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桥梁垮塌事故13人涉嫌行贿受贿等被捕

2013年11月03日16:35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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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成都11月3日电(记者江毅) 记者从四川绵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江油市“7·9”盘江大桥垮塌事故责任人受到严肃查处,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3人,纪检监察机关已对3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7月9日11时许,位于绵阳江油的盘江大桥在洪水中垮塌,造成5人遇难。四川省委、省政府和绵阳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7月10日,绵阳市组成联合调查组,正式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取证。

  9月下旬,经过司法鉴定,盘江大桥垮塌原因确定为“由调治构造物及桥墩基础防护未按设计施工图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而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四川省检察院会同绵阳市检察院抽调全市反渎干警50余人迅速成立专案组,深挖事件背后的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

  经过侦查,从7月26日至10月18日,绵阳市先后依法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绵阳市公路管理处处长周兴、绵阳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刘国学、绵阳市公路管理处工程技术科副主任科员勾胤杰立案侦查;

  对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的江油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任中华、江油市青莲镇城建办主任张鹏举立案侦查;

  对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的江油市地方税务局第十税务所所长冷华立案侦查;

  对涉嫌行贿罪的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承包人齐雨凡、陈小勇,盘江大桥维修加固工程项目负责人任佳立案侦查;

  对与盘江大桥工程相关联的游仙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胡开术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8月15日,检察机关将2011年至2012年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相关人员可能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后,公安机关当即抽调市、县两级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先后赶赴成都、乐山、重庆和黑龙江等地进行调查取证,迅速查明江西有色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违反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和监理。

  9月23日,公安机关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施工技术负责人赵德平、工程现场总监卓德林、工程现场监理杨聪立案侦查,并分别依法刑事拘留。

  9月29日,经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赵德平、卓德林、杨聪依法执行逮捕。

  目前,除对涉嫌犯罪的机关工作人员移送司法处理外,绵阳市还对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犯有失职渎职错误的江油市青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按程序免除其镇长职务;给予江油市青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焦邦凯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建议按程序罢免其副镇长职务;给予江油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丁小洲行政撤职处分。此外,还对近期调查中发现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错误的江油市青莲镇时任镇长冯勇、江油市住建局副局长黄辉予以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完)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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