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春光向北京警方申请公开朱令案信息
央视东方时空节目《朱令的十二年》相关资料图片:清华时的朱令。(央视/图) 来源:
律师李春光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案”(朱令令为朱令户口本用名)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5月8日21点半左右,新浪微博认证为昆明市人大代表,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的“@李春光先生”发布微博声明:本人接受朱令令监护人朱明新、吴承之正式委托,担任朱令令代理律师;委托人授权本人为实现朱令令权利救济及权益维护之目的可实施一切合法行为。
5月9日13点半左右,“@李春光先生”再次发布微博声明:“作为朱令令的代理律师,本人依授权于2013年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令案” 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
一个多月来始终身处舆论焦点的朱令中毒案,5月8日有了权威部门声音。据南方周末网5月8日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当日发布消息称,“尽管办案人员尽最大努力,采取了当时能够使用的各种刑事侦查措施,仍未获取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直接证据。碍于证据灭失等客观因素,此案最终无法侦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