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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总局:警惕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认清"蓝帽子"标识

2013年05月16日12:1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16日电 今天上午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在召开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大会上,要求各地从即日起至九月底,在全国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上午11时,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召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负责人王者雄在会上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学会识别虚假广告,购买保健食品时,认清保健食品外包装上的一个蓝色的“蓝帽子”标识,“蓝帽子”标识下方有相关批准文号以及批准的管理部门。

目前,保健食品市场的广告存在比较严重的虚假夸大宣传等现象,王者雄提醒消费者,要学会如何识别虚假广告。第一,要看这个广告是否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应该标明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的广告批准文号,以及保健食品的标识,还包括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和相关忠告语,特别是是否标明了“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第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经建立了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系统,获得批准的广告,在国家总局的外网上向社会公开,广大消费者可以随时上网登录国家总局的网站,查询经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

同时,王者雄强调,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的过程当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清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外包装上都有一个蓝色的小草帽的标识,通常称为“蓝帽子”,“蓝帽子”标识下方有相关批准文号以及批准的管理部门。目前市场上的保健食品是经过两个部门批准的,一个是原卫生部在1996年到2003年批准的,批准文号是“卫食健”字号,另一个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3年10月之后批准的,批准文号标识为“国食健”字号。

二是,消费者要从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消费者应该从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要认准保健食品的标识和批准文号,还要仔细查看包装上的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等等信息,特别是要妥善保管购买发票和相关凭证,不要盲目的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会等等活动,也不要盲目地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来选取或者采购保健食品。特别是不要购买无任何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

三是,购买保健食品之后,要认真仔细阅读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包含产品的原料、功效成份、标志性成份及其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特别是一些不适宜人群,包括保健食品的食用方法、食用用量,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等等标识内容。广大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尤其是一些老年体弱者以及慢性疾病患者,在选择保健食品的时候,要谨慎一些,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广大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这些提醒的内容。(实习生 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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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仝宗莉、唐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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