法鉴定为证,控告人的肋骨4根骨折,其属于轻伤二级,控告人丈夫司法鉴定为轻微伤(最终导致“脑梗塞”抢救无效身亡),符合本罪的客体要件。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石裕高、朱涛、刘卫民的行为属于伤害罪共犯,损害了控告的身体健康,其行为符合本罪的客观要件,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石裕高、朱涛、刘卫民的行为属于自然人,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石裕高、朱涛、刘卫民伤害控告人及其丈夫的行为,根据司法鉴定控告人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造成了伤害后果,损害控告人的人身健康的结果,其行为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五)、故意伤害罪处罚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石裕高、朱涛、刘卫民属于共同犯罪。此后受害人依法上访信访被地方多次非法关押拘留,不惜造假训戒书(有北京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书为证)公检法夹私定铁案包庇凶手……
鉴于上述规定:控告人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应当依法追究石裕高、朱涛、刘卫民伤害罪共犯的刑事责任,阳新县公安局不予立案是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控告人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监督阳新县公安局依法立案侦查石裕高、朱涛、刘卫民伤害罪案件,将其绳之以法,控告人等待立案的消息!!!!!!。强烈要求依法严惩!!!!!!。
此致
———————————— 控告人:柯爱群
凶手政府工作人员朱涛枉法造假训戒书,公安基层枉法渎职“跟进”.....县、市、省三级法院依假“精彩”裁判“表演”...
信访被工作人员殴打导致一死一伤,多次非法关押维稳信访人, 地方执法人员造假案情各级司法部门依假裁判,地方政府公务员、党员凶手朱涛等逍遥法外,公权力不守法,民何以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