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0月27日 10:25 阅读 33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基本原则,要求我们党依法执政、依规治党。

四中全会闭幕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研读全会公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

10月25日,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出部署。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纷纷表示,对依法执政、管党治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依然存在,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就必须严字当头、从严治党。”青海省纪委法规研究室主任马文孝说。

辽宁省纪委预防腐败室主任任忠说:“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只有以健全党规、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破除‘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才能为全民守法营造良好环境,才能有力推进依法治国伟大进程。”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应该接受比普通群众更加严格的约束。”福建省泉州市纪委政策研究室主任许振煌说,“从严治党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对形势考验的迎战,更是对时代使命的担当。”

十八届四中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对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这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树立了党规党纪的权威。

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应全面把握四中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河南省纪委宣传部部长陈敬如说:“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树立法治思维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精气神’;严格依法执纪履职是正风反腐的‘主心骨’;与时俱进的制度补缺创新是抵御各种风险的‘金钟罩、铁布衫’。思维、制度、执行环环紧扣,缺一不可。”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纪委宣教室主任王秀敏认为,“要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成果尽快转化为刚性制度,建立健全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在内的党规党纪。”

“既要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更要将这些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党的纪律成为刚性约束。”任忠说,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运行之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就不会成为“一阵风”。

海南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高云峰表示:“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坚守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手续完备,使查办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甘肃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秋林说:“我认为,开展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必须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面深入纠正‘四风’。”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副局长熊燕说,加强纪律建设首先要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上来,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记者 戴南)via中国纪检监察报

#聚焦十八届四中全会#【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纷纷表示,对依法执政、管党治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 °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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