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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调查香格里拉旅游乱象 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013年10月06日 13: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昆明10月6日电 (王艳龙)旅游法实施未满一周,著名的旅游胜地云南香格里拉就被曝光一系列旅游乱象,引起广泛关注。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6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组建工作队赴香格里拉开展调查处理。针对屡禁不止的旅游乱象,国庆后将进行专项整治。

  近日有媒体报道,记者体验香格里拉一日游时,工作人员要求每人必须交费280元至380元参加藏民家访自费旅游项目,并称是“行政象征性变相收费,必须参加藏民家访。”导游还威胁拒绝交费的游客:“香格里拉导游会把刀子放到你脖子上,你看我今天会不会把刀子放到你脖子上。”

  记者就此事致电香格里拉县宣传部部长鲁志军,他称,迪庆州、香格里拉县高度重视此事,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初步调查发现,乱收费和导游威胁游客的事情发生在今年8月13日,具体调查结果待下午才能出来。

  鲁志军表示,香格里拉县已经要求有关部门自查自纠,解决存在的问题。

  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副总队长马坤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表示,省执法部门已经组建工作队,今日赶赴香格里拉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旅行社、导游进行处罚。

  马坤称,从去年开始,他们进行了打非治违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但至今已有所反弹。国庆后,云南将进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

  针对云南丽江、香格里拉等旅游热门地区旅游乱象频发,马坤表示,除了执法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打击措施之外,游客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把旅游合同签得更加严谨。

  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旅游法”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云南大学教授金子强认为,旅游业已经实现从观光旅游到深度旅游的转变,但导游没有工资的老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导致自费项目和购物等行为必然产生,易引起纠纷。旅行社应该摒弃“零负团费”等欺骗游客的行为,讲究诚信发展;有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导游管理,比如年检、培训等,提升其素质,并对粗暴对待游客的事情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游客的某些不文明行为也有待改善。只有如此,才能减少旅游纠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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