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
周云评论
周云评论
博客十周年地图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12,549
  • 关注人气:6,450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支持交通拥堵费与国际接轨

(2013-04-16 10:22:14)
标签:

意见

是个

首个

大城市

合法性

汽车

分类: 2013爱你一生

 日前,广州市交委“悬赏”110万元人民币征集征收交通拥堵费方案,一时间舆论大哗。对此,广州市交委做出回应称: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国内多个大城市已将交通拥堵费纳入规划研究或政策储备。作为一项交通治理的措施,交通拥堵收费在伦敦、新加坡等城市已有成功应用,但拥堵收费并不是所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一项涉及问题面广的系统性工程,影响重大、技术非常复杂,关系到每一位市民的切身利益,各个细节都需要做深入的研究和论证,广州市交通部门目前仅仅是组织开展了有关技术储备研究,是否实施则未有明确意见。
  我得承认,交通拥堵收费在伦敦、新加坡等城市的确已实施,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而且正在成为一种在国际上被普遍认可的治理交通拥堵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效仿。交通拥堵是世界性的难题,既然这个办法行之有效,从理论上来讲,在中国也可以试试。因为中国几个大城市的交通拥堵状况,已经迅速地与国际大都市接了轨,并且有后来居上的趋势。不想想办法确实已经不行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并不反对在中国的大城市,包括广州在内,征收交通拥堵费。
  但问题在于,我们的政府,现在跟国际接轨,总是只选择那些能够给政府带来收益的那些惯例接轨。征收交通收费的冲动,也难以摆脱这个嫌疑。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得政府出台的政策缺乏民意基础,合法性也成问题。因此,在征收交通拥堵费这事儿上面,要跟国际接轨,那就要全面地接轨,不能在收费上面单兵突进。
  首先要在程序上接轨。伦敦等大城市征收交通拥堵费,从酝酿到征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经历了多年,政府反复跟公众沟通,不断听取民众意见,不断完善方案。最后,也是必须的步骤:市议会通过,才得以实施。而英国爱丁堡就杯具了,市议会不批准,征收拥堵费也就没有了下文。回头看看我们这儿,不管是限什么,还是禁什么,还是征收什么,都是政府一纸公文就开搞。人大打酱油去了么?
  其次,收费与不收费同时并举要接轨。治理交通拥堵是个系统工程,收费是个办法,但还有一些不收费甚至政府倒贴钱的办法。比如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也征收了交通拥堵费,但人家并不是止步于此,而是同时大力鼓励居民使用自行车出行,目标是要减少人们出行对汽车的依赖性,为此,瑞典政府每年支出数亿克朗之巨,目前已经初见规模,初见成效。我们这儿也搞了些公共自行车租赁,但有人家那么大的决心和投入吗?这也难怪,凡是政府没有收益的项目,决心总是有限的。
  第三,收费去向要与国际接轨。伦敦作为首个收取交通拥堵费的城市,政府每年从中的确获益不少。但这笔收费,从征收到使用,完全公开透明,其中有80%用于公共交通建设,其他20%的去向,也明明白白。我们将来万一要收费了,能做到这一点吗?
  第四,公共交通水平要接轨。征收交通拥堵费的目的就是利用经济手段引导市民乘坐公共交通。使用公共交通永远都不会达到私家车的便利,但至少在伦敦等城市,覆盖率等方面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我们要征收交通拥堵费,这方面做好准备了吗?
  第五,公车管理要接轨。公车对于交通的影响,在伦敦、新加坡、斯德哥尔摩这些城市,或许可以忽略不计。但在我们这儿,公车却是一个庞大的数量,已经成为影响交通的不可忽略的因素。但现在我们连这个城市当中究竟有多少量公车、公车在整治交通拥堵上承担什么义务都不知道,就要承担缴纳交通拥堵费的义务,这权利和义务岂不是太不对等了?


  本文发表于2013年4月16日《信息时报》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