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05年启动实施的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属国家重大生态保护工程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示范性工程,工程涉及面积为15.23万平方公里,包括玉树、果洛、黄南、海南州和格尔木市共4州16县1市70个乡镇。建设内容有生态保护与建设、农牧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支撑三大类,共有黑土滩治理、沙漠化土地防治、湿地保护等22个子项目,总投资75亿元。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不再对三江源地区进行GDP考核,把生态保护和建设列为三江源区各级政府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省、州、县都成立了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实施工作班子,实行县、乡、村、户分级保护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实施《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是继2005年国务院在批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总体规划》、2008年《国务院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及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来,在我省实施的又一个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区域性发展规划,为三江源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和新机遇。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把建设好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作为青海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中最响亮的品牌,并提出要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加强生态保护,培育生态文化,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文明共赢,推进青海绿色文明崛起。
三江源地区在拥有重要生态地位的同时,也拥有重要的矿产资源地位。地质勘查是为了摸清国家矿产资源家底,为国家制定发展战略规划提供依据。地质勘查不等于矿产开发。《青海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在玉树州共划定了3个国家级整装勘查区、5个重点勘查区、1个规划勘查区。玉树州的110个地质勘查项目,包括杂多县的27个项目,都不在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也不在国家规定的禁止勘查区和限制勘查区,所有项目的安排部署是在允许勘查区和重点勘查区。目前在玉树州开展的地勘工作主要以国家、省财政投资为主,是一种公益性、基础性的工作,并且都安排在自然保护区之外。对于勘查阶段对草原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从地勘项目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偿。通过科学合理的施工,加上勘查工作后的恢复治理,完全可以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能有效处理好三江源自然保护区与矿产资源勘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