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但确有40多人参与 有人拿到了补助
网传嵩明一村小组长发通知召集村民毁坏他人庄稼;村小组长对本报记者称“这完全是诬陷”
都市时报首席记者 李佳健
昨天,一条关于“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董官营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杨体华,因琐事积怨,竟然以村民小组名义发出正式通知,要求小组成员集体行动铲除同村一老人种植的四亩庄稼,并自称是十八大代表,搞定当地政府部门官员”的帖子在天涯、微博中疯转。
本报记者昨天实地走访发现,帖子中的组长杨体华没有入党,也没有发过相关通知,实际上这是两个村小组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引发的事件。
网帖:村小组长发通知铲人庄稼
昨天凌晨零点29分,网友“@铁幕真相归来”在微博发帖称:嵩明县小街镇大桥村委会董官营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杨体华,因琐事积怨,竟然以村民小组名义发出正式通知。通知要求小组成员集体行动铲除同村一老人种植的四亩庄稼,并将老人屋前种植多年的30多棵树木砍伐,蔬菜损毁、还挖断老人出入家门的路面。
微博称,该小组长在通知中竟然号召组员集体行动,承诺每人可获得40元酬劳,并称自己已经和镇派出所所长、嵩明县公安局郝局长、嵩明县政法委李书记都打了招呼,参加破坏的人不会有任何责任,并称自己将当选“十八大代表”,不听招呼不参加行动的人,以后有任何事情村小组都不会理会他。
微博还上传了一张通知的图片,通知的最后落款是大桥村委会董官营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杨体华,还盖有村小组的公章。时间为今年7月2日。该微博迅速被网友转发和评论,引来更多的网友关注。
杨体华:“我被栽赃陷害了”
昨天晚上7点,本报记者在村里见到66岁的杨体华。他正拿着一大堆材料接受电视台记者的采访。面对记者提问,杨体华一脸茫然,称自己不知情。看到通知上有村小组长的公章,杨体华愤怒地说,“我连党员都不是,怎么可能自称十八大代表,这完全是诬陷。”
“我们都没有看到过这个通知,也没有听说这回事情。”85岁的村民岳仕荣说,不过7月3日,确有村民去砍过李翠仙家的庄稼,有些村民还拿到了40元的补助。
对于村民拿补助砍庄稼的事情,杨体华说,当天确实有40多位村民去砍过李翠仙家的庄稼,可那是村民自发组织的,自己也只是参与者。
村民自发组织去砍玉米,主要是因为村民和李翠仙存在土地纠纷。杨体华说,1982年, 小组的老队长在划分土地时,瓦窑周围的这几亩土地就分给了一组的村民耕种。 后来,李翠仙买了瓦窑烧制砖瓦,但没有购买周围的土地,却将这块约4亩大小的土地占为己有。
“村民种一次庄稼,她家就去破坏一次。”杨体华说,这样的事情李翠仙家做了7次,村民忍无可忍才去砍她家庄稼的。
李翠仙:4亩玉米遭毁坏
瓦窑地现场,地里一大片玉米已被铲除,地里还残留着一些玉米的根须。李翠仙说,这些玉米被铲除,一分钱赔偿都没有得到。
1983年,董官营村三组卖厂房的时候,该组村民李翠仙家出钱400元,将村子里面的瓦窑买过来。在购买瓦窑时,包括瓦窑里的厂房,以及周边4亩多土地的使用权都在内。当时三组的干部还给她家开具了收据,由于时间太长了,现在这些收据也找不到了。
瓦窑买过来后 ,李翠仙经营了八九年时间后就关停了。瓦窑周边的几亩土地,当时她家只种植了四五分的面积,其余的土地被一组村民拿去耕种了。
为了要回这几亩土地,当时李翠仙就找到一组的组长、村委会、司法所等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更好地解决。
今年3月份,李翠仙在这几亩土地栽种水果玉米,眼看玉米马上就要收获,7月3日却被一组的村民全部砍完了。
李翠仙称,一组的村民还将她家房屋周围的几十棵果树也砍掉了。
小街镇党委:“通知”所盖公章真实性 警方已在调查
昨天下午,嵩明县小街镇党委副书记刘建敏介绍,经过初步调查,网络转载的“通知”情况失实。
刘建敏称,经对“通知”所涉小组长杨体华、该村村民及村委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村小组表示没有发过此“通知”,村民也未在村内任何公共场所张贴过此“通知”,村民也未在村内任何公共场所看到过此“通知”。 而且董官营村第一村民小组组长杨体华并非十八大代表,网络转载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
经调查,此转载反映内容,系因董官营村第一村民小组与董官营村第三村民小组村民岳现标遗留土地纠纷所致。
1983年,李翠仙的丈夫岳现标用人民币400元买下坐落在董官营村一组的砖窑使用权,他家烧砖至1988年后,岳现标不再烧砖。1990年,董官营村一组将废弃的窑场和周边的土地分给农户种庄稼。
2009年 ,岳现标声称废弃窑场及周边土地属他家所有,并对其他农户种植的庄稼进行破坏,土地纠纷就此发生。当年11月15日,经大桥村民小组、大桥村委会包括村委会副主任岳现标(当事人)参加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董官营一组补偿岳现标家 8800元,岳现标家不再索要窑场土地,岳现标当场签了协议,但随后又悔约并拒领补偿。
刘副书记介绍,2012年2月,董官营村民再次反映岳现标妻子破坏农户庄稼及田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镇党委副书记刘建敏带领小街司法所、小街镇综治办、小街国土资源所、大桥村委会及村小组组成调解组,先后于2月7日、15 日等多次调处此事,直至7月22日双方就有关问题达成协议,双方均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兑付了相应补偿按了手印,双方表示此事已平息。
对于“通知”内出现村小组公章的真实性,刘副书记称警方正在调查,要等调查结果出来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