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集体学习干部工作法规政策 引导干警做干事创业的“好干部”

2014年6月9日 09:00 阅读 12

“检察机关落实‘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具体来说就是要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6月5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主持党组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简称《条例》)等干部工作法规政策,并提出上述要求。

学习会上,有关人员就《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结合中组部和安徽省的相关配套文件畅谈了学习体会。与会人士认为,《条例》体现了中央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系统、全面、集中体现了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从制度上深刻回答和解决了“为什么选人”、“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时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总遵循、总依据,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标准的时代内涵,是检察机关今后选任、培养干部的重要遵循,也是广大检察干部个人努力的基本方向。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薛江武指出,贯彻落实好《条例》规定和“好干部”五条标准,一定要结合检察机关干部工作的实际,完善机关选人、用人、管人机制,形成检察机关鲜明的用人导向,从而引导干警做干事创业的“好干部”。

薛江武强调,具体来说就是“五看”,即看党性,关注重用那些有政治定力、讲政治纪律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党性不纯、缺乏政治自觉的人;看作风,关注重用那些敢于担当、尽职尽责,坚持原则,在是非面前“敢说”、面对歪风邪气“敢管”、遇有急难险重任务“敢上”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华而不实、投机取巧、占位不干事的人;看实绩,关注重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看摊守业、碌碌无为的人;看操守,关注重用有道德修养、无私奉献、诚实善良、具有职业良知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为政不廉、财产申报不实、履历造假的人;看民意,关注重用组织满意、群众认可的干部,坚决不用那些口碑不好、难孚众望的人。

“我们就是要用这‘五看’的尺子认认真真地比一比、量一量,建立科学考核评价干部的机制,真正把人看准选好,让好干部得到鼓励、褒奖、重用,不让正派人、干事的人、老实人吃亏,从而营造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薛江武说。

#工作动态#【引导干警做干事创业的“好干部”】“检察机关落实‘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具体来说就是要看党性、看作风、看实绩、看操守、看民意。”6月5日,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主持党组中心组会议,集体学习干部工作法规政策,提出上述要求。 °安徽集体学习干部工作法规政策 引导干警做干... ​​​​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的新平台,接受社会监督的新途径,联系服务群众的新桥梁。希望通过微博促进沟通,增强互信,集中民智,共同推进安徽检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