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茜:微博直播的司法自信中有社会正能量

2013年08月30日11:48  成都商报

  □成都商报评论员 曾茜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薄熙来案庭审中推出的“微博直播”,与时俱进地利用最新的技术手段,成为践行“审判公开”原则的一个历史性标杆,受到了各方的高度好评。然而,令全国瞩目的西安“表哥”杨达才案今日开审,西安中院却于昨日公开表示,不会参考薄熙来案直播方式进行微博直播。

  微博直播的优点,如同其内容的透明清晰一样,可谓立竿见影:济南中院的官博粉丝在短短几天中飞升至50多万,还有更多人通过媒体转载全程观摩薄案庭审,足见公众对微博直播的欢迎程度。在这过程中,公众的纷争都依据公开的庭审内容展开,鲜有无中生有的谣言四起,连被告人薄熙来的最后陈述及其旁听庭审的长子李望知的声明,都特别对庭审得以如此公开给予感谢,并表示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这也是以往很多热点案例很难达到的效果。它避免了有人因不透明而横生枝节,避免了有可能的媒体偏见和公众误读,从而更好地保证了正常的诉讼程序不受干扰,给济南中院专心致志于案件审理本身,扫清了很多不必要的障碍。

  这是一个良好的示范,它为“审判公开”的进步找到了更好的方式。过去的公开,多多少少都有所限制。公民听审,媒体采访,受限于法庭的容量,也受限于法官对公开程度的自由裁量,还要受限于二次传播的主观和偏见。所以,本应依法向公众公开的很多内容,在层层遮弊歪曲甚至阉割后,到达公众时往往和实际内容已不对等,给谣言的滋生留下丰厚土壤,使得司法公信力遭受质疑。

  此次由法院权威发布的微博直播,却将上述问题一一规避:法官的趋利避害、媒体的素养优劣、别有用心的歪曲,在全程透明的微博直播下都得以避免。庭审直达公众,更是对全民的一场生动且深刻的普法教育。这几乎不会增加任何成本,却足以显示司法自信,让公信力倍增。

  18世纪意大利杰出的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审判应当公开,犯罪的证据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司法应公开受监督,民众因公开受教育,国家因公开而昌明,社会因公开而邪不压正。公众对此充满满怀期待。可惜,西安中院不会参考薄熙来案进行微博直播的消息,却像一盆冷水猛地浇在了公众的头上。

  其实,微博直播庭审,并非始自薄案。山东莱阳法院2011年先后微博直播20多起案例,受到民众好评。广东高院明确要求,该院每个合议庭每年至少要选择一个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庭审微博直播。这种原汁原味的公开,可谓司法改革自信的表现。也唯有这样的司法自信所传播的正能量,才能照见社会现实中许许多多的阴暗所在与暗箱操作。

(原标题:微博直播的司法自信中有社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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