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鏖战第三方:大戏才刚刚开始

2013年09月09日 14:15  财经 

  束缚与挣脱、创新与垄断、开放与保护,这些纠结同时爆发。中国支付行业在将公众目光吸引过来的同时,本身亦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利益格局重组时期。

  进入8月,中国的支付行业上演了一出由中国银联和第三方支付机构联袂奉献的精彩大戏。

  银联的多道“金牌”、央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单办法》”)的出台、支付宝[微博]微博的“退出”声明、支付清算协会上的“吐槽”大会、媒体的不断跟踪,期间高潮不断、焦点频出。

  束缚与挣脱、创新与垄断、开放与保护,这些纠结同时爆发。中国支付行业在将公众目光吸引过来的同时,本身亦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利益格局重组时期。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线上支付机构的崛起,银联这个传统行业的巨头,核心利益正受到重大的冲击。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线上支付取得重大成功之后,正谋求监管层开放国内转接清算市场。而作为监管者的人民银行,在秉持市场化监管理念的同时,亦要考虑国内支付产业政策的引导。

  各方利益诉求和立场不同,决定了其竞争合作策略的差异。可以想见的是,在目前这个阶段,中国支付行业仍处在混沌时代,此番银联和支付机构的争端只是大戏的开始,而远非结束。

  利益之争

  近期在一份广为流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文件》中,银联以最后通牒的口吻,明确提出“收编”第三方支付工作的目标:2013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非金机构线下银联卡交易业务迁移,统一上送银联转接,同步规范互联网银联卡支付业务。2014年7月1日前,实现非金机构互联网银联卡交易全面接入银联。决议同时配有相应工作步骤予以配合。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银联与支付公司由来已久的矛盾背后也是利益之争。

  目前,银行卡刷卡收费率分成比例大致是7∶2∶1,即发卡行、收单行和银联分别按比例分润。但是7∶2∶1这个比例形成于十几年前,那时国内银行卡发卡量尚不足,这样的比例有利于促进发卡,但目前银行卡已经大为普及,业界的一种呼声是将7∶2∶1换成5∶4∶1,以鼓励收单。然而在2013年2月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调整中,7∶2∶1的分润比例被继续沿用。

  这就使得收单业务逐步成为了一个微利领域。用汇付天下的一位高层人士的话来说,在选择通过银联转接清算的情况下,除非支付机构能从经营管理中要效益,大幅提高后台效率,否则就只能面临亏损。

  但如果支付公司选择和银行直连,就可以免除上缴给银联的7∶2∶1中的“1”,同时还省下了万分之二的银联品牌管理费。除此之外,支付公司可就“1”再与银行谈合作,这样原本微利的生意就变得有利可图。

  出于这样的逻辑,越来越多的支付公司绕开银联自建通道。这当然动了银联的奶酪,作为转接清算组织,银联绝不可能坐视不管。

  2012年12月,银联印发2012年第17号文件,即《关于规范与非金融支付机构银联卡业务合作的函》(以下简称“17号文”)。17号文要求成员银行对支付公司的开放接口进行治理,将银联卡业务上收至总行,实现银行卡“接口”服务的集中审批、统一接入和统一定价,并最终推动支付公司统一接入银联网络。

  继2012年17号文后,银联今年再次祭出利剑。在2013年4月,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通过了第5号文件,即《银行卡受理市场秩序规范约束与奖励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5号文”)。5号文直指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开展银联卡跨行业务”,该文件新增“违规跨行转接银联卡违约罚金”约束措施,明确收单机构未通过银联开展银联卡跨行交易和资金清算业务的,应向银联支付违约罚金。

  尽管一而再再而三地表明立场,敦促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联接入,但收效甚微。鉴于此,银联董事会提出了上述收编第三方的最后时限的议案。

  由此,银联领导开始密集拜会银行和支付机构高层进行游说;部分支付公司开始收到银联开出的罚单,这些罚单以“补偿性清算”的名义,处罚支付公司违规转接行为。不止支付公司,上海银行也因支付宝借用其在银联的收单支付号而受到银联处罚。

  8月27日上午,支付宝一则“由于某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停止所有线下POS业务”的微博公告,将银联和支付公司的矛盾再次拉到了媒体的聚光灯下。

  事后,《财经》记者了解到,支付宝的线下POS业务开展本来就十分困难,在此前就已经有过停掉线下业务的打算,此番旧事重提更多是为了引起业内的关注,然而,这件事却标志着支付机构的公开反击。

  银联的步步紧逼,让原本“没太当回事”的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警觉起来,他们开始逐步揣摩银联真实意图,并筹划应对。支付公司一方面指责银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特殊角色,另一方面则在积极寻求政策和舆论的支持。他们将其看成一场生死存亡的挑战。

  政策解读分歧

  这场争夺的另一个焦点在于对《收单办法》的解读。

  2013年7月5日,央行公布了《收单办法》,办法历经两年多的征求意见和修改,汲取各国先进经验,被业界寄予厚望。《收单办法》明确了收单业务的定义,并将线上和线下业务“一视同仁”。

  但更令市场关注的是一个规定的更改:《收单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曾规定,收单机构提供人民币银行卡收单服务,涉及到跨法人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的,应通过央行批准的合法银行卡清算机构进行。但在后来公布的《收单办法》中,该规定取消。

  删减背后体现着监管思路的变化。央行支付结算司支付工具管理处处长谭静蕙在2013年7月的一次会议上曾指出,《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其中就包括不再强制规定跨法人交易转接处理模式。

  目前,跨法人交易转接有“四方模式”和“三方模式”两种,前者是指收单机构通过卡组织将收单交易信息传输至发卡银行,后者是指收单机构直接将交易信息发送发卡银行。《收单办法》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必须采取“四方模式”的强制性规定。

  虽然对转接模式不做强制规定,然而《收单办法》第26条却“留了一个后门”,给“三方模式”附加了一些前提条件。

  第26条规定:“收单机构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应当在发卡银行遵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协议约定下,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交易信息和资金安全、持卡人和商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8月13日,银联召集52家与其达成协议关系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开会,对《收单办法》进行解读。银联方面认为,《收单办法》第26条不是对银行卡转接清算市场的开放,而是重在发挥银行卡组织市场协调、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银联强调,跨法人交易发送方式仍然应该以遵循银联与机构的协议约定为前提。简言之,支付公司如果想与银行直连,需要经过银联的认可。

  在给《财经》杂志的官方回应中,银联表示,《办法》第26条规定,收单机构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发卡银行的前提是“发卡银行遵守与相关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协议约定”。对银联卡业务而言,这里的协议约定体现为《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中国银联及成员机构根据《办法》和《银联卡业务运作规章》开展业务,将在规范化、市场化和防范风险的原则下支持非金机构等产业各方发展,同时维护“银联”品牌和成员机构的权益。

  概言之,《收单办法》原则是市场化的,但是在通过一个“微妙”的处理,给支付机构与银行直连模式附加了条件。

  “如果严格按办法执行,线上线下都视同,到明年某某时间点都必须这样做,我坦率地讲,如果第三方支付公司严格按照这个办法来走,下一步都快死了。”一位阿里金融的高层人士表示。

  来自第三方支付的人士普遍认为,“多对多”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消费者而言,是最好的选择。市场只有竞争才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真正解决信息对称问题。

  另外,允许第三方支付做转接清算也有利于市场的创新。比如,一些“本对本”(本行发卡、本行收单)的收单模式,就是第三方支付“直连”后的创新。

  拉锯不是办法,更重要的是规则体系的重构。如果转接清算的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话,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方的矛盾依然会不断显现。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支付公司更寄望于借此促进中国转接清算市场的开放。上述阿里金融高层人士表示,应该借着目前第三方支付出现的问题,解决中国转接清算市场对内开放的问题。他认为,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在2013年“两会”上,就有政协委员联名提交“关于推动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内开放”的提案,建议将银行卡清算市场对国内民资开放。而在2013年9月28日,在支付清算协会组织第三方高层的座谈会上,推动转接清算市场开放的议题被再次提及。

  产业开放考量

  在银联与第三方支付鏖战之时,央行始终没有公开表态。市场“一边倒”地解读成央行与银联态度不同,前者支持创新,后者希望通过垄断维持市场地位。

  “不能简单理解为央行和银联的解读不同。”一位接近央行的权威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央行对于支付市场的监管需要拿捏好平衡度,一方面需要开放支付市场以鼓励创新,另一方面又要运用一定的产业政策,给银联一定的“喘息之机”,避免支付市场形成众多小公司厮杀的场面。

  在决策者眼中,与来自国内支付公司的竞争相比,更大的挑战来自于中国转接清算市场的对外开放。他们认为,如果银联不在最近两三年中抓紧机遇、苦练内功的话,未来很有可能在中国转接清算市场开放后输给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card)等国际卡组织。

  上述接近央行的权威人士表示,监管层希望中国银联和中国的支付产业,成为中国的高铁、中国的电信,而不要成为中国的汽车产业。

  20世纪90年代末,当电信业改革进入到关键时刻,原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顶住压力,采取先纵向,后横向开放的方法,慢慢培养出中国电信[微博]行业的竞争力。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汽车产业对外开放过快,本意是以市场换技术,但是市场给人家了,技术始终没有得到。

  目前,国际卡组织巨头正试图进入国内市场,初期往往采取“自杀性”低价策略竞争。监管层担心的是,一旦其在与本土品牌竞争中取胜之后,很有可能逐步提高刷卡费率,给国内持卡人的福利带来损失。

  事实上,美国支付行业的发展初期也采取了产业保护政策。美联储通过增信备案制度只放开VISA等五家企业,这些企业靠其技术垄断和资金优势,形成了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银联也要以“时间换空间”。据《财经》记者了解,银联董事长苏宁认同支付产业应该开放的理念,他希望银联能够在一个开放的平台上竞争。而与此同时,银联内部市场化水平正在提高,其今年对员工的考核就将利润作为一个重要的指标。

  2012年,中国放弃了在WTO中就美国对华提起的电子支付领域垄断案的上诉,这就意味着,中国迟早要开放国内的转接清算市场,留给银联的时间不多了。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开放国内市场,让银联先适应国内市场的竞争。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励跃曾撰文指出,由于规模经济的存在,零售支付创新容易形成垄断态势。在这方面,中央银行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培育公平竞争的市场。一是要适当降低零售支付服务市场的准入门槛,允许非银行机构提供支付服务。二是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保持对银行与非银行在提供支付服务时一致的监管标准,形成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

  事实上,央行对于支付公司的监管已经愈发市场化,央行希望通过自由竞争而非行政干预来促进市场发展。

  最近,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支持。8月13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第十二届中国互联网大会时表示,央行近期可能发放新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支付公司也一直在寻求政策的支持。据《财经》记者了解,马云[微博]为与监管层沟通,曾多次拜访央行。而近期央行、证监会对于“余额宝”产品的默认,也被业界视为具有鼓励创新的指向意义。6月21日,《人民日报》刊发了对马云的采访,题目是颇具深意的“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

  在上述阿里金融高层看来,支付宝属于内生性金融机构,是基于客户交易的需求而产生的,国家应鼓励这类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此次事件中,央行也一直力图促成产业各方的沟通,8月末,在央行的授意下,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就曾召集第三方支付、银行、银联的人士开会,以期促成各方沟通,更好地解决当前的问题。

  在这次会议上,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希望与会支付公司高层能畅所欲言,以促进问题的解决,支付公司高层们则一致将枪口对准银联,呼吁监管层给市场主体更多自主权并开放国内转接清算市场。

  未来竞合格局

  事态未来的演变,要看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的利益博弈。对于银联来说,维持线下优势是底线,而对于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主动收缩线下业务,也有以退为进,防范银联触角延伸到线上的意味。

  “如果是完全市场竞争的话,银联在线上一定没有办法竞争过第三方”,一位前银联员工将双方的竞争称为“隔代的竞争”。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力量已经不容小觑。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上透露,互联网支付企业的支付总量大体为6万亿元,大概占到整个支付总量的0.5%,但交易笔数却占支付总量的40%。

  银联的种种举动似乎背后有更为长远的“以战求和”的考量。目前支付市场的格局是,银联在线下收单占有垄断地位,但在线上领域则远远落后于支付宝等支付公司。自知在线上领域竞争必然会失败,策略上银联可以通过强势手腕,来争取与第三方支付竞合的更好筹码,至少是能在更长的时间维持线下收单的垄断地位。

  坊间传言是,银联未来的定位是想做第三方的转接商,对于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未来更多地让位给第三方。

  在给《财经》杂志的官方回应中,银联表示,中国银联创立以来,联合银行卡产业各方,履行了联网通用的历史使命。当前,无论是银行卡产业政策环境、市场格局、支付技术和客户需求都在发生变化,中国银联正积极向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转变。

  银联还表示,其一直倡导搭建平台、服务客户、共享成长的产业发展理念。银联的业务发展和企业转型,出发点在于更好地满足持卡人、银行、商户、非金机构等客户日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作为卡组织,无论是传统业务还是创新业务,银联发展模式始终是搭建平台,不直接与银行、非金机构等产业各方争夺市场,而是提供开放性、包容性平台欢迎各方接入,丰富客户选择。

  事实上,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即使银联有庞大的POS和完善的转接清算网络,支付公司仍然可能通过创新的方式来颠覆银联在线下收单的地位。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下,手机等移动终端完全有可能取代传统的POS机,成为新的收单机具。因此,银联争取的更多是时间。

  业界已经开始急切呼吁银联身份的转换。上述阿里金融的高层人士说,未来可以考虑引入更多的清算组织,或者把银联的转接清算功能拆分出来,“又做转接清算,又做银行卡的收单,裁判员和运动员集中在一身,很难把规则做得完美”。

  对于夹在二者之中的银行来说,其心态也颇为矛盾。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为银行带来综合收益,比如引入新客户、帮助创新、落备付金可以增加存款等;但另一方面,一些第三方机构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野心正引起银行的警觉。后者在决策中所占的权重正在增大。

  第三方支付和银行打交道,一般都是在分行和支行层面。银行分支行的考核体系,存款是重要指标,所以在和支付公司谈的时候,只要支付机构能够给银行带来存款,银行就会降低费率或是免收一些费用,因此支付公司直连银行的费率较低。但如果支付公司和银行的合作上升到总行的层面,支付公司的谈判能力就会变弱,相关的费率也会提高。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第三方支付与银行谈的合作中,支付宝的费率是最低的,支付宝与某大型国有银行的费率在千分之二左右,而部分银行在与支付宝合作时费率甚至达到万分之几,有的还是免费。

  但商业银行也逐渐意识到,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只有拿到更多的信息,做到精准定位和推送,才能设计出对客户更有吸引力的金融服务方案,但这也正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和传统银行之间的核心战略冲突——谁都想将真正具有高附加值的、通过信息挖掘发现的增值业务拿在自己手中。

  “以前关注互联网这块的是银行副行长,现在是总行行长也在关注。”好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说。

  在2013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工行董事长姜建清直言,商业银行没有掌握客户核心的交易信息,而这些信息在互联网企业。姜建清认为,这就造成了信息流、资金流的割裂。事实上,工行已经准备在电商领域发力。据《财经》记者了解,工行的电商方案兼具多种功能,知情人士用“惊艳”二字形容。

  因此,在银联、第三方支付和商业银行大战中,各方都有自己的算盘,都有面对不确定的因素。

  好贷网联合创始人兼总裁李明顺对《财经》记者表示,银联毕竟是一家银行的股东创办的公司,虽然它不是监管机构,但是它具有一些类似监管机构的能力,银行和大行联合起来做一些事情时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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