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浙江张氏叔侄冤案的真正制造者?
(2013-04-09 15:39:15)
标签:
聂海芬张高平张辉浙江冤案聂树斌案 |
分类: 法律视角 |
谁是浙江张氏侄冤案的真正制造者?
近一段时间,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冤案一直高居各大网络媒体的首页,甚至是头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对于蒙冤十年的张氏叔侄,人们给予了极大地同情,而对于被认为是这一冤案的制造者、有着“浙江女神探”之称的聂海芬,媒体及舆论则给予了最强烈的的质疑和抨击。以至于当浙江省委政法委就张辉张高平错案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张辉、张高平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这一消息被媒体披露时,一些媒体可能是出于迎合社会心理的需要,径自将该新闻的标题命名为“浙江调查叔侄奸杀冤案女神探聂海芬”。
无可讳言,作为当时的主要办案人员,时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的聂海芬,对于该冤案的形成,无疑是要负担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着“浙江女神探”之称,主办过数百起刑事案件的聂海芬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一起冤案,我们目前还不清楚是她基于什么样的原因办成了这起可令“六月飞雪”的惊世冤案,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她对于该案是难辞其咎的。不过,笔者却不赞同将张高平张辉叔侄的冤案形成,归结为一个或者是一部分“恶人”的行为所致,尽管这似乎是我们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民族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思维习惯:把善事归功于善人,把恶事归责于恶人。
根据已经披露的案件情况来看,要辨别此案的真伪,本身并不复杂。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定案要人证物证俱全。可是这个案件的恰恰是人证、物证都是脆弱到不堪一击。先看本案的物证,作为一起强奸致死案,被称为作案现场的货车上没有任何强奸的痕迹,受害人的身体内没有留下精斑,身上和被丢弃的衣物、行李上均未留下张辉、张高平的指纹和毛发。相反,在受害人的八个手指甲里却检查出了另一个陌生男子的DNA。再看人证,本案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而唯一提供的证言却是与本案毫不相关的袁连芳提供的,其内容为“听到过张辉说他奸杀了17岁的女孩王冬”。这个证言,由于并非证人现场目击,在法律上叫传闻证据,是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的。对于上述证据存在的问题,即便聂海芬作为办案者视而不见,但是其他的办案人员,更进步一说,除了公安机关之外的,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不可能不会发现。可以这样说,只要在该案的一个办案环节坚持了原则,这个冤案就不会形成。因此,将这个惊世冤案的责任归咎为一个“坏女人”的思维方式是非常简单和幼稚的。如果遵循这个简单幼稚的思维逻辑,将惩罚聂海芬作为这个冤案的终点,那就无法避免以后不再出现聂海芬这样的“坏人”,也就无法避免再有张高平、张辉们的出现。
笔者注意到浙江省政法委的调查并非针对“女神探”聂海芬一人,而是要调查整个案件形成的整个过程中公、检、法各个部门可能存在的问题,这个思路是正确的,但是仍然很不够。也许我们是时候认真反思、解决我们刑事诉讼体制存在的沉疴痼疾了!本来对于案件的侦查、公诉与审判之间是一个相互制衡的刑事诉讼机制。这一机制可有有效的在国家公权力机关内部防止出现冤错案件的问题。而律师辩护制度则作为国家公权力机关体制外的力量来预防冤错案件的出现。然而就目前我国的诉讼体制运作的实际来看,公权力体制内的制衡往往流于形式,更遑论体制外的律师辩护的约束了。就公检法之间的关系来看,其原本各自独立存在,互不隶属,原可以发挥制衡作用。可是现实的问题却是,三家机关均在所属政法委这一党的司法领导机关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尤其是重大案件,基本都是政法委直接领导、牵头进行。由此,三家的制衡就变成了三家的合作。更有问题的是,政法委的书记基本来源于公安系统,有的还是公安部门领导兼任,由此就形成大公安,小检察、小法院的局面,对于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变成了流水线作业,其结果就是公安机关认为有罪,则检察机关公诉其有罪,人民法院就裁判其有罪的现实。至于律师辩护制度,由于律师的取证权利得不到保障,律师提供的证据得不到与公诉机关证据同等对待地位,律师对于公诉机关的证据质疑根本不能约束司法审判行为,所以,这种公权力之外的冤错案制约机制更是流于形式,以至于,在中国的刑事辩护中,律师成为一种摆设而已。从本案已经披露的情况来看,该案证据存在的问题,原辩护律师均提出了质疑,但是审理法院根本无视这些质疑。至于背后的原因,因为浙江省政法委的最终调查结果没有出来,我们不好判定,但是笔者根据以往的经验可以合理推测,此案的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具体办案人员不一定就是冷漠到故意罔顾人命,尤其是二审法院将张辉的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执行,极有可能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法治的真谛在于让社会公正的存在不寄托于司法人员不为非,而在于防止司法人员无法为非。反思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冤案,其最终的目的不应是惩罚几个为非的聂海芬了事,而是要最有效的防止聂海芬们再继续制造出为非的冤案来。为达此目的,我们的执政者必须是认真而不是应付公众舆论的来解决体制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