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30日消息 日前,兰世立和东星集团对东星融众股权纠纷一案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并支持兰世立一方一审的全部请求,包括判决《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归还东盛地产全部股权等。
该案从2009年立案至今,虽然三次开庭,但其实一审才刚刚结束,波折可见一斑。新浪财经就这一案件的前后历程专访了兰世立。他表示,现在只想以东星融众案证明自己不是破产者,不是罪犯。对于东星航空的停航破产、自己入狱等一系列“冤屈”事件,兰世立说“他已经放下了”。
关于东星融众案:在湖北有极复杂的背景
东星融众案起源于2008年,当时东星航空因金融危机等原因面临资金困局,为了挽救东星航空,兰世立将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东盛地产”)的股权做抵押向融众集团借款。随后,兰世立一方先后与融众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和《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李军、杨嫚分别受让东星集团、兰世立所持有的东盛地产全部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15亿元。案件争论的焦点也就围绕着上述合同究竟是借款合同还是转让合同展开。
兰世立一方认为,上述合同只是借款合同,合同内容并非真实意思表达,且融众一方在支付了8550万元之后不再支付余款,构成违约。李军、杨嫚一方由融众集团及其董事长谢小青[微博]出庭,这一方认为,算上已代为东盛公司偿还的债务2.295亿元和支付的8550万元款项,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东星集团在2009年将将李军、杨嫚、融众集团、融众集团董事长谢小青告上法庭。案件于2009年6月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直至2012年5月才做出一审判决。原告上诉后,2013年7月最高法以“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湖北高院直到2014年3月重审开庭,至本月18日才宣布重审判决。但重审判决与一审判决几乎相同。
最近一次庭审交锋中,有两点被认为对东星有利。其一是兰世立一方提供的一份录音材料,录音中谢小青在东盛员工大会上表示上述合同是借款行为而非转让。其二,是兰世立一方认定谢小青一方伪造了股东会变更协议和出资转让协议,偷偷的将东盛地产转让到了李军、杨嫚名下。
湖北高院认为存储于U盘录音文件并非原始载体,谢小青也否认其完整和真实性。“高院不认可这份证据,我们提出鉴定,他们又说没必要。”兰世立说,他们还提供了在场员工十几个人的签名以证实这份录音的真实性,但也没有采信。“他(谢小青)说我录音剪辑,那可以反诉我敲诈啊,那我就是刑事犯罪了。这个伪造难度有点大啊,我还得找十几个人来签名,他们都要承担责任的。”兰世立说。
至于伪造签名一事,谢小青提供了一份由公安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书以证清白。兰世立表示,他们提出的是《股东会变更协议》和《出资转让协议》是伪造的,但谢小青鉴定的是《委托经营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这一点明显是荒谬的。而且根据相应法规,民事案件中的鉴定,应该由法院指定的相关机构完成,公安机构的鉴定不应作为证据采信。但这些均未得到法庭支持。
“这一切,湖北高院经过五年的审判,多次的开庭,其实已经完全清楚真相,只是能不能不受干扰地公正办案,敢不敢排除干扰依法办案的问题。”兰世立提供的上诉书这样写道,“遗憾的是,湖北高院这次再次错判,证明了本案在湖北具有极复杂的背景,只有依靠最高法院秉公执法。”
关于东星航空破产:行政乱作为和程序违规
在东星航空陷入困境之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母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还曾提出收购东星航空,双方虽达成初步协议,但收购最终遭兰世立拒绝。同一时期,国航提出在湖北省建立分公司,增加投放飞机数量,并新开从武汉飞往北美欧洲的国际航线。兰世立表示,如果国航收购陷入困境的东星航空,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正是“一箭双雕”,这也是当地政府为何力劝推兰世立接受收购。
兰世立并不低头,这也就有了后来停飞、破产等一系列事件。东星航空最终破产,资产拍卖后由国航湖北分公司接手。兰世立对新浪财经历数了其中多个行政乱作为和程序违规的环节。
“民航局的停飞令说,接到政府函件所以要求停飞,这就是行政乱作为,民航管理体制你知道,是由民航局自上而下管理的。”兰世立说,“而且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要先告知,要调查有依据,才能执行,这也是后来我们告民航局的理由。”
至于破产环节,兰世立认为,要进入破产流程,需要先有债权人或其他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证据,但这些程序要么没有,要么有选择的掠过了。即使进入破产流程,根据相关法律,东星航空也可以通过重整“逃过一劫“。当时有十多家公司申请重整东星航空,但全部遭到破产管理人的否定,而破产管理人,就是由武汉市多个政府部门组成的。
“洛克菲勒说过,有人买的公司就是好公司,这说明东星航空还是好公司,不至于破产。”兰世立深感遗憾。
即使在进入破产之后,按照流程,从宣布破产到清偿资产完毕,一般需要两年左右时间。“我这边还没宣布破产,那边国航已经把我的飞机飞起来了。”兰世立说。
名义上,国航到底怎么拿走了东星航空?兰世立大笑:“这个问题你问到点子上了,到现在也没人能说明白,国航怎么就拿走东星航空,在程序上说不明白。”他介绍,在进入破产程序之后,一个政府工作组进驻了东星航空,接管了航空公司的运作,其中就有国航的工作人员。以前东星航空的员工,大约七八成选择留下来继续工作,于是国航分公司就这样运转了起来。
东星航空最终遭破产拍卖,无人竞拍后国航接盘。“拍卖的那些资产就是航材,除了航空公司谁会要那些航材,航空公司的最重要的资产,航班时刻、飞行员,都已经被拿走用了。”兰世立说。
关于未来:用东星案证明我不是破产者不是罪犯
对于这一系列违规操作,兰世立说他“已经放下了”。此前他曾经就东星航空被停飞状告过民航局,最终二审败诉。“现在跟政府对着干没有意义。”他说,如果要纠缠于过去,那么除了东星停飞,他曾经遭遇的“四抓四放”,以及最终的刑罚判决,都足够折腾一阵子了。
有人说,东星航空的悲剧,是民营企业与政府关系处理不佳的下场,兰世立遭遇牢狱之灾之后顿悟了。兰世立对此并不服气。“我要是跟政府关系不好,我能白手起家做到那么大?我能抓了又被放出来?”他反问。“东星的事情,只能说是遇到了麻烦,就好比说一个人在街上走,遭遇了抢劫,你不能说这个人安全意识不强吧?”
他现在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东星融众的股权纠纷案件上。上诉书提交之后,兰世立并没有给出下一步的时间表。“一审,其实审了三次,拖了五六年,谁知道这个案子还会拖多久。”他说。
有分析认为,东星融众股权纠纷案可能影响兰世立“东山再起”的时间表,兰世立代理律师陈有西曾向媒体估算,如果此案获胜,兰世立可获得约十几亿的资产净值。对此,兰世立不置可否。
“我就想通过赢得东星融众这个案子,证明我兰世立不是一个破产者,不是一个罪犯,至于其他的,我已经放下了。”兰世立说。
他表示,虽然他输了官司,但赢了人心,获得了不少来自政商两界的支持。“如果我要只是东山再起,那我也该退休了。”兰世立说,“我现在在做的事情,争取比之前做的更好。具体我现在还不能透露,但肯定可以给大家一个惊喜。”(新浪财经 罗丹阳 发自北京)
閺傜増姘拃锔俱仛閿涙矮鎹㈡担鏇熸暪鐠愬綊顣╁ù瀣兊缁併劋绱伴崨妯肩搼楠炲灝鎲¢惃鍡曡礋鐠囧牓鐛ラ敍宀冾嚞閸曞じ绗傝ぐ鎿勭磼閻愮懓鍤潻娑樺弳鐠囷附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