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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被刑拘初中生父亲:儿子发微博是出于正义感

2013年09月21日 02:55 来源:新京报 

视频:甘肃初中生发造谣帖转500次被拘  来源:安徽卫视

  甘肃警方称造谣被拘初中生煽动游行 律师吁拿出证据

  甘肃初中生发帖涉散布谣言被拘 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9月17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初三学生杨某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被刑拘。此前,杨某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昨天,张家川县公安局发布对此案的情况说明,称杨某散播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据此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侦查。

  警方称造谣帖致数百群众聚集

  根据张家川警方发布的情况说明,今年9月12日,张家川县张川镇一KTV歌厅从业人员高某非正常死亡。在案件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为查明死因,多次要求家属配合尸检,均遭到死者家属无理拒绝。在高某死因未确定的情况下,杨某于9月14日中午在其微博、QQ空间发布所谓高某死亡真相误导群众,造谣发布“警察与群众争执,殴打死者家属”、“凶手警察早知道了”、“看来必须得游行了”等虚假信息煽动游行,导致高某系他杀的言论大量传播。

  警方称,14日,部分社会闲散人员转载、浏览杨某QQ空间信息后听信误导,纠集数十人在案发现场呼喊口号,散布关于高某死因的虚假信息,致使案发现场数百群众聚集,交通堵塞,现场失控,社会秩序严重混乱,严重干扰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在死者家属的带领下打横幅到县行政中心闹访,后被警方劝离。

  警方称,为避免事态扩大升级,9月14日下午,张家川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高某尸体强制尸检,并结合调查取证、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调取相关视频资料等大量事实证据,确定高某系高坠致死,排除他杀。死因通报后,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无异议。但杨某仍于9月15日继续在其QQ空间、微博发布不实信息误导舆论。

  警方称,由于杨某散布谣言、煽动群众游行,严重地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同时给公安机关在处理高某非正常死亡一案过程中带来极大被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据此,警方对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立案侦查,并于9月17日将杨某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侦办之中。

  此前的通报中,警方曾称杨某的发帖点击次数达到500次以上。

  律师称杨某行为不构成犯罪

  昨日,杨某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正在联系律师商讨申诉事宜。下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誓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已接受杨某父亲委托,为此案做辩护。

  “即便杨某发布的微博被转发了500次,也不能认为就构成了犯罪,这要看微博信息与造成的后果是否有直接关联性。”王誓华表示,杨某还是未成年人,他会抓紧时间会见杨某,了解他发微博时的心理情况。

  ■ 新闻背景

  

  三条微博质疑警方不作为

  昨天,杨某的父亲称,儿子今年16岁,在张家川镇中学上初三,17日下午,正在学校上课的杨某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的名义带走。

  杨父表示,杨某是在北京上的小学和初中,为了能够参加高考转回甘肃上学,而且杨某学习情况很不错。

  据杨父介绍,9月14日中午,杨某在微博发布消息称,“9·12案发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他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9月15日晚,杨某又发微博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法院的副院长苏建”。

  杨父称,杨某性格开朗,对社会没有一点仇视,发微博是出于一种正义感。“我儿子跟死者家属又不认识”,杨父强调称,游行是死者家属自愿发动的,与杨某无关。

  张家川县法院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该院没有叫苏建的副院长,KTV的法人代表是县法院一名副科级干警的妻子。

  记者昨晚7时查看杨某微博,发现相关内容已删除。(记者王瑞锋 实习生贾世煜)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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