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性/性别事件评选 |
最近几天性新闻不断。
先说公安抓捕六位男子“聚众淫乱”吧,新闻特别强调“同性恋”,不能不让人有所联想。其实,无论同性,还是异性,当事人自愿的性,多少人在一起做,都不应该成为法律惩处的对象。强烈要求废除“聚众淫乱罪”这一恶法。
再说某官员睡遍某剧组女演员的报道。利用性事反腐越来越显示出其对道德底线的挑战,媒体没有核实,便直接说出剧组名称,这对女演员们的影响是什么?网络媒体甚至配发了女演员们的照片。
即使此事是完全真实的,也不应该这样公开伤及演员,毕竟那是她们的隐私。在特殊的情境下,她们只是做了不能不做的事情而已。每个人都不妨自问一下:你自己是否一次也没有不得已做过违反主流道德的事?如果你也做过,你就最好闭嘴。
正如当年有人将一个性工作者押到耶稣面前,问是否可以按当时的民俗砸死她。耶稣回答:你们谁没有做过错事,就可以砸死她。结果众人差愧地散去。但我怀疑,今天的人们没有这样的自省之心了。
这两个性新闻本身不可怕,我们对待这事的态度才可怕,令人发指。
性道德的全民公审,何时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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