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自家庭院建成至今已有20多年,然而3年前,因为房地产商开发封闭历史通道,三亚一户周姓人家的回家路变得异常艰难,每天需要翻过邻居家的围墙才能回到自己家中。2013年3月12日,因开发商砌砖封堵周家院子。无奈之下,周家在外上大学的儿子周子新发微博向社会求助。
上世纪80年代建房居住如今却要翻围墙进出
1980年,周子新的爷爷周德焕经崖县(现三亚市前称)红沙公社基建委员会批准,在红沙新建街获得240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土地用于建设房屋。1981年,周德焕在宅基地上修建围墙和房屋,到1988年建成完工。
经过岁月的洗礼,老房子墙壁上已经生出许多青苔。然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这栋已经住过3代人的老房子和通往这栋房子唯一的道路,自1992年三亚泰星实业有限公司(已下简称泰星公司)成立后,会一步步被其“吞噬”。 2007年,泰星公司位于周家房屋东南角的金色年华小区项目开始破土动工。周家人没有想到,这个名字极为好听的小区会成为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梦魇。
周子新的母亲张新爱回忆,项目动工后不久,距离他们家不远处通往红沙人民街一巷的道路被泰星公司修建的围墙彻底拦住。但好在工地的建设仍处在初步阶段,他们和邻居仍然可以从项目工地穿过,前往人民街买菜、购置生活必需品。
2009年,随着项目的不断建设,周家人的回家路变得异常艰难。张新爱回忆,就是这一年,泰星公司找来工人将周家门前原本还能向西通行的道路彻底封死。随后还运来泥土将原通道抬高了一米左右,在距离周家大门3、4米处设置了铁皮围挡。通行变得艰难的周家人开始向三亚市信访局等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自己的通行权能够得以保障。“到最后都不了了之。”张新爱说,至今周家人都没能得到回复。无奈之下,周家人只好借着木楼梯翻过围墙从邻居家的院子中通行。“我爱人2008年换了心脏瓣膜,每次翻墙都说特别累,不愿动。”
后来的开发商状告老居民占地 周家连输官司
2011年,已经翻墙出入庭院近两年的周家,突然收到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的庭审通知书,倍感惊讶。“我们从来不和人发生纠纷,怎么也想不到,我们会吃官司,成为被告。”
张新爱说,状告周家的不是别人,正是开发周家院外金色年华小区的泰星公司。“我们几代居住在这里,我儿子1991年(周子新)出生的时候,还请很多领导来我家吃饭喝酒,知道房子是怎么样的,我们怎么可能侵占一家1992年成立公司的地呢?”
泰星公司在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上诉时称,该公司于1993年1月30日,与三亚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取得了三亚市红沙镇以西面积28.24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周家侵占该地块内约68平方米(具体以鉴定为准)的土地。由于周家拒绝返还,从而导致金色年华小区无法修建完整的围墙。请求法院判决周家恢复土地原状,返还侵占的面积约68平方米土地,同时支付土地占用费及利息共计217766元。
“我都没有告他们侵犯我们的通行权,他们却倒打一耙。”张新爱称,周家1980年获得崖红建字第捌号《土地使用批准书》后,便开始修建一栋占地面积为120平方米,高2层的房屋,直至1988年完工。
“我以前是做会计的,所以很多票据我都保留着。”张新爱将当初建房购买材料的凭据,以及后来进行土地确权相关材料一一向南海网记者提供。
虽然此前获批的使用面积为240平方米,但在1991年,周家又缴纳了前院的土地占用款。1991年1月29日,三亚市红沙镇国土管理所出具了周家占用57.8平方米土地的收款单据。张新爱称,这是政府对其实际居住房屋进行丈量的凭证,也是周家不可能侵占一个后成立公司土地的有力证据。
而据三亚市河东区管委会档案室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周家于1989年12月18日填写《三亚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申请书》,申请的实际用地面积为317.8平方米。这份材料中的勘丈记录、积面计算表、地籍调查表,清晰的载明,周家当今的房屋现状与彼时相同。且周家院前,原本有一条道路可供通行。但这些材料,未能让周家赢得官司。一审中,泰星公司撤回土地占用费及利息的诉求。但在法院一审的鉴定结果中,周家被判侵占泰星公司用地62.97平方米(周家前院)。在一审举证期内,周家反诉泰星公司垫高路面,强行封闭历史通道,进行挡土、围墙等行为,致使周家进出需要爬围墙,其生活污水不能正常排出等,侵犯其通行权、相邻权及物权。但在一审中,周家的反诉请求被法院以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在二审中,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的工作人员亲自爬墙进我家调查,居然说没有事实依据。”张新爱一家对判决感到无奈。
2013年1月11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周家拆除侵占泰星公司的62.97平方米土地上的围墙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将土地返还泰星公司。
趁男主人患病住院之际 开发商彻底封堵周家大门
2013年2月28日,张新爱的爱人周经明突发心脏病,救护车却无法进入周家的院子。情急之下,金色年华小区的保安拆开围挡,急救人员这才得以将周经明抬上救护车送至医院救治。但令周家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周经明住院的第二天下午,泰星公司找来工人紧挨着周家围墙修建围墙,将周家的大门彻底封死。
闻讯后,周经明拖着带病的身体和亲友回到家中,找到泰星公司的人理论。在一场争吵过后,周家人将封堵住大门的部分围墙拆除,但除此之外,周家人极力争取的通行权,没有得到任何改变,周家依旧要翻墙入出。在二审宣判后,周家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再审申请。目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开展相关审查。
相反的书证?周家房屋消失于泰星公司用地红线图
没有经过征用,没有得到赔偿的院子,怎么会有一部分被划入泰星公司的用地了呢?周家人2011年收到庭审通知书时的疑惑,至今未能解开。
张新爱夫妇回忆,1993年,相关部门对泰星公司拟征用的土地进行丈量时,并没有丈量到他家的房屋。他们也一直认为,泰星公司此次征地并不涉及他们家的房屋。
红沙社区居委会书记吴秋弟,当年参与了泰星公司的土地丈量以及征地赔偿工作。据他回忆,当年涉及泰星公司28.24亩土地的居民大约20多户,周家并不包含在内。而至于周家为何会因为土地和泰星公司打上官司,他也感到疑惑。“就算是开发建设,也不可能挨着房子建,不留路给你通行啊。”
采访期间,南海网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得泰星公司金色年华小区的用地红线图。但在这份1993年1月15日由三亚市时任国土局副局长郑庭丰签署的红线图上,该地块西北角并没有标注周家及其西侧邻居张冬梅的房屋。为了能更为详细了解事情的真相,南海网记者多次试图联系并找到泰星公司,均未能如愿。根据泰星公司企业档案查询得知,泰星公司地址为金色年华小区。而金色年华小区物业保安称泰星公司早已不在此处办公。南海网记者拨打泰星公司档案中的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南海网三亚3月29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邓松报道)
周家一亲友爬1米多高的围墙离开周家。(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大门被封堵后,周家只能靠楼梯爬过这堵墙,方能进出。(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在这份1993年1月15日由三亚市时任国土局副局长郑庭丰签署的泰星公司红线图西北角(左上方)未标注周家的房屋。(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泰星公司于2007年办理的土地证,明确标注左上方存在建筑物,且建筑物前有一条小路。(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泰星公司开发后,张新爱家门前的历史通道被抬高,大门也曾被砌砖封堵。(南海网记者邓松摄)
责任编辑:霍筱薇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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