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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观察 信托收益为何拉不开差距

信托收益是对信托产品综合打分后的一种定价,和产品期限、风险等综合因素有关,但市场上信托收益又有个显著特点——同类信托收益拉不开差距,市场效率低下。

1、信托收益和期限、风险相关

从大类上看,信托收益率可以说是在不同期限下,对信托风险的一种补偿。

信托收益率和期限相关,运行中的期限为1年、1.5年、2年、2.5年、3年、4年、5年的信托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分别是7.95%、9.04%、9.11%、9.60%、8.78%、8.85%、8.79%,在1年~2.5年区间内,收益是随期限增加而增加的。1年~2.5年、3年~5年两档之间的落差或由中短期的资金紧张及项目质量引起(高质量项目更有资本发出长期产品)。

信托期限以2年期为主,以2年期信托为例,其大类收益率又和整体的风险水平相关。按大类分,股权投资类2年期信托的平均预期年化收益率是9.36%,在子类中为最高;其次是贷款类9.34%、权益投资类9.04%、组合投资类8.81%、证券投资类7.69%、信贷资产受让类4.50%。这基本是风险水平匹配——股权类风险最高、信贷资产受让类风险最低。

2、信托收益拉不开差距解析

信托经常被人们视为影子银行、认为走的是市场化利率,我们并不完全认同这一观点。如果它是市场化的产物,相信会类比民间信贷的特征,即给不同风险等级做出不同定价,利息差别会非常惊人。但信托个别产品之间的差距并没有这么大。比如2年期权益类基础设施信托(以政信信托为主),收益率落于6.2%~10.8%之间,实际上大半落于8%~10%之间。曾有真实案例,财政收入20亿元和100亿元的地方政府,担保的政信合作信托收益率几乎相同。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是投资者普遍存在的“刚性兑付”心理预期,在此前提下,财政收入20亿元和100亿元的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虽有区别,但投资者实际面对的是更大范围的政府信用,兜底预期使得产品风险拉不开差距。但一旦这个前提被打破(2013年极其可能是信托兑付风险爆发元年),风险和收益会被市场重新定价。

3、真的有“刚性兑付”吗

在刚性兑付神话终结之后,投资者可能会面临信托“保息不保本”的尴尬。传统理财产品都是本金为先,先保本金,但信托一旦发生风险,可能是本金无归,投资者手中仅余阶段性兑付的利息——此即“保息不保本”说法的由来。比如目前陷入经营困难的超日太阳,背负着多份信托,但距离到期尚有时日,目前暂时将季度、半年度、年度的利息支付“糊弄”了过去,但投资者本金有虞。本金、利息偿付次序的颠倒,向投资者昭示信托筛选的重要,一旦看走眼,可能血本无归。

4、“股”和“债”的区别

从大类上分,信托可分为融资类和投资类两类。融资类信托,即真实地存在债务债权关系,应在企业破产时在法律意义上优于股权提前得到偿付。而投资类信托,虽然很多也有预期收益率,甚至通过回购等使预期收益率得到保证,但由于不存在债务债权关系,事实上是介于股权和债权之间的夹层融资。简单地说,融资类信托是“债”,是债就必须优选偿还(相对股而言);投资类信托,是“股”或者“假股真债”,清偿顺序劣后于债。

虽然从法律角度有这么一个股权类信托、债权类信托的划分,但实际上风险区别并不大。如果融资人资金链断裂、申请破产,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一类信托都存在血本无归的可能,即便是优先清偿的“债”。所以,融资类信托法律上“优先兑付”,但并不意味低风险、高收益,决定风险大小的最终还是融资方的资质、资产质量和项目的具体风控措施。(新浪仓石研究 高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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