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立案,看了起诉状后说这个诉讼对你个人没意义,又说诉讼请求有问题,要列出具体赔偿要求才行,如果按照消法一条一条判一遍,你还是会说为什么不判他这,为什么不判他那! 介个说的还是行政诉讼么?这应该是常识而不需要法律知识吧?这也?哎,不听不行,听了又觉得不妥,只得用括号附在后面!为了避免麻烦,将要求被告处罚武汉工商这一条也去掉了!
今天再去,又说被告应该是区工商,哥说以湖北工商没有履行监督纠错职责诉讼不行啊?他又说应该起诉复议机关,问:你对复议服不服?[非常汗]他这是不知道还是在故意误导、故意刁难啊??? 对复议肯定不服啊,但复议没有改变原行政行为,不服也是不可诉的啊!再直接来一句,填表,回去等到!
现在就不知道将会以什么理由裁定驳回起诉了?太没信心,这样的人员在法院工作!昨天还要哥去看行政诉讼法来着!唉,不管咋样,已经接收了,等7天吧,本来听说每周二院长会在信访接待室接访的![挖鼻屎]
还是准备上诉状吧!也许,自古梁山一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