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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神相温瑞安四大名捕娱乐 |
以前我写武侠小说是为了兴趣,写作对我而言,是一种娛乐。世间有多少人能当工作就是享受,做自己兴趣的事?想来,我真幸福,从八岁开始发表第一首诗起,五十年来如是,其他的事,都是馀绪。
可是,撰写武侠小说却增添了一种意义,那就是"信念"。我相信"侠义"。人间也有侠。我无意要考据、引述什么经典、古籍中对"侠"或"侠士"的阐释, 因为严酷的法制约束和腐迂的儒家文化压抑曲解下,"侠”的真正意义已完全变质。侠变得一点也不变貌、变形、可爱了,侠变了暴力与血腥、庸俗与浮夸、流氓与性结合。
这是可悲的。因为任何一个民族沒有了侠情,就失去了虎虎生风、霍霍有力、充滿原创性的生命力,而任何一个社会没有了侠行,就为腐败、卑鄙、虚伪与机诈所盤踞。侠的存在本来是为了要激濁扬清,侠的活力是要 化腐朽为神奇,侠是大时代里的志士,小社会中的仁人。对侠或揚或抑, 那是古代之儒者的说法,也是今之学者的解读。我心目中的侠只是:"在有所为与有所不为间作明辨大是大非的抉择"、"侠是伟大与同情的结合"、"侠是知其不可为而义所当为者为之……"诸般意义,如此而已,如是奉行。
是以,侠不是好勇斗狠,不是不择手段,不是比武决斗,不是罔顾法纪,更不是个人英雄。侠是优雅美学,是打抱不平,是伸张正义,是悠然出世,也可以浩然入世。"侠"不僅见存于古代,而且也一样极需于现今,"他"可以是本著良知的记者、医生、律师、店员、教师、工友、商人、路人、艺人、编辑甚至性工作者和微博控,乃至屠夫、相师。侠,根本就是民间。侠,一直都活在人民心里。
是以我写"布衣神相"故事。开始写这个糸列的时候,大约是八一至八三年间,恰好是我在台"蒙冤"、"流落"香港,往来新、马、日、韓,居无定所,天下虽大,无地可容之际,难免有些失意,但在写作"布衣神相”的题旨上,依然沒有改变我的信念。知命而不认命,相由心生,心随相转,禍福相依,吉咎一体,出世精神,入世事业,梦幻空花,此身不妄。到头来,凡我过处、去处,都成了我他日居所、遨遊、发展之地,都与我别有一番因缘际会,真是自寻快活,不怕烦恼,梦里真真,开花成果。如果有命运,那么,面对和创造命运吧!
尽管我一向都认为武侠可以与文学结合,正如诗与剑交融时能自放光华,也认为通俗决非庸俗,是一种不俗,一种美德,虽然伟大的不一定能流行(通俗),但极伟大的必然流行(通俗)------姑毋论是谁的大作,只怕都流行不过唐诗、宋词、水浒、三国、红楼、西游吧?他们都"流行"了千百年了,而且 都能极通俗,不是能琅琅上口发人深省,就是文笔流丽曲折离奇。我的小说从来不企求有学问的"大人先生"们缪夸高誉,只求写给跟我一般的"平民百姓"看的。有时候,我在香港地铁车內、大马巴上站上,中国大陸穷乡僻壤一灯如豆的土牆窗边看见有人聚会神在读我的小说,我一面感到汗颜惶悚,一面又无比兴悦自豪------这感觉要远比任何有识之士予以片言高论,肯定来得更振奮吾心。
得要谢谢今日的"作家出版社",以大魄力和大手笔,让我的作品得以"重现江湖",把我的小说以"新姿"重现人间,使到如今还是一个"伤心快活人"的我,得以"花甲少年"的心态桃李天下。
或许,这也合当我的命书在"皇极经世铁板神数"演算到这时际的一句箴言吧:
环宇频生新事物
当思鼎故促进行
稿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中旬香港"壹周刊"刊出访问"中国最后一位游侠:温瑞安"期间。"新报"刊完"说英雄.谁是 英雄"第七部:"天下有敌",新登"天下无 敌"之"怒犯天条"。
重修于二0一三年一月初自成一派三仙五老二少欢聚于鹏城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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