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对律师的二十个需求(17-20)

2014年5月26日 10:58 阅读 3

期望十七:处理案件符合经济原则

 客户总是希望律师能够既迅速又有效地来处理他们的法律业务。律师在办理任何一件案子时也不要忘了扪心自问――“得花多少时间?得花多少钱”?那种不计成员,只求结果的大手笔时代已成过去。如今每一位客户都会对律师费精打细算。客户经常会拒绝支付他们认为不合理的费用,有些负责的律师也会主动删除一些无法交代的费用。无论如何,这种不愉快的情形一旦发生,损失的总是律师事务所。

 由于客户对案件的需时与费用都有一些自己的概念,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对费用与时间的问题与客户在委托书中达成共识。在费用与时间决定后,律师就得尽力去遵守。如果实在因为案情的变化而无法在预定的时间与费用内完成任务,就必须尽快地向客户说明。因为客户本身也有一定的预算与进度,随时变动是行不通的。一份完备的委托书应该包括以下的事项:

 ――客户的目标;

 ――律师服务的范围;

 ――客户应该提供的协助;

 ――律师代理费的安排;

 ――助理人员的安排、资历与收费标准;

 ――收费的方式;

 ――收费的时间。

 律师的任务之一就是要随时衡量案子的总体经济效益,例如,为办案所花费的时间与金钱,是否与案子的可能回收、标的,以及预算有一个合理的关系。当然这只是一个估计,并没有一定的数学公式可以依循。完全要靠律师从客户的立场,来作一个全盘的考虑。

 承办律师如果发现按照现行的方案进行下去,经济效益将比一开始时的预估降低许多,这时候他就得及时地向指导律师提出报告。指导律师就必须与客户商讨,来决定是否需要更改办案的方针,或者是修订客户的目标。

 请参考下列的实务问题:

 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业主客户的委托,负责搬迁一些拖欠房租的租户,并且设法收取拖欠的租鑫。承办律师发现花在追索其中一名刁钻房客的费用,已即将超过他所积欠的房租。承办律师立即通知指导律师,指导律师又立即通知客户。客户与指导律师对全盘的案子作一个检讨,然后再来决定是否要不计代价,继续向这位刁钻的房客追索租金。

 在这个事例中,客户对律师的及时通知就非常感谢。如果律师不顾代价地一意孤行,等到客户收到账单时,发现律师费已经超过了积欠的房租,这样他很自然地会认为律师没有经济头脑,对案子的监控不良。最不好的是他还可能会认定这位律师只是想自私地多收些律师费罢了。

 客户自然希望律师的账单与所提供的服务成正比。任何客户都会对无法自圆其说的费用感到不满。客户通常都是法律的门外汉,律师有责任与义务去对客户解释各种收费活动,譬如说开会、备忘录,以及打电话等的目的与功效。这样客户在收到帐单时就不会有不知所云的上当感觉了。

 在对客户解释你办案所花费的时间时,要尽量从客户的角度来着眼。客户期望你的说明能够简明易懂,避免使用深奥难懂的法律术语。

 请参考下列的实务问题:

 你不但是一家公司的顾问律师,同时也是公司董事长的私人律师。你知道公司有少数股东,在过去两年中,曾经与董事长有过不断的争议。争议的内容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就是关于公司某些花费是否不当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如何来申报花在公司业务上的时间以及花在董事长私人事务上的时间呢?

 比较理想的办法是将为公司服务的时间及替董事长私人办事的时间明确地加以划分。这样那些对董事长的花费本来就不满的股东,就没有在这方面做文章的借口了。

 律师在给客户建议时,必须注意客户的整体财务状态。如果客户因为扩充业务而银根抽紧,此时就不好建议他用现金来购买一笔土地,纵使用现金能获得一些优惠。律师应该开拓其他的办法,譬如说以物易物就是一个可以考虑的途径。

 请参考下列的实务问题:

 一位制造商由于现金短缺,在今后六个月内必须向银行贷款才有能力来购买加工原料。你负责替他向银行接洽代款手续。

 你在处理这件业务之前,应该对该行业的惯例、客户公司过去与现行的贷款安排,以及银行对加工原料的贷款政策提出什么样的问题呢?

 建议:

 律师发现,在客户的行业中,惯例是先付款后交货。这回如果客户因未能及时付款而导致原料缺货,将会使客户无法参加本季最大的商品展,而错过了一个推销产品的绝好良机。律师在了解了这个情况后,就知道他在什么时间之前必须完成贷款的协商,使顾客能够及时地付款购买原料、生产成品以供参加商展之用。

 将下列对你的期望应用到日常工作中:

 遵守委托书中的各项协定。

 随时注意总体办案的经济效益。

 如果发现办案费将超出预估或者得不偿失,及时通知指导律师。

 收费清单要清楚易懂。

 期望十八:作为客户的业务参谋

 在传统的律师与客户的关系中,客户仅仅是在面临法律纠纷或是进行某笔交易时,才会想到要与律师联系。然而,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客户希望律师能做他们的参谋,对客户尚在萌芽阶段的主意出谋划策。举例来说,一位客户从事财务咨询服务。为了节省人事开支,他不希望长期聘用一些专业人员,而希望用顾问的方式在有需要时才去向他们咨询。这些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精算师、财务顾问、管理顾问各一名。其中律师担任着主要顾问的角色,他不但对公司的初步计划提供法律意见,同时也提供一些有关实务的建议。如此公司在一开始就可以决定哪些计划可行,哪些不可行,省掉了许多摸索与尝试的时间。等到公司决定采取某个方案后,律师又介入来担任法律顾问以及文件拟定等工作。

 将下列对你的期望应用到日常工作中:

 观察指导律师如何为客户服务:

 ?作为客户的资讯来源;

 ?作为客户新点子的顾问。

 期望十九:为客户提供最新的法律动向以及相应策略

 一名成功的企业家会随时注意与自身业务有关的法律动态及执行窃门,以保持他在该行业上的优势地位。因此,他为他的律师,不断地向客户提供这些信息就是你的首要责任。这样做还可以巩固并且增强客户对你的信心,也可以避免客户老是道听途说地从外行人口中得知一些并不正确的法律信息。当然最重要的还是我们不希望客户因为对新法律的不熟悉或误解,而在商场上吃了大亏。

 在向客户提供新的法律动态时,最好以实用的方式来引发客户的兴趣。看看这些新的法律规定能否为客户带来的商业机会,或者可以解决他的某些难题。可以考虑用一种定期简讯的方式,来向客户提供一些有关新立法、判例以及一些商业契机等信息。

 将下列对你的期望应用到日常工作中

 随时向客户提供下列信息:

 ?正在通过立法程序的新法条;

 ?新的法院判例;

 ?商业契机;

 ?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与客户交流。

 期望二十:了解客户本身法务部门的职责

 一般设有法务部门的公司,在需要外援律师协助业务时,通常都是由法务部门的律师直接与外界律师接触。换句话说,此时对你的期望与一般非法律专业的客户是有一些差别的。为了能更好地了解这些律师对你的期望,你最好先去了解:(1)他们在公司的责任与地位,以及(2)他们延聘外援律师的理由为何。

 (a)客户法务部门的职责

 一家公司的法务部门,自然是为了处理该公司的法律事务而设立的。法务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以协助公司达成其存在的最终目标――为股权人获取适当的利润。公司的主管不但期望内部的律师为其解决现今面对的问题,同时也希望他们能够预测到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而采取一些防范的措施。他们的建议必须反映出对公司营运目标、哲学、作业程序、人事,以及商机与经济困难等事项的深入了解。另外为公司开源节流也是内部律师的职责之一。

 (b)何时聘用外援律师协助处理业务

 公司法务部门聘用外援律师协办业务的方式,随着公司与业务的不同而各有异。举例来说,公司在面临一件复杂而需要许多不同专业律师来协同办理的案子时,就很可能会聘用外援律师。或者当公司必须前往外地去应诉或起诉时,也会需要聘用对当地法律与人事都较为熟悉的本地律师来协助处理。

 (c)如何选聘外援律师

 外援律师的选择通常是经由公司法务部门的律师,根据他们以往与对方在业务上交往的经验所推荐的。律师们经常会推荐他们以往的对手来为公司效力。因为律师业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大家在代理不同客户时的敌对关系应该是对事而不对人的。另外在决定外援律师的人选时,选择某律师远远不如选择某律师事务所来得重要。因为在如今代表企业的办案实务中,很少的案子是由一位律师单枪匹马来办理的,大多数的案子必须获得整个事务的支援与协助。

 (d)建立公司法务顾问与外援律师的分工规则

 公司内部律师一般都对外援律师有着明确的期望。在签订委托书的时候,他们会对业务的目标与轻重缓急都有详细的讨论。在双方达成共识后,主任外援律师就会同内部律地任务作一个详细的分工,并订立一个工作时间表。内部律师最关心的事,除了完成任务外,毫无疑问地就是外援律师代理费的控制了。内部律师会提出一个预算并且讨论收费与付费的方式。大多数公司在一件案子的处理过程中,会定期地监控外援律师收费的记录。如果外援律师对费用的控制掉以轻心,很可能就会被炒鱿鱼了。①(美国法律对律师的聘用是采取一种绝不勉强的政策,就是说如果客户对律师不满意,或是律师不愿意再代理这位客户时,双方都可以很自由地中止与对方的关系。当然师在停止代理客户后,他仍然可以向客户收取已挣到的费用,但是他也必须将所有办案的资料交由客户自行处理。――译者)

 请参考下列的实务问题:

 某公司法务部门的律师外聘了一位专职诉讼律师,来协助处理一件合同纠纷案。在分析案情后,法务部门的律师认为有必要让诉讼律师与数位派在外地分公司的经理们,亲自见面来商讨一些案情问题。可是公司在两个月后就进入业务旺季,到时候再想将这些外地的经理聚在一起更是难上加难。正好三星期后这些经理都必须来总公司参加一项会议。法务部门的律师为了节约经费,就利用这个机会,在空当时间内仓促进安排了一个诉讼律师与经理之间的会议。在会议中,诉讼律师由于时间仓促而准备不周,只能就案情的进展大略地对经理们作一个简介,并没有很深入地讨论。六个星期后,诉讼律师发现由于案情的需要,他必须再与这些经理见面作进一步的商讨。法务部门的律师很不高兴,他们认为外援律师在第一次会议时就应该处理完这些问题,显然没有将公司的时间与开支放在心上。当公司的主管在审核律师费时,发现了这两次会议的支出,也非常不高兴。他们认为法务部门的律师没有好好控制案子的进行与开支。

 外援律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如果当初外援律师认为第一次仓促从事的会议时机未到,就应该及时将他的理由告诉法务部门负责筹备会议的律师。就算法务部门的律师坚持开会,外援律师也必须在会议中说清楚他的立场,提醒法务部门的律师与经理们,现在他们只能讨论一些初步的问题,日后仍然必须再召开会议来对案情作进一步的研究。

 (e)团队精神

 公司法务部门的律师在需要延聘外援律师并户作战时,自然希望能够互相合作无间。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明确的分工是达到合作无间这个目标的要素。

 由于律师工作具有强烈的时间性,公司内部的律师在办案时都希望能随时与他们的外援律师保持联系,以应付突发的情况。举例来说,公司主管指定其法务部门律师在下班前,为公司的董事会准备一份案情报告。律师在写这份报告时需要从外援律师处获取一些分析资料。此时如果无法及时与外援律师联络上,公司的内部律师很自然地就会对该外援律师产生不满的情绪。

 公司内部律师与外援律师之间的定期交流与协调,是圆满完成他们各自的任务所不可缺少的。例如,外援律师需要从内部律师处得知公司的政策、作业程序、人事安排,以及其他有关公司的实务状况。当外援律师在协助一位公司职员准备应付对方律师的口头取证时,如果他能够事先与公司内部律师协商,很可能就因而得知一些己方证词的弱点,而更有效地采取一些相应措施。

 为了使自己能够圆满完成督导外援律师协助办案的职责,公司法务部门的法律一般都要求参与外援律师对案件解决方案的评估工作。此外,由于他们对公司的营运目标、业务着眼点、轻重缓急、风险评估以及综合期望等各方面都非常熟悉,有他们来参与解决方案的评估也是理所当然的。对外援律师而言,与内部律师――他们的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是他们达成客户期望所必备的条件之一。譬如说,有时候公司主管因为有新的商业机会,而决定与对方握手言和。可是外援律师因为与内部律师的沟通并不紧密,不了解这个情况,而继续地对对方毫不留情地加以追击。这样做不但违背了客户的意旨,还很可能扰乱了公司的营运方针。

 作为律师,你将有许多机会与客户公司内部的律师有业务上的往来。千万不要以一成不变的方式来对待他们,每一家公司都有他们自己不同的需要、目标,以及管理风格。要能够随时地调整自己的言行来适应对方的变化。

 作为一家公司的外援律师,你的任务与职责将随着事务所与客户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工作的性质不同而有异。无论你的任务是什么,你的主要目标不外乎协助客户公司内部的律师来解决法律难题。所以与他们保持良好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将下列对你的期望应用到日常工作中

 当受聘为客户公司的外援律师时,你必须了解:

 ?指导律师的任务;

 ?你作为承办律师的任务;

 ?客户公司法务部门律师的任务。

 摘自《美国律师实务入门――从学生到律师》

 (美)苏珊?奥尼尔 凯瑟林?斯巴克曼 著 黄亦川 译 朱德芳 助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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