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关注
2020-4-22
世界法律日
第51个世界地球日
今年世界地球日的主题“珍爱地球 人与地球和谐共生”
地球,只有一个
共同的环境
共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保护地球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
破坏生态环境、生态环境侵权
不履行环保职责、构成刑事犯罪
检察机关来管!
对于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发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或者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珍惜自然资源
呵护美丽国土
倡导绿色简约生活
淮阴检察守护地球,让你耳目一新!
No.1保护碧水蓝天
在河网密集的淮阴,活跃着一支从事的检察队伍,他们充分履行公益保护职能,紧扣“力度、广度、精度”,针对可能造成水资源污染、空气污染问题,先后排查可能涉及相关公益诉讼线索73处,立案调查21件,确保辖区内大运河、洪泽湖等重要水域零污染,守护着淮阴“河湖清水、蔚蓝天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要求新期待。
跟踪督办,增强刚性。2019年,针对群众多次反映淮沭边家具厂生产过程中发出刺鼻气味、5名养殖户养殖粪便露天堆放等问题,他们主动与环保部门联系,及时进行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向区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针对区环保局提出的3项整改措施,每隔一周前往实地验收一次,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走访、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督促履职5次,推进诉前检察建议最终落地落实。同时,他们还举一反三,针对同类问题集中问效,先后对水源地涉及排污、码头污染等问题合并处理,加强对同类问题的整治。两年来,该院重点督办并解决了河道排污、秸秆焚烧、甲醛排放等4类问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联动联控,形成合力。为了解决检察力量覆盖面小的问题,该院聘请辖区内700余名村居网格员为兼职公益损害观察员,加大对排水、排气污染巡查力度。开展手机随手拍小程序,排查公益保护线索。如在2018年,该院针对网格员提供的线索,对辖区北圩河排污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履职,该河道得到有效治理。该院专门就“碧水蓝天”保护情况及时向人大、综治委进行专项汇报;与区人大联合展开环境保护巡查工作,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与乡镇政府、区自然资源、规划、水利等职能部门多次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执法行动50余次。
依法履职,高效办案。该院成立专业化环保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组,始终把公益诉讼案件作为推进“碧水蓝天”公益保护的重中之重,对于可能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等有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及时到热点第一线调查取证,以证据、事实制发检察建议,如针对本地论坛网民反映怀疑万邦香料厂半夜排放污染气体,检察官随即展开蹲点调查取证,上门调查取样,固定证据,促进及时整改。两年来,共开展一线调查取证70余次。同时,他们利用办理的环境公益保护典型案、事例讲好检察故事,服务“碧水蓝天”公益保护。两年来,该通过检察微信公众号、检察官网、自媒体,宣传典型公益诉讼保护122次,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开展“碧水蓝天”公益保护的知晓度、认可度、支持度。
No.2 保护野生动物
2019年2月15日凌晨1时许,安某、郭某某二人在淮阴区八支渠与渔宋路交界处路边使用皮弹弓非法狩猎野生珠颈斑鸠、山斑鸠等野生鸟类共计33只,后被民警在巡逻过程中现场抓获。经鉴定,珠颈斑鸠、山斑鸠为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均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2020年2月26日,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期,淮阴区检察院为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安某、郭某某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3月12日下午,淮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和淮安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淮阴分局到渔沟等乡镇联合开展野生动物、林木资源保护宣传巡查活动。巡查期间,工作人员深入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渔沟等乡镇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横幅、派发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单,并向群众介绍非法猎捕、食用野生动物的危害,同时又对辖区内相关林木资源保护工作进行了宣传和巡查,促使群众进一步意识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更好地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能。
淮阴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堵住管理漏洞,破除监管盲区,为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No.3保护饮用水安全
以“守住生态红线、保障饮水保全”为工作出发点,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走访古黄河湿地、京杭大运河清水通道维护区、居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实地走访摸排非法排污和非法围网养殖等破坏水源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向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制发诉前建议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是自小就被大多数人铭记于心的
一句公益宣传标语
对地球的保护需要“从我做起”并长期坚持
检察官呼吁大家不仅要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助力检察公益诉讼,需要您的参与!
编辑 ▎陈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