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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社会不弃追问,警方勿忘使命

2013-08-16 02:24:4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于立生

19年前,因两次摄入致死剂量的重金属铊盐,让当时仅有21岁的清华女大学生朱令几成植物人。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李春光律师证实,他和另一代理人共同签署的《律师函》,近日已妥投至清华大学,意味着对该校法律责任追究程序正式启动。

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两度被投铊中毒,命运发生逆转,人生被毁,当然要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如今两位代理人启动对清华大学的法律责任追究程序,所要追究的,无疑只是部分民事责任。这是基于“案件的人物、时间、地点、事件四个要素都指向学校”,尤其是在实验室药剂的管理上,清华大学难脱疏失的指责。

至于刑事责任和另一部分民事责任的追究,则有待投毒真凶的归案。在朱令被北京市协和医院误诊,最终经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确诊铊中毒后,随后北京市警方刑事立案,嫌疑人——其室友孙维也一度被控制,后在未取得口供和无直接证据情况下开释。而办案过程中,也出现了颇多蹊跷。譬如开始警方告知朱令家人即将告破但随后竟急转直下搁置、警方立案前夕朱令在宿舍的洗漱用品被盗以及孙维近亲属显赫的背景等。当然还包括,北京市警方在1998年即已“内部结案”,而在15年之后的2013年,朱令家人才偶然得知此事,一直蒙在鼓里。

“内部结案”理由是“鉴于直接证据不足,案件继续侦查难度大”,今年5月8日北京市警方亦称“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而在法律上,本无“内部结案”一说。既然已经刑事立案,就只有要么破案、要么撤案两途,而朱令案案情,又不符合撤案的法定七种情形。同时鉴于北京市警方早已刑事立案,也就不受通常20年追诉期的限制,只有一直侦察下去。当然,理论上,也未必什么案件都能最终告破,但北京市警方先已自行“内部结案”终止侦察,却是对自身责任的放弃,以及对破案信心的自我灭失。

两个月前,北京市政府对代理人和家属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也已给予答复,本月内将启动行政复议程序。如果复议通过,那么随着原始卷宗等资料的公开,一则,可以澄清解惑,让朱令家人和公众看看——警方案件查不下去,有无合理因素,能否取得“了解之同情”;二则,也不排除从原始卷宗等资料中发现有助案件告破的蛛丝马迹。

19年了,这样的案件,在国际刑侦专家李昌钰看来,属于“冷案”,虽然告破难度大,却也非绝无机会。李博士提出五点建议,如“第一要追查的是毒物来源”“可以根据血液中毒物的含量测定中毒的具体时间,看那段时间谁和被害人在一起”“可对嫌疑人测谎”等。破案之难,难在好些物证已为时光湮没;但是同时,刑侦手段、技术手段却也今非昔比。并不排除在先进技术手段的运用之下,发现新的证据;但是,新的证据,却几无可能因警方的“内部结案”放弃侦察而自动出现。

一个风华正茂的大学生,人生陡然被毁,如果无人承担责任,不啻是一种耻辱。而今,代理人启动对清华大学法律责任的追究程序,这也意味着,对于真相的求索,对于正义的呼唤,社会从来就没有放弃。负有侦察职责的北京市警方,更应重新担起侦察使命。此案一天不破,非但朱令一家难讨公道,孙维如果确非凶手,也无法洗脱嫌疑,还自身清白,同时也可能使社会公众对于司法的信心受到重创。北京市警方重任在肩,还当不辱使命,负重前行。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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