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记者高瑜被判7年

2015年4月17日 09:28 阅读 89327
来源:联合早报网

中国著名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今天早上9点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瑜的律师表示将会上诉。

今年71岁的高瑜是在去年4月24日与外界失去联系,5月8日,官方媒体证实她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

至于高瑜所泄露的“机密”,据传就是2013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的一份《<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内容包括对普世价值、新闻自由、公民社会、中共的历史错误、司法独立等七个课题“不要讲”。该通知被俗称为“七不讲”,刊登在2013年8月的香港《明镜月刊》上。

高瑜去年11月在北京法院受审,审理过程公开,但律师透露她在庭上否认指控,拒绝认罪。该案宣判拖延至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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