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开放网店离婚与继承转让的法律考量
(2013-07-01 13:34:15)
标签:
淘宝网网店转让继承虚拟财产离婚 |
分类: 业界焦点 |
在这种情况之下,淘宝于2013年03月18日修订了其服务协议,规定“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或者符合淘宝公布的条件,否则您的登录名、淘宝昵称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并且转让、赠与或继承需提供淘宝要求的合格的文件材料并根据淘宝制定的操作流程办理”,逐步放开了对网店转让的限制,但是前提必须是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或者符合淘宝公布的条件。而淘宝的具体条件如何,只有待其今年下半年正式发布过户细则之后才能知晓。不过从目前淘宝已公布的规则及新闻报道来看,转让也仅限于离婚及继承两种情况,而且需提供相关的权利证明,比如离婚证、死亡证明、财产或遗产分割公证书等。可见淘宝对于开放网店转让也仅仅是部分“试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之前,不可能全面放开。
淘宝的局部开放举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网店经营者的需求,对于那些真正因离婚或继承而要受让网店的人来说是一大利好,而对于其他经营者来说,要转让网店仍然需要取得相关的司法裁定,由司法机关协助转让,除非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否则,对于那些不明淘宝网店转让规则的经营者来说,私自转让网店依然存在巨大法律风险,很难保证转让双方的权益。淘宝此举也只是权宜之计。因此,建议相关网店交易方,在转让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转让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网店用户名、密码、支付宝、关联的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明确约定,并积极联系淘宝进行账户资料变更,即使不符合转让条件而没被淘宝准予转让,至少也能使淘宝知道该网店已经发生经营主体变更,以便后期发生纠纷时能进行积极维权。
要彻底解决网店等虚拟财产的权属、转让等问题,唯有在立法上进行明确,依据法律规定对虚拟财产进行界定和保护,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虚拟财产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促进虚拟财产交易的繁荣和发展。
注: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转载但请注明出处,谢谢!
作者:王小敏,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0755-86331083,wangsmart@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