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价拼跌,热价何以“水落船不低”?

2014年10月18日 16:18 阅读 12

这几日古城西安气温骤降,预示着供暖季越来越近了。以往都说供暖价格高是因为煤价太高,那么今年大家似乎盼来了一个“利好”消息——国内煤价大幅下跌。自然而然,大家也会期待另一个“利好”——既然煤价都跌了,取暖费总该水落船低、同步下调了吧?

信息不对称的联姻,你敢吗

市民的诉求听起来合情合理,供热企业却几乎异口同声地陈词“万万不可”,并陈述着各种“合情合理”的理由。据华商报报道,西安4家供热企业,有的说“煤价下跌100元,但环保、运费成本涨了”,有的说“今年用的是好煤,花钱多了”,有的则称煤价并没有降那么多,“每吨只降了55元至75元”。

似乎应了那句老话,买的没有卖的精。供热企业搬出来的理由都有鼻子有眼,仿佛让用户都有点难为情——煤炭涨价时,得理解企业的困难,热价不涨不行;当煤炭降价时,供热企业还是很困难,降价这茬就别提了吧。这就像我们在市场上讨价还价,本以为抓住对方一个明显无可置疑的把柄,结果卖方总能找出个理由告诉你没有任何降价的空间,“已经就是跳楼价了,不能逼我们再跳楼了”。

热是煤烧出来的,可热价跟煤价却搭不上多少关系,能理解这怪事儿的人并不多。于是有人呼吁应该建立煤价与热价联动机制,让热价及时反映煤价的变动情况!

这个说法颇有市场,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担忧:联动定然是双向的,煤价近10年一路走高,今年的跌并不能改变涨的大趋势;而且过去几年煤价高位运行,在政府协调下,供热企业使用的多是“平价煤”。从这两方面来说,一旦建立联动机制,完全听市场了,政府不协调了,消费者会不会“贪小便宜吃大亏”,从此走上钱越掏越多之路?其实,真正的问题不在于是否联动,或者为了联动而联动。事实上,一直以来,供热的价格在明处,但供热的成本却在暗处,供热企业拿着政府补贴喊亏本,公众根本无法确切搞清楚亏在何处,是成本采购、管理、人力甚至腐败等等原因?所以,目前建立联动其实连前提都不具备。某种意义上,联动,犹如婚姻,这种铁了心的共进退,是因为彼此交底、交心,是人们掂量了这种联动的需求、利弊之后的自愿为之,而现在,供暖企业躲在“暗处”,从未公开过真实成本账目不说,还一直在诉苦“成本与价格倒挂”,致力于寻求涨价的时机和策略,提价不成就尽可能寻求更多的政府补贴。

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之下,这样的“联姻”,你真敢吗?

刚性政策,刚在哪里

自从城市供热走向市场化改革,福利供热制度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价格浮动本应理所当然,但万变不离其宗,影响供热价格的变量有三个:成本、税金、利润。暖气作为北方居民冬季生活必需品,不能不考虑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因而其公共产品的属性一直都被强调,并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和制度安排。

首先,供暖企业并没有定价权,接受政府定价。《价格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其次,供热企业也被明确限定不能追求利润最大化。有专家指出,“由于供热行业缺乏竞争,属于垄断行业,热力企业缺乏控制成本费用的约束机制,企业增加的成本过多地依赖热价调整来解决,最终导致热力企业人员超编,劳动生产率低下,能源浪费严重”,在现行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热价的公益性、微利性做出了明确约束:“供热利润须按成本利润率不高于3%或者净资产收益率高于长期(5年以上)国债率2-3个百分点核定”,这相当于给利润上线封了顶,试图倒逼供热企业别老惦记着用户的口袋,也要“内部挖潜”树立成本管控意识。

不过,有约束就有回报。供热企业以定价管制和微利换来了免税和政府补贴。据2011年下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至2015年,“三北”地区(东北、西北、华北)供热企业继续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可是多少企业梦寐以求的“馅饼”。

如此制度设计,既使得企业正常的运营不受影响,又保证用户不必承受过高的生活负担,但问题在于,一切看起来很刚性的政策,其实经常也“刚”不到哪里去:比如听证会,供热企业很容易联合起来推动政府出台有利于它们的热价政策,而政府又屡屡难以顶住垄断企业的压力,“包容”有加,约束不足。又比如,所谓3%的上线,因为成本不透明,“成本增加”就是个框,里面装满了煤价上涨,维修费、新增热力站、人工费用等等,凡是能够沾边,都会适时恰到好处地出现,价格又完全可以“控制”在政策红线之内。

事实一再证明,供热企业虽没有定价权,却并不妨碍形成有利于自己的价格方案,让民众只做个稀里糊涂的消费者。有网民说,这叫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透明价格体系才能换来“多赢”

价格体系不透明,这也是公用事业行业的通病。因而,当供热企业拿成本说事儿,拿“好煤坏煤”说事儿,既可能是事实,也可能是忽悠,最终形成的价格就难免会被质疑。市民的预期没有达到,有几句牢骚,也就不足为奇。据报道,国外热价的制定一般都有一个参考公式,价格随物价指数的变化而变化,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动成本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有一个相对恒定的调整系数,热价可涨可跌。但由于物价指数是公开的,消费者对热价的变化也就心中有数,而供暖企业自身也能真正体会到杠杆效应带来的好处。反观国内,供热企业貌似占了便宜,本质也是“牺牲品”,因为没有压力和动力在成本、管理上做文章,丧失了创新和活力,运营水平很难有质的跨越。

说一千道一万,供热企业用什么证明“公益”“微利”?口说无凭也不足信,唯有把让人一头雾水的成本详细公布出来,以公开促公正。这既是企业自证清白的应有之义,也是政府定价决策程序应当较真的内容。必须要看到,热价终归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人们对于热价的争议,归根结底是对于政府怎么定价指导的争议。研判公用企业的公益性,最权威的数据也莫过于用成本这一基本事实说话,只有在此基础之上,也可能顺而找到在公益性与市场之间的平衡点,在外部监督压力之下,供热企业才会建立起成本费用约束机制,并杜绝财政补贴的跑冒滴漏。

可以说,建立透明的热价体系,于政府而言,相当于甩掉该甩的“包袱”从而做个公正的“中间人”,于供热企业则是回归企业本质找活路,消费者也会得益。这才是企业、用户、政府的多赢。

当煤价拼跌正欢,却带不来热价的连锁效应,这不正反映出消费者的“心中没数”?往小里说,这是消费者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往大里说,这何尝不是公用事业行业价格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

指导价格,是门学问;“指导”供热企业的政府,大有可为。

又一个供暖季即将来临,今年的煤价继续走低,但热价依旧坚挺,这里贴一篇去年发表在 @华商报 上的文章 °煤价拼跌,热价何以“水落船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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