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进医院,出来变截指

2014年7月11日 09:28 阅读 25

去年5月,海门一女子手指意外骨折,但因医生处置不到位,她在8个月内做了6次手术,结果演变成截指。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作出判决,医院被判赔女子35000元。

2013年5月下旬,罗某的右手无名指被门夹中,丈夫当即将她送到海门某医院治疗。经诊断,病历上这样写着:“右手环指挫裂伤、伸肌腱止点断裂、远节指骨基底部骨折。”一个小时后,医生给罗某的无名指进行清创,在肌腱复位后又用三枚钢钉(克氏针)进行固定,并做了消炎处理,然后告知罗某两个月后再去复诊。

当年7月下旬,罗某遵医嘱到医院拔钢钉。但一周后,她发现指尖钉孔处流脓,经过处理情况仍没有好转。20天后,她再去医院做了拔去指甲的处理,其间手指仍有化脓迹象。去医院检查,被诊断为骨髓炎,医生给罗某的手指做了第四次手术。第四次手术并没有给罗某消除病痛。2013年12月,罗某又在该医院做了第五次手术。2014年1月中旬,持续流脓发炎的伤口让罗某不得不做了截指手术。

原本简单的一次骨折,为何会导致截指的悲剧?罗某坚持认为,是医院当时打钢钉时间过长,导致伤口难以痊愈。2014年3月,罗某将该医院告上法庭。院方认为,医疗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合理控制医疗风险,但因现有的医疗水平所限,仍有可能出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情况,因此他们不应承担责任。

今年5月,南通市医学会为此案出具医疗损害鉴定书,分析说明:“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克氏针固定2月时间偏长,发现指骨感染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对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与患方交代、沟通不够,存在过错,与患者骨髓炎的发生及最终截指有因果关系。”

2014年6月底,海门法院调解此案,判处海门市某医院赔偿罗某各项损失35000元。

#案例博报#【骨折进医院,出来变截指】去年5月,海门一女子手指意外骨折,但因医生处置不到位,她在8个月内做了6次手术,结果演变成截指。近日,海门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医疗纠纷作出判决,医院被判赔女子35000元。 °骨折进医院,出来变截指 ​​​​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占地面积23.5亩,内设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知识产权庭、行政庭、审监庭、立案一庭、立案二庭、执行局等21个部门,在编干警265名。辖区有海安县、如皋市、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等9个基层人民法院及其下属的30个人民法庭。南通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管理、法学调研、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培训、司法行政、案例编报等工作先后被最高法院表彰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