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中全会公报,你必须要知道的

2014年10月23日21:06     第20期      我有话说(0人参与)

  四中全会公报发布,数千字的长文有多少内容将影响到这个国家的运行、你我的生活?新浪网第一时间采访相关法学人士,讲述关于四中全会公报,你必须要知道的事。

违反宪法行为必受监督处理

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秦前红认为,公报内容就是要落实宪法,违宪行为要监督处理,以及宪法的规则、原则和精神的实施。这个提法可能是在党的文件当中第一次出现,应该是中国法治建设中大家极关注的问题的“破冰之旅”。 

干部不依法办事不提拔重用

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认为,制定法律、实施法律,最重要的是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实施法律的好坏,跟他的政绩没有关联的话,他不可能很好地执法。今后,领导干部合不合格、称不称职,能不能晋升提拔重用,关键是看他能不能依法办事、会不会依法办事,是不是有足够的法律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如何。 

以后告状可找最高法巡回法庭

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巡回法院不以特定的管辖的区域为自己案件的范围,是流动的,可以随时到不同的地区受理案件,打破了地区的限制。这是中央为了更好地确保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这一目标之下的举措。 

托关系找领导说情判案没戏了

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表示,对司法机关来说,几十年以来常遇到一个棘手问题,“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托人”。领导过问具体案件让我们很头疼。四中全会出台的政策很强大,有一系列的制度、办法、措施出台,对法院、检察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一个很大的利好。 

拍脑袋决策跑到哪都要负责

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表示,过去在重大决策过程中,不少干部“决策拍脑袋,执行拍胸脯,走人了就拍屁股”。过去虽然提决策责任制,但是从没提过“终身”两个字。现在提出要建立终身责任制,实际上就是为了保证每一个领导干部、每一个决策者要对自身的决策负责任,不能随意做决策。

应对“林业局长空降当检察长”说不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

  人大法学院教授、曾挂职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的黄京平表示,几个月前,刚发生过林业局局长空降到某检察院担任检察长的事情。与其强调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完善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不如进一步规范,修改《法官法》、《检察官法》。封死这条非司法专业人事,空降至司法系统任第一把手的“升职之路。”

 

(王辉 梁超 谷力 刘洋 张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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