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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法院领导走访慰问困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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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位于山东省德州市最南端,与济南城区隔黄河相望。为顺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齐河县人民法院于2012年3月向辖区发布了第一份行政审判白皮书。
一年多过去了,这份白皮书发挥出了它的“蝴蝶效应”,对于服务和推动社会管理收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该县获得中国最具投资价值百强县、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山东省平安建设先进县等荣誉称号。齐河法院也荣立集体二等功、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等称号。
■五年报告
解读全县行政执法
“过去的个案式司法建议往往针对某一个部门、某一行业,缺乏普及性和宏观指导!”齐河法院行政庭庭长李超说道。
为了充分利用司法资源优势,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调节器”、“减压阀”作用,2012年初,齐河法院决定编写行政审判白皮书,由行政庭协同研究室对该院2007年至2011年共5年审结的各类行政案件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德州法院系统首部行政审判白皮书。该份白皮书总结通报了近5年齐河县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司法审查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并提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规范完善社会管理的若干建议。
“5年间,齐河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497件,其中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确认违法或无效的51件,占审结案件数的10.3%……”“案件类型由以前的治安、土地等扩展到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拆迁、信息公开等十余个行政领域,类型不断增多,案情变得复杂,标志着行政审判正日益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层面……”
“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有:被告行政机关的证据规则意识淡薄,诉讼时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充分的证据,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而被撤销或被确认违法;有些行政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行政执法时严重违反程序性相关规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起诉违法或被法院裁定不予强制执行;个别行政机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给行政相对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当年3月份,这份全文13页、共7000余字的齐河法院《2007年—2011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简称行政审判白皮书)正式面世,并一一送至齐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大班子领导、相关代表委员以及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时间,这份不是红头文件、没有大红印章、只有白纸黑字的行政审判白皮书成了齐河各级领导们的热议话题。
■发布当年
掀起全县整改风暴
齐河县委书记孟令兴批示:“这对推动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无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全县各行政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根据他的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知全县20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都派出负责人出席了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并将行政审判白皮书印发全县政府各个部门学习领会、对照自查。
在新闻发布会结束的当天,齐河法院与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举办了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对接座谈会,20多个行政部门负责人在发言中普遍反映触动很大、深受启发,纷纷表示今后加强与法院工作联系,主动听取采纳法官们的司法建议和意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执法水平。
在白皮书发布之后的数月时间内,一场行政执法机关的整改风暴悄然进行:
齐河县政府部署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审核工作,确认57个部门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26项,精简率达49%;各执法部门全部设立了法制科,健全了相关制度规范;纷纷邀请法官举办行政执法讲座,对新进执法人员和执法证到期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岗前集中培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书制作管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行政执法知识比赛等活动;建立司法建议的反馈落实机制,实行行政败诉单位一票否决……
“这都归功于法院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归功于法院顾全大局、阳光司法!”齐河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石忠强坦率地说,行政审判白皮书从司法审查的角度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建言献策,集中体现了法院在促进依法行政、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勇于担当的精神。
■法官“顾问”
列席县委政府例会
“张院长去县政府列席县长办公会了!”
这天,笔者叩击齐河法院院长办公室门,却没见到院长,该院的工作人员上前这样解释。
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提升科学决策水平,自2012年6月份以来,齐河法院受邀列席参加县政府召开的常务工作会议,充分发挥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积极为县政府各项政策法规的制定及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建言献策、当好“法律顾问”。这在德州市11个县市区中尚属首例。
“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法院院长只能在常委会、县长办公会研究法院工作时列席会议的做法,确保了法院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始终与全县工作大局同步合拍!”主管行政审判的副院长陶明东介绍,2012年七八月间,他通过列席县长办公会了解到县政府欲对两宗闲置土地依法无偿收回却又感到操作难度大、无所适从的情况,他立即带领行政庭的法官实地调查研究,建议县政府依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强制收回土地,并指导土地行政执法部门起草了《收回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帮助规范了现场调查取证、听证权利告知、行政文书送达等执法操作程序,很快使“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并推动了全县17宗2164亩闲置低效利用土地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白皮书已经被视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整容镜’和‘良方’,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落实好白皮书精神,齐河县委政法委、县政府法制办经常邀请法院有关副院长和行政庭的法官们联合举办“行政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联席会议”、“行政执法座谈会或研讨会”,听取法官们就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仅去年下半年以来,该院就派出法官50余人次,参加行政执法座谈会20余次,做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提前介入引导、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合力化解各类行政纠纷。
农机局的变化
“我县农机行政执法起步比较晚,但依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很快,今年7月被农业部评为‘全国农机平安示范县’,吸引了河南等省地兄弟单位前来参观学习!”齐河县农机局农机推广站兼管理科长李峰自豪地说。
齐河县农机局是自2011年开展农机行政执法工作的。起初,由于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成分复杂、素质不齐,大都习惯于“伸手索要罚款”式的简单粗暴执法,曾一度导致“官”“民”关系十分对立,因罚款或收费追逐农机造成机毁人伤现象时有发生,农机局不仅经常被推上被告席“吃官司”,而且件件被法院判定败诉。
“法院白皮书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地点出单位的名字,但我们感到震撼、压力很大!”李峰说,齐河县农机局收到行政审判白皮书后,不仅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讨论,而且印发到各个科室、每名农机行政人员,要求作为“镜子”对照自查整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为了整改我局简单粗暴的传统执法习惯,法官们真是付出了太多心血!”据了解,齐河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们曾多次到农机局举办依法行政知识讲座,手把手、面对面地讲授广大农机行政执法人员掌握现场依法取证、责令改正在先、处罚之前告知等必要程序操作要领。针对农机行政执法案件量大、类型单一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又较差的实际,法官们还帮助农机局精心设计了填写式“农机行政执法询问笔录”、“农机行政处罚告知书”、“农机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回证”等制式执法文书,帮助部分农机行政人员克服了因“不会正确记笔录”导致执法调查无效等缺陷和困难,方便了农机行政人员高效快捷正确地执法。
如今,齐河县农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已经多次在全省、全市同行评查中获好评,全县农机推广率、农机驾驶持证率、农机挂牌率等三项指标均在全省领先,全县6万多农机户近3年保持无机毁人亡记录。
“我们和农机局一样,都在规范行政执法、推动法治建设进步方面极大地受益于法院及其行政审判白皮书!”日前,在接受笔者采访时,齐河县工商管理局、城市执法局、水务局等30余家行政部门的负责同志都如是说。他们认为,法院白皮书作为综合性司法建议的重要载体,其研究和提出的问题更具有普遍性、指导性,更能反映行政执法的制度漏洞、管理漏洞,说服力更强,提出建议的社会意义也更大。
齐河法院院长张军表示:“今后我们将制作、发布更高水准的审判白皮书,力求对审判领域全覆盖,使内容质量更高、涵盖面更广、信息量更大、社会触动和指导性更强,以发挥其对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更大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