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马光月阿訇
马光月阿訇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33,468
  • 关注人气:321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关于堕胎

(2013-03-19 13:23:41)
分类: 伊斯兰教法

关于堕胎

怀孕后被告知,胎儿会危及母亲生命,可以堕胎吗?

马光月阿訇:一旦怀孕,胎儿就已经有‘活’的权利了,任何人无权剥夺,尤其是在怀孕120天后,穆圣告诉我们,120天后的胎儿已经有灵魂了。

如果胎儿的存在危及母亲的生命时该如何处理呢?答:如果胎儿危及的只是母亲的健康而不是生命就绝不可以堕胎。因为,一个生命的价值应该高于另外一人的健康。但如果权威专家告诉孕妇,继续怀孕肯定会危及她的生命时该怎么办呢?教法学家们分为两派,意见如下:

一部分学者认为:如果胎儿不够120天或者胎儿已经死去,并且危及母亲生命的话就可以堕胎。否则,即使胎儿肯定危及母亲生命也不可以堕胎,证据如下:

1、  危及母亲生命是猜测,建立于猜测而杀害一个有生命的胎儿是非法的。

2、  两个生命都是活着的,都有延续生命的权利,她们俩的价值是一样的,教法并不允许以杀害生命的方式拯救另一生命。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如果胎儿危及母亲生命就可以堕胎,他们的证据:

1、  在孕妇和胎儿之间只能选一个的情况下可以堕胎,因为教法规则说:“两害相权选其轻。” 又说:在危机情况下非法就化为了合法。

2、  孕妇的生命是肯定的,而胎儿的生命则是未知的,母亲是两个生命的根,胎儿的生命是附着于母亲的。

 

马光月阿訇建议:堕胎如同杀人,非不得已才可以为。中国是大汉族国家,穆斯林医生很少,而非穆斯林医生没有信仰,所以他们的建议不等同于有信仰的医生的建议。一旦怀孕落实,胎儿就有‘活’的权利,伤害他肯定要受到安拉的惩罚。现代医学设备比较发达,如果专家会诊,确定持续怀孕一定会危及孕妇的生命,也没有任何治疗方法,才可以选择堕胎。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