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中共老革命,后人竟在没有任何犯罪的情况下,被陷害贩卖毒品
本案最大的问题是明显的陷害,程序违法
(一)缺“毒品”
1、公安控制交付下的毒品犯罪的情况中,没有毒品,刑事判决书又依何得出车宝龙贩卖毒品的
2、毒品扣押见证人王超一人同时在多处见证,见证有假。
(二)缺“毒资”
1、金额不能印证
2、款项来源不能印证
3、林炳和查无此人,车宝龙对林炳和的汇款无从查证、无法定性
(三)缺“犯罪现场”
1、未对“交易现场”和查获黑色塑料袋的出租车进行现场勘验
2、勘验中提取来源不明的物品尚且不得采用,而本案根本未勘验
3、未组织被告人指认“犯罪现场”
4、“犯罪现场未到案”使本案事实不清,不得作出有罪判决
(四)缺“合法供述”
1、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讯问笔录依法应当排除
2、车宝龙自述被威胁取证
3、《入所体检表》载明刘贱民、吴庆军因刑讯逼供受伤严重,看守所拒收
4、选择性录音录像的供述,依法不得采信
(五)缺“合法鉴定”
1、检材来源不明,依法不得采纳
2、取样是如何完成的不清楚
3、如是警方取样,又未见样品封条
4、取样后毒品的封口情况不清
5、从重量变化上看,毒品鉴定根本未取样
(六)缺合法称量
1、本案非现场称量,又无毒品封装和拆封的过程
2、未制作称量笔录、也无称量人、犯罪嫌疑人、见证人签名
(七)缺合法技侦
1、本案全程在警方监控下完成
2、本案是根据技侦线索抓捕后才立案,先技侦后抓捕
在本案漏洞百出的情况下,原一审烟台中院法官王树奎竟判车宝龙为主犯无期徒刑。原一审上诉以后,烟台检察院抗诉,十六个月后,山东省检察院撤回抗诉,高院法官做出裁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两千克以外又把原一审没有认定的所谓的0.2克还有一个0.3克加了上去,把车宝龙列为主犯,判有期徒刑15年,本案经过两次一审,二次二审,在原二次一审中做为重要证据使用的手机信息。
1.他们虽然有扣押手机手续,但无法证明这个手机是车宝龙的
2.退一万讲手机是车宝龙的,但手机信息显示没有半点和犯罪有关的信息
3.接受信息的对方无法证明是陈和清的手机。车宝龙认识老何,不认识陈和清,公检法没有任何证据证据证明老何跟陈和清是一个人,第二次二审的判决书上说现场查获毒品,简直就是胡说八道,刘贱民的律师指出,检方提供的称重录像,称重室里的挂钟显示的时间跟车宝龙等人被抓时间不符,人还没被抓,毒品就先去称重了,请问中国那条法律规定可以在没有任何犯罪的情况下,先抓人然后再经过近五年的时间去补强说明,所谓的补强说明简直就是胡说八道,什么都证明不了,车宝龙不服判决上诉,我有他们跟我谈你们别上诉,上诉烟台检察院就抗诉的录音为证,在这种情况下,车宝龙上诉,那知道烟台检察院拿法律当儿戏,竟然又抗诉,这种情况下竟又被山东省高院法官何传斌改判无期徒刑,山东省高院判此案的法官判案程序严重违法,山东省检察院在2022年5月18号,发信息给我经审查我的申诉材料,符合收理条件,8月1号快递给我刑事申诉通知书,说原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予支持,审查结案,我车春芝今年七十九岁,六二年的兵,第一年入团,第二年入党一九六七年出席学习毛主席著作代表大会,个人三等功一次,连续被评为五好战士,我的祖父解放前民兵,父亲车德忠解放前妇救会长,三爹车德和革命先烈,唯一的后人在没有任何犯罪的情况下,被陷害贩卖毒品,难道这就是我们三代为共产党付出的下场吗?我的部队番号,二十六军,三十三师,九十八团,三营八连付班长。以上所说,如有虚假,愿服任何法律责任。儿子的电话,13854585693,我的身份证号码,3706291943110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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