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婷上海演出话剧被指侵权 导演:欺骗观众

2014年08月18日11:12  新华网 收藏本文     
话剧《第二次别离》资料图 话剧《第二次别离》资料图

  新华网讯 昨日(8月13日),由梅婷[微博]、陈明昊、宋宁等主演的话剧《第二次别离》在上海兰心大戏院演出,作为投资方之一的赵晗先生及导演张南女士共同发声明,表示上海的演出是属于侵权行为。赵晗先生表示,自己是中国地区唯一被原著者授权的人,由于他认为《第二次别离》在上海的演出不能保证艺术质量,他不同意、不授权此轮上海演出,并曾明确告知对方。但“蛇槃兔剧场”仍然在兰心大戏院进行了演出,这属于严重侵权行为,为此他与此剧导演张南女士共同发表声明,警告对方,如果继续侵权演出,他将追究法律责任。

  侵权演出的声明

  “蛇槃兔剧场”在未经《第二次别离》(原著名《EURYDICE》)作者授权、未经中文版译者允许的前提下,安排了在上海兰心大戏院从2014年8月13日到17日的演出。关于这次侵权演出,我方提出以下几点严正声明:

  1. 即将在上海进行的演出,与北京演出时的主创团队(导演,舞美、声音、灯光、服装、多媒体、道具等各设计部门,以及中文剧本翻译和文学统筹)完全无关。这次上海演出,是“蛇槃兔剧场”在未经任何主创允许的情况下临时拼凑的,是彻头彻尾的欺骗上海观众并侵犯作者、译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 原著作者萨拉·鲁尔(Sarah Ruhl)通过其版权代理机构Bret Adams, Ltd与赵晗在2014年3月6日签署演出授权协议,其中明确规定在中国大陆的被授权方仅为赵晗一人 (协议附在本声明之后)。

  3. 《EURYDICE》剧本由张南、赵晗二人合作翻译成中文,译本著作权归张、赵二人共有。演出授权协议中亦有明确规定,《第二次别离》在中国演出不得使用任何其它译本。

  4. 赵晗、张南已明确告知《第二次别离》全体演职人员,不同意、不授权该剧在上海兰心大戏院的演出。

  此侵权行为如果发生,张南、赵晗作为被侵权方,会立即根据一切相应法律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并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责编: pp)

文章关键词: 梅婷第二次别离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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