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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征途
文/王万琼
四、社会无业人员
(1)李勇:被凑数的抢夺犯
对李勇的面容已经很模糊了,只是记得仿佛个子不高,瘦瘦的。但他犯的案子却留给了我极深的印象。李勇是秦都本地人,独子,自小由寡母带大,免不了有些溺爱,所以初中毕业后就混迹社会,成天无所事事,自然而然就由社会的边缘滑进了社会的底层,染上了毒瘾,从此走上了一条异于普通人的道路。由于吸毒需要大量的钱,老母微薄的退休金无法满足,于是或偷或骗成了他毒资的主要来源。
2002年8月的一天,李勇跟朋友建娃在秦都西门某地盯上了一个下手的目标——一个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着自行车的中年妇女,他们准备对这名妇女进行丢包诈骗。
丢包诈骗是前些年很流行的一种骗术。主要是利用受害人贪便宜的心理,通过故意在受害目标面前丢一大叠钱、演双簧等手段诱使受害人上当受骗,心甘情愿交出自己的财物甚至告诉骗子自己银行卡的密码,往往骗子得手逃之夭夭很长时间后受害人才反应过来。多数情况下得手后的骗子们都会逍遥法外,但本案的被告人李勇确实那天运气太差,或者说太粗心大意了,居然成了个例外。
受害妇女已经自愿将自己装有银行卡的钱包交给了李勇,并痛快地说出了密码。至此,诈骗行为已经顺利完成,两人只需要离开现场就万事大吉了,坏就坏在李勇太胆大了,他居然手持刚骗到手的银行卡去附近的工行取钱,而该网点离现场不到500米!他刚走到工行门口就撞见了反应过来后急匆匆赶来挂失的受害人。他的结局就不难猜到了:被受害人和见义勇为的人民群众扭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而建娃因未同去侥幸逃脱了。
2002年正是秦都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的第一年。警察们压力山大,成天为刑拘率、逮捕率、起诉率和审判率焦头烂额。可别小看这各种率,因为这关系到他们年底的积分,而分数就是年终奖,分数就是考评和升职。
严打期间,你随便走进一个基层派出所往往会看到这样的场景:无一例外地都挂着个小写字板,上面记载着本月警察甲拘了几个,捕了几个,诉了几个,警察乙离目标还差多少等等考核标准和内容。所以,见到被受害人和见义勇为的人民群众扭送到派出所的诈骗分子李勇时,值班警察是心花怒放、喜笑颜开啊!这无异于天上掉了个大馅饼正好砸他头上了,有受害人,有物证,人赃俱获,一应俱全。
这案子很快就审清楚了:李勇丢包诈骗受害人摩托罗拉手机一部(目测最多值1000元),现金四百余元,银行卡一张。一看到这样的结果,警察的心顿时凉了半截:按现行刑法规定结合本省掌握的标准,诈骗罪起码要达到两千元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才最多一千五呢,就算物价局的哥们可以稍微把手机价格打高一点也达不到两千啊! 根本无法按诈骗定罪。当然,警察们是很有智慧的,这样一个指标可不能就这样化为乌有,他很快想到了一个万全之策。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