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昨日通过微博才得知我于2008年完成并发表的漫画作品【玛塔】系列之【黄金国历险记】,在未得到我个人同意与授权的情况下,“夏天岛动漫公司”将其改编动画,并将于近日在北京卫视某频道播出。
这让我非常震惊与愤怒,但是更多的是绝望与伤心。
【玛塔】是我2003年,非典期间构思并开始创作的漫画作品,2008年后停止了该系列作品的继续创作。
2009年初到2010年9月,期间我作为“夏天岛动漫公司”签约漫画家,以及解约后作为独立漫画撰稿人,并未对【玛塔】系列作品进行创作。(详见附件)
今天,我通过微博才得知自己这部旧作将播出动画!
我的作品能够被动画化,能够在北京电视台播出,是一件特别好的事情,也是作为一名漫画创作者的巨大荣幸。
但是让我无法释怀,更让我搞不懂的是,为什么在没有我任何方式授权的情况下,夏天岛可以任意改编我的作品,并即将在影视媒体上播放?!
我不明白,更多是绝望与伤心——作为漫画作品的原创作者,我的权益到底是什么呢?这些权益到底有多少可以在现实中真正保护我?我到底应该怎么保护,才能让漫画原创作品以及作者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呢?!
在我与动画播出频道负责人紧急沟通后,“夏天岛”负责人——姚非拉老师,在我2010年9月离开该公司后首次通过电话与我取得联系,姚老师在之后的短信中表示“不想害我”“会给我一个善后办法”“过去相处矛盾都过去了”,“沟通出现问题”,“也不会为难一个多年同甘共苦的人。”
——我相信姚老师的承诺!
鉴于以上,为了不辜负广大读者和观众的厚望;为了感谢动画频道对原创作者的充分尊重;更不能影响播出媒体的信誉; 以及初为人母尚在哺乳期不能劳累过度或受到情绪刺激,孩子早产需我全心照顾,无暇分身。
本人不反对【玛塔.黄金国历险记】如期播出,同时,我将保留争取自己一切合法权益的权利。
最后,对于动画播出频道给予原创作者的尊重,本人表示衷心感谢!
猪乐桃
于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
http://s13/mw690/4a0653bdgd5f86194c42c&690
http://s9/mw690/4a0653bdgd5f861384828&690
上图为【玛塔】系列之【黄金国历险记】封面节选,创作时间为2006-2008年
http://s11/mw690/4a0653bdgd5f85dae2cca&690
http://s15/mw690/4a0653bdgd5f85e19015e&690
以上为【玛塔】系列之【欢迎来到雷诺岛】及【灯塔岛历险记】创作时间2003-2005年
附(2010年9月解约声明)
郑 重 声 明
经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多次洽谈并根据本人发展意愿及“杭州夏天岛影视动漫制作有限公司签约漫画家合作协议书”的有关约定:
即日起本人与杭州夏天岛影视动漫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天岛公司”)签署的“签约漫画家合作协议书”终止。
特此做以下郑重声明:
1、
2、
3、
4、
5、
6、
附:
1、
E-mail:zhuletao.manga@gmail.com
Blog:http://zhuletao.qzone.qq.com/
微博:http://t.qq.com/zhuletao
2、
E-mail:act7118@163.com
我们将尽快回复。
声明人:猪乐桃
2010年9月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