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十条禁令狠刹公款吃喝 不搞茶话会联欢会

2013-01-25 06:1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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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会组织、企业举办的节日庆典和聚餐;领导视察、办公、调研等都要吃便餐,不能搞接待……1月24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狠刹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的通知》,规定了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注意的问题,以及以后公务接待的标准。

  1 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 、大吃大喝。

  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不搞茶话会、联欢会和聚餐会,其他活动也要从简从俭。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的各类节日庆典和聚餐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

  2 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定点接待制度,市级机关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的接待场所。公务接待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不得提高接待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客人人数的三分之一。

  3 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严禁党政机关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所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严格接待经费审批、管理。

  4 公务接待遵循节俭务实原则,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作特别安排、不上高档菜肴,适量点餐,力戒餐桌浪费,严禁讲排场、比阔气。

  5 到基层检查指导、现场办公、调研视察、走访慰问,接待单位一律不安排宴请,需就餐的安排自助餐或工作便餐、份饭,并按用餐人数实际需要安排饭菜数量,用餐不饮酒。

  6 公务接待经费实行指标控制,超出控制指标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结报。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违反规定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7 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提倡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及时通报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倡导文明消费文化。

  8 加强预算约束和财务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不得从财政安排的专项支出和专项资金中安排用于本单位行政经费开支。

  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各项支出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进财务公开,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除按规定处理外,要及时追回违规资金并全额上缴财政。

  9 加强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行政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重点审查经费预算是否必要 、细化并体现节约原则,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并与预算一致,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虚列支出以及挤占挪用其他经费或资金等问题。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10 加强纪律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点和长期任务,制订具体意见,采取切实措施,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为重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加强专项监督检查。畅通专项举报渠道,公布举报邮箱,认真受理群众举报。

  严格落实问责制,对顶风而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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